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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卫生部第36号令
第十三条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六条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关于暂时贮存地点此规范如此说: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什么是暂时性贮存?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对它进行了定义,而且有更详细的暂时贮存时间的描述:
暂时贮存
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将运达的医疗废物存放于本单位内符合特定要求的专门场所或设施内的过程。
第二章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
2.1 库房
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
2.2 专用暂时贮存柜(箱)
不设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当难以设置独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时,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
2.3 卫生要求
1.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2.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应每天消毒一次。
2.4 暂时贮存时间
1. 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和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2. 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
由此可见,针对利器盒的使用时间目前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无具体要求。
锐器废弃物可能携带有各种各样的病原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这些微生物可能通过针刺伤、擦伤、皮肤切割伤等直接接触等途径进入人体或污染人体,导致感染性疾病。对于盛放废弃锐器的利器盒来说,它的核心关注点是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洁,达到容器3/4满时,及时封闭,避免针头等利器的外漏,造成不必要的职业伤害。如果利器数量较少,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较小的利器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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