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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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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标准》
及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
民卫〔2019〕6 号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民营医院:
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各
单位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切实做好医疗废物规范化
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
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结
合我县实际,组织制定了《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标准》《医
疗废物收集处理流程、分类、物品消毒及个人防护要求》,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9 年 4 月 4 日
附件 1:
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标准
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安
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
实际,按照“设置统一、设施统一、标识统一、布局合理、
切合实际”的原则,制定我县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标准。
一、选址要求
1、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
员活动密集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且相距 20M 以上,方便
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2、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
3、建筑面积应该符合医院实际需要(一级医疗机构不少
于 60m
2,二级医疗机构不少于 80m
2)。
二、房屋要求
1、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置四间房屋,包括办公室、更衣
室、转运车清洗消毒存放间、医疗废物暂存间(20-40m
2);
办公室内可含更衣室,但应相对独立。
2、转运车清洗消毒存放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地面和墙
裙必须进行防渗处理,且墙裙不低于 1.0 米高,地面要有良
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如设置地漏等。
3、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污水
处理系统,不得排入外环境。
4、房屋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达到防鼠、防蚊蝇、防蟑
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措施(如安装纱窗、防鼠板、
上锁等);设专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5、区域划分:遵循洁污分开原则。
(1)清洁区:设专职收集人员的办公室(物品存放室:
主要存放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废物分类标识、各
类管理资料档案等)、更衣室等;
(2)半清洁区:清洗消毒室,主要用来清洗消毒和存放
转运车辆与工具的。
(3)污染区:用来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室内分设感染
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
物存放区,标识明确。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最好单间加
锁管理,如果暂存病理性废物(未能日产日清),应具备低
温贮存或防腐要求。
三、设施要求
1、每个房间均需设有感应式洗手设施,并标示“七步洗
手法”图解,配有手消毒用品;办公室应配办公桌椅一套、
文件柜一个;更衣室应配有更衣柜、挂衣架若干;转运车清
洗消毒存放间应配有冲洗设备,如水枪等;医疗废物暂存间
应配有称重(计重电子秤)、冲洗、冰箱或冷藏柜、紫外线
灯、消毒液喷洒、长把毛刷、拖把或其他清扫等设备。
2、转运车清洗消毒存放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置供水
龙头及水池、地漏以供清洁和消毒使用。
3、设置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可以安装换气扇或
采用百叶窗换气,注意避免阳光直射室内。
4、设置空气消毒设备,如安装紫外线灯管等,以保障空
气消毒效果。
5、对于产生病理性医疗废物的医院,应备有低温贮藏设
备,防止腐败。
6、配备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帽子、工作服、
隔离衣、手套(防水厚)、防水靴、防水围裙、防水袖套、
防护眼镜,洗手液、消毒剂等。
7、其它用品:配备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冲洗用的长软管、
称重用的磅秤、配制消毒液的桶、拖把、擦布等。
四、标识要求
1、医疗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字样,字
体为黑色、底色为黄色;各间分别安装办公室、清洗消毒间、
医疗废物暂存间标牌;暂存间门外应张贴“危险废物和医疗
废物”的警示标识,并标识出医疗废物收集时间字样。
2、暂存间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
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贮存、消毒等工
作程序以及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3、暂存间内规范设置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
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存放区域,并张贴相应标识。
五、记录要求
1、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登记台账。建议
至少准备两本《医疗废物登记本》备查,一本入库记录,一
本岀库记录;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
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
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2、医疗卫生机构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转运至医疗
废物暂存间后,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
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由医院至少保存五年。
3、建立医疗废物暂存间清洁、消毒记录,在医疗废物收
集完毕后,立即用有效含氯消毒液对暂存间进行刷洗,清水
刷洗干净后开窗通风,吹干,并用紫外线消毒一个小时,并
及时做好登记。
六、卫生要求
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
洗,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
统。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应每天消毒一次。
附件 2:
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流程、分类、物品消毒及个人防护要求
一、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流程
1、科室按医疗废物分类要求分类放置医疗废物并做好登
记、管理→
2、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培训 合格人员)在更衣室
穿好防护服、戴皮围裙、口罩和处理废物工人专用皮手套,
必要时穿长筒防渗 胶靴,戴护目镜后→
3、按医疗废物回收专用路线,用专用推车去各科收集医
疗废物→
4、检查医疗废物包装是否完整→
5、符合要求后称重并做好记录(日期、科别、物品名称、
公斤、分类等), 双方签名→
6、将医疗废物按原路线妥善运至暂存处→
7、专职人员定期将医疗废物移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
位,并做好记录,双方签名。要求一般性医疗废物记录物品
名称和公斤。
二、医疗废物分类
根据性质医疗废弃物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
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三、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
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HJ421-2008)要求。
1、包装袋技术要求
(1)包装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应出现渗漏、破裂和
穿孔。
(2)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处置医疗废物时,包装袋不应
使用聚氯乙烯材料。
(3)包装袋容积大小应适中,便于操作,配合周转箱(桶)
运输。
(4)医疗废物包装袋的颜色为淡黄,包装袋的明显处应
印制警示标志和警告语。
