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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内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本机构内传染病相关感染防控活动的规范性要求。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中对该制度提出如下要求: 1、诊疗区域空间布局、设备设施和诊疗流程等符合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要求。 2、确定承担本机构内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主体部门、人员及其职责;明确感控管理部门或人员指导监督本机构内传染病相关感染防控工作开展的职责。 3、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要求,重点询问和关注就诊者发热、呼吸道症状、消化道症状、皮肤损害等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并了解就诊者症状出现以来的就医、用药情况。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救治条件时,应当规范采取就地隔离或转诊至有能力救治的医疗机构等措施。 4、根据传染病传播途径的特点,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采用针对性措施阻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传播;做好疫点管理,及时进行终末消毒,按规范做好医疗废物处置。 5、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控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技能的培训;为从事传染病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提供数量充足且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其正确选择和使用。 在医疗机构内,如何制定和具体落实呢?我们依据上述基本要求,例举制定如下以供大家参考。 示例: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为防止XX医院内传染性疾病诊疗工作中发生方士云息院内交叉感染、传染性疾病在院区内传播,规范各院区及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相关感染防控活动,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相关法规标准制定XX医院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医院应按照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规范设置传染病诊疗区域及职能部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应当设立发热门诊及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没有设立发热门诊及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布局规范、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诊疗区域空间布局、相关设备设施和诊疗流程等符合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要求。 2、应为从事传染病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提供数量充足且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其正确选择和使用。配置符合要求的手卫生设施及消毒药械。 3、应建立传染病防控组织架构,确定承担院区内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主体部门、人员及其职责。明确感控管理部门或人员指导监督本院区内传染病相关感染防控工作开展的职责。 4、应建立传染病感控相关制度、流程、标准、操作规程、预案等,用于指导院内传染病诊疗和防控工作。 5、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二、传染病感控技术要求 1、规范布局流程 (1)应依据《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合理划分传染病诊疗等域及部门的布局,制定流程、防护流程等并认真执行。 (2)传染病诊疗区域及部门应划分三区两通道,三区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两通道为工作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严格区域管理及人流物流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3)对呼吸道等待殊传染病诊疗区域及部门的各分区间应设置物理隔离,确保洁污分开。运送清洁物品沿清洁路线通行,运送污染物品沿污染路线通行。从污染区搬运物品到清洁区必须严格消毒。 2、预检分诊筛查 (1)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并严格执行,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救治条件时,应当规范采取就地隔离或转诊至有力救治的医疗机构等措施。 (2)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在接到卫健委和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4)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3、正确隔离患者 (1)应依据《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及不同传染病病种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等要求,制定符合传染病病种隔离要求的制度并认真执行。 (2)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虫媒传播等其他途径传播)进行隔离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传染病传播。 (3)不同传染病种宜分开安置,诊断为疑似呼吸道传播病种的患者应单间隔离,相同病原的患者可同居一室,有条件的可隔离于负压病房。 (4)一般医疗器械如听诊器、体温表或血压计等应专用,不能专用的物品如轮椅,在每次使用后须消毒。 (5)严格探视制度戈探视人员应严格执行手卫生及个人防护。 4、工作人员防护 (1)应依据《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及不同传染病病种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等要求,制定个人防护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并定期做好人员培训。 (2)工作人员应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依据预期暴露选择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培训要求正确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穿脱操作。 (3)所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在有效期内使用。 (4)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防护用品污染感应及时更换:如 医用防护口罩的效能持续应用6h-8h ,遇污染或潮湿,应及时更换。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污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等。
5、清洁消毒灭菌 (1)应依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及《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WS310. 1/2/3-S2016)等法规标准要求,制定传染病清洁消毒灭菌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做好传染病疫点日常及终末消毒。 (2)空气的净化和消毒应符合《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等要求。可选择自然通风,机械通风,采用符合条件且合法的空气消毒器进行空气消毒。如:紫外线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等。 (3)医务人员手的清洁与消毒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 (4)物表、地面、重复使用的物品、器械的清洁消毒及终末消毒方法遵循《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及《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WS310. 1/2/3-2016)等法规标准执行。地面湿式清扫,清洁工具用后及时清洁与消毒伐干燥保存。有体液、血液等污染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5)床单、被套、枕套等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一人一更换,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织物消毒遵循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执行。6、医疗废物和污水管理 (1)应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法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双层)、标识、交接、登记、运送、暂存及处置等管理工作。 (2)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做好医疗污水的管理工作。 (3)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相关记录材料保存3年。 7、工作人员管理 (1)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和诊疗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应对高危人群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提供必要的免疫预防接种,必要时应做好健康监测管理。 (3)制定职业暴露处置相关制度,做好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后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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