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专业队伍构成和学科发展机制 根据《医院感染监测规范》(WS/T 312-2009)、《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8号)等要求,非传染病定点医院每200-250张实际使用病床须配备至少1名感控专职人员,疫情期间须按照每150—200张实际使用病床(含口腔综合治疗台)配备1名感控专职人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根据感控工作需要,组建由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检验、药学等专业人员构成的感控专业队伍,其中医师(含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占比不低于30%,护士占比不高于40%.所有人员均应通过培训掌握公共卫生专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