(5)包装袋外观质量:表面基本平整、无皱褶、污迹和
杂质,无划痕、气泡、缩孔、针孔以及其他缺陷。
2、利器盒技术要求
(1)利器盒整体为硬质材料制成,封闭且防刺穿,以保
证在正常情况下,利器盒内盛装物不撒漏,并且利器盒一旦
被封口,在不破坏的情况下无法被再次打开。
(2)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处置损伤性废物时,利器盒不
应使用聚氯乙烯材料。
(3)利器盒整体颜色为淡黄,利器盒侧面明显处应印制
警示标志,警告语为“警告!损伤性废物”。
3、周转箱(桶)技术要求
(1)周转箱(桶)整体应防液体渗漏,应便于清洗和消
毒。
(2)周转箱(桶)整体为淡黄,箱体侧面或桶身明显处
应印(喷)制警示标志和警告语。
(3)周转箱整体装配密闭,箱体与箱盖能牢固扣紧,扣
紧后不分离。
4、标志和警告语
(1)警示标志的形式为直角菱形,警告语应与警示标志
组合使用。
(2)带有警告语的警示标志的底色为包装袋和容器的背
景色,边框和警告语的颜色均为黑色,长宽比为 2:1,其中
宽度与警示标志的高度相同。
(3)警示标志和警告语的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图案、
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 1mm。
四、医疗废物收集及暂存地要求
(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
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
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的
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
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
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
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
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
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
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
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
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
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
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
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三)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
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四)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
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双扎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封口紧实、严密。
(五)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
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
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
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
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七)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
得超过 2 天。
(八)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
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
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 送工具、车辆的出
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
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
的警示标识。
(九)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
腐条件。
(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不得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
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
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十二)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
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十三)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
疗废物。
(十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
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 和生活垃圾。
五、物品消毒
1、桌、椅、凳、门把手等:用 1000—2000mg/L 的含氯
消毒液擦拭消毒 30 分钟后用清水擦净。每天消毒一次。
2、称量称每用后用 1000—2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擦拭
消毒 30 分钟后用清水擦净。
3、地面、墙面:用 1000—2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 0.2 —0.5%过氧乙酸喷洒地面。每天消毒一次。
4、暂存地收集、存放医疗废物的容器每用后,用 1500mg/L
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负责。
5、空气:①开窗通风换气;②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1—2
小时。每天一次。
6、抹布、拖把的消毒:更衣间、消毒间、医疗废物存放
间严格分区使用,不得混用。如地面被分泌物、排泄物、血
液污染时要先用 1000—2000mg/L 有效氯或有效溴消毒后 30
分钟,再用拖把拖干,再用 500mg/L 的有效氯浸泡拖把 30
分钟后洗净。
7、防护衣、护目镜、围裙、长皮手套、长筒鞋、非一次
性口罩用后用 1500mg/L 含氯消毒液消毒。
8、医务人员手的消毒:操作前后均应进行手的清洗,若
连续操作时,不得取下手套,收集完后脱去手套,用抗菌液
和流动水洗手或快速手消毒液搓擦 2 分钟。洗手应采取七步
洗手法。一般洗手要洗到腕关节上 10cm。
六、医务人员防护
(一)防护物品
1、防护帽
2、口罩、可呼吸的面罩
3、防护眼镜
4、工业围裙
5、工业用靴
6、用于沉重的任务的手套(处理废物工人专用)
7、定期健康体检、接种疫苗、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个人防护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2、工作间应打开门窗对流通风,自然通风不良时则必须
安装足够的通风设施。
3、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落实各项消毒隔
离措施。收集操作活动前、后应用流动水洗净双手,收集时
按防护用品的穿戴顺序穿工作服、防护皮裙、戴工作帽、口
罩和长皮手套,口罩内面不得朝上挂于颈项上,收集完成后
脱去手套放入消毒桶内消毒,再按防护用品穿脱顺序脱掉防
护用品进行消毒处理,用流动水按七步洗手法洗净双手,必
要时进行手消毒。下班前应洗净双手后方可脱去工作服、摘
去工作帽和口罩,再次洗净手后下班。
4、收集活动中有可能接触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等体液
时,若有可能发生体液啧溅量,应戴护 目镜。
5、局部污染的处理
(1)完整皮肤污染: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
(2)皮肤刺伤:应当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
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再用 75%酒精
或 0.5%碘伏进行消毒,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用力挤压。
(3)暴露的粘膜污染,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反复冲洗干净,
再用 0.5%碘伏冲洗或涂抹消毒。
(4)如被 HIV 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除
做好上述处理外,需要暴露后预防(药物性预防),并进行
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5)被 HBV 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
24 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 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
志物检查,阴性者肌肉注射乙肝疫苗 10μ g、5μ g、5μ g
(按 0、1 月、6 月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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