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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发生职业暴露后伤口是“挤”还是“不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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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 19: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本帖最后由 吴晓梅 于 2024-1-13 19:33 编辑

团体标准《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中“不应挤压伤口”,把院感人又搞迷糊了!“一挤二冲三消毒四报告”,说了那么多年,难道是错了?以后发生职业暴露后伤口是“挤”还是“不挤”?
个人愚见:
1.“挤”还是“不挤”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
表浅的、轻度的、没出血的确实没必要挤,因为挤了也挤不出血的,皮肤表面的一冲就冲掉了;但深部的、中度或者重度的必须要挤,不挤的话冲洗时间再长也没有用。
2.如果要挤压,那必须正确的挤压,禁止不正确的挤压:
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避免反复挤压,以免因伤口局部压力减轻导致病原体快速入血。
相关标准
局部处理

T/CPMA 034—2023《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7.1.1.4 不应挤压伤口。

T/CNAS32—2023《注射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

伤口边冲边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但避免反复挤压,以免因伤口局部压力减轻导致病原体快速入血。

WS/T 433—2023《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标准》

8.1 针刺伤防护操作按GBZ/T 213执行。

WS/T 661—2020《静脉血液标本采集指南》

7.1 伤口处理
被污染的锐器刺伤后需立即挤出污血,并用大量流水冲洗伤口,然后进行消毒处理和包扎。
2018年《中华护理学会针刺伤防护专家共识》


立即在伤口旁端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GBZ/T 213-2008《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7.2.2 如有伤口,应当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2004年《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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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24-1-14 00:59: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谢谢吴老师,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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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4 09: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
谢谢吴老师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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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4 09: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南宁
谢谢吴老师,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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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4 16: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
谢谢吴老师分析,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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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4 16:5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挤要正确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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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00:18: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惠州
谢谢吴老师,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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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10: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海淀
谢谢老师,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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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14: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西九江
谢谢吴老师分析,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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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14: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宝鸡
谢谢老师分享,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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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17: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甘肃兰州
谢谢吴老师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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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6 11: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新乡
赞同吴老师的观点,团体标准中不应挤压的意思个人理解为不应该局部挤压,容易造成污染血液进入体内。只是伤及表皮或黏膜,挤不出血那更没有必要硬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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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6 16: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海南海口
看了那么多标准,只有一个写不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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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6 17: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浦东新区
感染谢吴老师,学习啦!每天必来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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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7 08:07: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已学习,吴老师优秀,说话总是一下子就点醒我了{: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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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9 17: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泰安
感谢吴老师的全面总结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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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0 17: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谢谢吴老师,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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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4 17: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谢谢老师,本来就觉得不合理,原来最好还是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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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5 08: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西
受益匪浅,路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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