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00|回复: 27

[原创] 乙肝、丙肝、HIV、梅毒阳性患者使用后的胃肠镜如何处理?

 
发表于 2023-12-18 11:26:1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广西河池
各位老师,请问乙肝、丙肝、HIV、梅毒阳性患者使用后的胃肠镜如何处理?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23-12-18 11:28:11 | 查看全部 IP:浙江嘉兴
本帖最后由 吴晓梅 于 2023-12-18 11:30 编辑

乙肝、丙肝、HIV、梅毒不是特殊病原体,不需要特殊处理,阳性、阴性的清洗、消毒流程是一样的。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 ... amp;_dsign=6c4ada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8 11:35:19 | 查看全部 IP:越南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8 11:46:47 | 查看全部 IP:河南洛阳
不用特殊处理,正常清洗消毒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8 13:27:05 | 查看全部 IP:
没有特殊的,正常清洗消毒就行,这些都能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8 14:34:49 | 查看全部 IP:陕西宝鸡
吴晓梅 发表于 2023-12-18 11:28
乙肝、丙肝、HIV、梅毒不是特殊病原体,不需要特殊处理,阳性、阴性的清洗、消毒流程是一样的。
https://bb ...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分享,涨知识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8 14:37:52 | 查看全部 IP:广东
正常清洗消毒,人员做好防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8 14:43:58 | 查看全部 IP:山西吕梁
按照常规处理流程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8 15:40:43 | 查看全部 IP:安徽安庆
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8 18:02:32 | 查看全部 IP:广西河池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指导!主要是有时候术前只是做检查,检查发现有息肉后再决定做治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8 19:12:28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IP:
不需特殊处理,按流程清洗消毒和灭菌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9 09:32:18 | 查看全部 IP:浙江嘉兴
学到了,刚好在临床碰到这个疑问,真是及时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9 11:21:47 | 查看全部 IP:安徽黄山
不用特殊处理,正常清洗消毒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19 15:26:43 | 查看全部 IP:重庆永川区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20 09:25:00 | 查看全部 IP:青海西宁
肝、丙肝、HIV、梅毒不是特殊病原体,不需要特殊处理,阳性、阴性的清洗、消毒流程是一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21 15:02:15 | 查看全部 IP:广东佛山
我认为,上面所有人员的回答都是错误的,说明你们平时也是这样做的,存在很大的院内交叉感染风险。正确做法:一是分时间段做检查。在所有阴性患者做完检查后,才集中时间对阳性患者进行检查。二是对阳性患者使用过的内镜,清洗消毒流程确实是一样的,但是消毒时间上要延长,一般是普通镜子消毒时间的2倍以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21 15:10:23 | 查看全部 IP:云南文山州
谢谢老师的分享,已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21 15:14:42 | 查看全部 IP:云南文山州
已学习,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 10:25:21 | 查看全部 IP:河南安阳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29 11:56:58 | 查看全部 IP:广西河池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sific2007@163.com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4762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