酶是清洗液,不是消毒剂。
非特殊感染的器械:清洗——消毒——灭菌。
《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6.5消毒方法选择
6.5.1物理消毒方法应首选湿热消毒,湿热消毒参数符合WS310.2要求;清洗消毒器消毒方法见附录C的C.3。
6.5.2化学消毒方法应符合WS/T367的要求。
《WS 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5.4消毒
5.4.1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方法首选机械湿热消毒,也可采用75%乙醇、酸性氧化电位水或其他消毒剂进行消毒。
5.4.2湿热消毒应采用经纯化的水,电导率≤15μS/cm(25℃)。
5.4.3湿热消毒方法的温度、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5min,或A0值≥3000;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的,其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1min,或A0值≥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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