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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医院感染爆发,就格杀勿论,以后还有人愿意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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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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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霍山县医院真是不争气,发生了那么多例丙肝,那个院长肯定不重视院感,或许还为了医院的生存在埋头苦干,压根儿没想到有院感那回事。
可是,这一有院感爆发,且说这就是爆发吧,立即将这些相关人员撤的撤,处分的处分,以后,人们还愿意上报院感爆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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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霍山县医院血透感染丙肝事件不是医院上报的!是8名患者投诉到卫生局,再由市县、省厅、卫生部专家组调查后认定的一起医源性感染事件!之前医院一直没按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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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柳莹依 于 2009-12-12 22:44 编辑

所以有道是报喜不报忧是国人的通病.
为什么会有这病?还有一句话:逼良为娼!
谁见过这个城市有严重凶杀案,从市长到公安局长到派出所长全被K掉的?卫生行政部门为什么处理问题经常被别的部门嘲笑,应该好好想想.这样生硬的处理问题有用吗?卫生行政部门你自己想想看在这系列的事情上,你"作为"了吗?这家医院要开血透室前,卫生行政部门你审查了吗?这家医院的诊疗科目上如果有可以开展血透这项,也就是说它是得到你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也就是说,它大致的运行是合格的,没有严重缺陷的.为什么出了事专家们就来讲出一大堆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你只管栽花(批准)不管折刺(监管)吗?你为什么可以置身事外的处理一群人呢?这样粗暴的处理那就应该从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领导开始一并处理。卫生部不是号称搞了“飞行检查”吗?不是用了纳税人的钱来飞了吗,连卫生部一起端是不是更“合理”些?
大家也用心想想,你的医院一年到头从没过3例及3例以上的院感暴发吗,有了你敢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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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现在发生的院感的事情估计不是医院本身愿意不愿意报的问题,你不报现在的网络、媒体的传播速度恐怕要快得多了。
3例及3例以上的院感暴发哪个没有?
在香港学习的时候,威尔士亲王医院老师介绍他们的监测系统时说到他们每年的暴发在30多例,我以为自己听错了,问了一次,确实没错,监控很到位。同样在玛丽医院也是每年都有几十次的暴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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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医院的地方就有医院感染发生的可能,同样也就有医院感染爆发的可能;口口声声称:”**医院绝无医院感染的爆发“,要么是对医院感染一无所知,要么就是你的监测有问题;再则就是你发现了,因为种种缘由无奈、心虚、侥幸地隐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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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行政部门是在鼓励大家报告啊!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哪家医院因及时报告而被处分的.问题在于我们的院长们的法制意识强不强,就象很多医院被检时,均说没有感染流行,而事实并非如此啊!我们应该从自身出发,如何在我们的医院中及时发现流行的苗头,采取措施去控制,才是我们最应该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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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1# 缭绕
在目前的环境下,即便不撤职也会长时间被打上烙印、“案底”、大会小会上被提及,虽不点名但大家心照不宣,从此医院所有人等,上至医院领导,下至院感人员,会觉得低人一等,在人前抬不起头、说不上话。。。“院感暴发报告”想说爱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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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桂花香 于 2009-12-14 17:48 编辑

医院感染暴发是客观存在的,问题是现在只要有暴发的报道,就会让人抬不起头来,因此,出现了报告,要不要报告还得有领导斟酌才决定是否上报,目前,院感人多半还是能平息的就院内自行处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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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同意柳版的观点!卫生部搞了“飞行检查”个省想必也都检查了,各市也都检查了,用了纳税人的钱但不作为,太可恨!建议连卫生行政部一起端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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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追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而不是医院的责任。他是怎么督查的,怎么发的证。拿着纳税人的钱,而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发证时请他们吃吃喝喝就过了,不吃不喝就过不了,发的是吃喝证,能不出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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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体制和执业环境有缺陷,或许目前的处置是很好的选择。一,杀一儆百;二,社会交代;三,回避法律责任。。。
如果依法执行就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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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有道是报喜不报忧是国人的通病.
为什么会有这病?还有一句话:逼良为娼!
谁见过这个城市有严重凶杀案,从市长到公安局长到派出所长全被K掉的?卫生行政部门为什么处理问题经常被别的部门嘲笑,应该好好想想.这样生硬 ...
柳莹依 发表于 2009-12-12 22:40


太有同感了,谁都有责任,可以不一刀切吗?  吃一堑长一智嘛,换一个领导他能记住这教训可能其他地方又要出问题,到时再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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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在做总结时,说没有医院感染暴发发生,我不同意,可是领导认为不能写办公室就不写,我能有什么办法?这是中国的通病。报喜不报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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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要两方面看:
一则,出现严重问题,被发现了一定要处罚,不处罚不乱套了吗?
二是,如果是医院主动发现了问题,主动报告,就应该严格执行“非处罚报告原则”,卫生系统内部最好是由学会团体来进行收集、技术指导,总结经验。这种情况下一定不能够处罚——可惜,这个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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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8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行政部门是在鼓励大家报告啊!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哪家医院因及时报告而被处分的.问题在于我们的院长们的法制意识强不强,就象很多医院被检时,均说没有感染流行,而事实并非如此啊!我们应该从自身出发,如何在我们的医 ...
绿叶 发表于 2009-12-13 11:21


行政部门检查有一条是: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医院无资格评优、晋级
没看到有鼓励报告的意思,别人都能评优,就你不能,还报告?——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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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江版主的意见,医院感染暴发有很强的专业性,不能光靠行政手段硬性处理。不知道国外是如何对待医院感染暴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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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jyl97392

强烈赞同。
我觉得卫生部应该每年有个统计数字通报一下,即全年全国主动上报医院感染暴发有几起(不需要点名),最终结果,这样对主动上报暴发可能有一定促进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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