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11|回复: 17

[求助] 做胃息肉及肠息肉,胃镜及肠镜必须灭菌吗?

 
发表于 2023-6-24 10:20:2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河北衡水
各位老师做胃息肉及肠息肉,活检钳是一次性的,使用的胃镜及肠镜必须灭菌吗?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23-6-24 10:28:17 | 查看全部 IP:浙江嘉兴
如果做胃镜及肠镜前知道要摘息肉的,肯定要灭菌。但很多做之前不知道,那肯定做不到灭菌。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6.1.2软式内镜及重复使用的附件、诊疗用品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分类处理:
a)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软式内镜及附件应进行灭菌;
b)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软式内镜及 附属物品、器具,应进行高水平消毒;
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用品宜低水平消毒或清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4 14:46:00 | 查看全部 IP:河北衡水
好的,学习了,谢谢老师指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4 15:14:26 | 查看全部 IP: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联通公众宽带
切息肉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戊二醛浸泡十小时以上可以达到灭菌效果。
现在一般都不用戊二醛了 
发表于 2023-6-24 15: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4 16:10:13 | 查看全部 IP: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联通公众宽带
快乐每一天2 发表于 2023-6-24 15:14
切息肉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戊二醛浸泡十小时以上可以达到灭菌效果。

哈哈,现在用什么了?我已经退休好几年了out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4 17:49:46 | 查看全部
软式内镜也要灭菌吗?活检钳灭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4 19:58:00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IP:江苏省 电信
秦丽娟 发表于 2023-6-24 17:49
软式内镜也要灭菌吗?活检钳灭菌

活检钳是活检钳,内镜是内镜,治疗内镜要灭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4 20:15:12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IP: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 移动CMNET网络
快乐每一天2 发表于 2023-6-24 15:14
切息肉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戊二醛浸泡十小时以上可以达到灭菌效果。

现在用过氧乙酸,灭菌只要10分钟。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5 07:46:30 | 查看全部 IP:河北
做胃息肉及肠息肉,使用的胃镜及肠镜必须灭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5 07:51:41 | 查看全部 IP:山东泰安
戊二醛浸泡灭菌现在不在提倡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5 07:52:46 | 查看全部 IP:山东泰安
胃镜及肠镜前知道要摘息肉的,肯定要灭菌。但是现在随机治疗的几率很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5 08:07:54 | 查看全部 IP:贵州贵阳
做胃息肉及肠息肉,使用的胃镜及肠镜必须灭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5 08:22:08 | 查看全部 IP:广东
活检钳和息肉钳应该是一次性的灭菌产品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5 08:27:10 | 查看全部 IP:河南
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软式内镜及附件应进行灭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5 08:49:04 | 查看全部 IP:福建泉州
通常情况下,无法预估是否进行息肉切除,因此现在大部分的内镜下息肉切除术活检钳是灭菌的,而软式内镜做不到灭菌,因此风险还是很大的,应该在内镜检查前评估,明确的息肉切除术应该使用灭菌内镜。这个需要与内镜室主任进行良好的沟通,形成一个流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5 09:04:14 | 查看全部 IP:广西南宁
好的,学习了,谢谢老师指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26 09:15:45 | 查看全部 IP: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联通公众宽带
吴晓梅 发表于 2023-6-24 20:15
现在用过氧乙酸,灭菌只要10分钟。

谢谢!这个更节省时间了,方便了很多,以后我要多参加咱们论坛的学习,与时俱进才不至于被淘汰。再次谢谢老师的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sific2007@163.com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4762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