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27|回复: 18

[求助] 手卫生采样前是否需要免洗手消液消毒?

 
发表于 2024-3-12 11:21: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广东佛山
本帖最后由 /ztvicky.S~ 于 2024-3-12 11:24 编辑

在网上看了一些视频,对于手卫生的采样,采样前手卫生的步骤各不相同。有的洗手之后直接采样,有的洗手后用手消液消毒后采样。
查阅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务人员手卫生的采样方法,只提及“采取手卫生后,在接触病人或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而如何采取手卫生,未详细说明。于是查阅WS/T313-201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手卫生为医务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的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也就是说采取手卫生,包括洗手或卫生手消毒。所以可以洗手后直接采样,或者用手消液揉搓后采样。但是规范未有洗手后采样的合格标准,仅有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标准。

因此,是否可以理解为,日常的手卫生采样,是指卫生手消毒采样呢?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24-3-12 11:53:28 | 查看全部 IP:广东
个人意见,标准是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标准,所以洗不洗手都行,但是一定要进行卫生手消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2 12:16:51 | 查看全部 IP:浙江嘉兴
标准是卫生手消毒的标准,那当然是卫生手消毒后采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2 14:11:57 | 查看全部 IP:上海闸北区
赞同吴晓梅老师,我们也是这样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2 14:12:17 | 查看全部 IP:山东日照
标准是卫生手消毒的标准,应该是卫生手消毒后采样。我们几个洗手采样的都超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2 14:12:31 | 查看全部 IP:四川成都
分两种:一种是卫生手,手部消毒后采样;一种是外科手,手部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外科洗手,洗完后再采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2 14:57:59 | 查看全部 IP:
标准是卫生手消毒的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2 16:05:11 | 查看全部 IP:山西
肯定是卫生手消毒后采样的,因为标准是卫生手消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2 16:49:58 | 查看全部 IP:浙江杭州
确实是应该是卫生手消毒后采样,且要使用中和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2 17:07:05 | 查看全部 IP:广西河池
标准是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标准,所以我们是进行卫生手消毒后采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2 17:08:06 | 查看全部 IP:
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2 17:51:09 | 查看全部 IP:广西百色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3-13 11:38:10 | 查看全部 IP:广东佛山
学习了,谢谢各位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3 14:17:40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IP:
是的,我们也是卫生手消毒后采样的。如果是洗手的话自来水内本身就含有很多微生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3 15:25:03 | 查看全部 IP:广西柳州
谢谢老师分享,认真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3 15:26:17 | 查看全部 IP:广西柳州
谢谢老师分享,好好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3 15:33:54 | 查看全部 IP:湖北
手卫生规范中明确写的卫生手消毒监测结果,我们采用的卫生手消毒后监测,但临床医务人员常常洗后再次进行卫生手消毒,才进行监测。
企业微信截图_17103150842861.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3 16:03:01 | 查看全部 IP:山西运城
我院也是按规范执行,进行卫生手消毒后采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15 17:02:00 | 查看全部 IP:广西桂林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析、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4762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