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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草草 于 2022-9-6 15:39 编辑
**市涉疫废物分类须知 一、废物分类 (一)涉疫医疗废物:包括新冠肺炎诊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疫苗接种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以及方舱医院收治新冠病人后诊治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 (二)普通医疗废物:医疗机构产生的除涉疫情医疗废物以外的其它医疗废物。 (三)重点管控生活垃圾:非医疗机构产生的涉疫情垃圾,包括民航、班列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出现新冠病人时该交通工具上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隔离点(含尚未收治新冠病人、暂用于密接人员集中隔离的方舱医院)垃圾,大面积区域核酸检测时设立或使用的采样点医务人员采样垃圾,封控小区重点户、重点楼宇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照医疗废物管理的其它垃圾。 (四)封管控区等生活垃圾:封管控区生活垃圾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印发的《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小区生活垃圾处置指引》执行;临时管控区生活垃圾参照执行。管控区外临时核酸采样点产生的其它垃圾经消杀后按一般生活垃圾收运处理。 二、分类收集:由各医疗机构、隔离场所、机场、火车站等产废单位负责,建立医疗废物或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台账,明确责任人。产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要做好收集、运输、处置环节的交接登记,实现医疗废物和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可溯源。 ——依据《北京市涉疫情垃圾应急处置方案》(京防组办发〔2021〕9号) 各类废物分类一览表 名 称 | 医疗废物管理范围 | 参考文献 | 医疗机构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 |
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 | | 1,隔离场所产生的所有垃圾包括隔离人员餐盒、生活垃圾等均应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按医疗垃圾要求,每日集中回收至隔离点医疗废物暂存点 2.集中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每日定期集中回收,按医疗废物的技术要求进行收集、储运和无害化处理。 | 1.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点设置及管理规范(第二版)》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2〕121 号文件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第七版)
| | 首诊隔离点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 |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首诊隔离点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20 号) | |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原则上应参照医疗废物要求管理,以降低病原体传播风险。但当疫情严重,当地医疗废物清运和处理能力不足时,在应急状态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可通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应急协同处理。但应在国家和地方的防疫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团体标准 《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 (试行)》
| 自我隔离观察户、居住区其它住户、办公区、商业服务区、工业厂区 | 疫情期间,此类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的病原体污染风险极低,原则上按照日常一般生活垃圾管理即可。 居民自行将垃圾投放至社区垃圾收集点。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防控要求根据防疫部门的规定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团体标准 《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 (试行)》
| | 1.高风险区: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物处置,其他垃圾可作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 2.中风险区: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物处置 |
1.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九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 号 2.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防控工作指引 | | 核酸检测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 |
关于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合发【2022】28号 | | 1. 废液的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可分为普通污水和感染性废液。普通污水产生于洗手池等设备,对此类污水应当排入实验室水处理系统,经统一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感染性废液即在实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需采用化学消毒(0.55%含氯消毒剂处理)或物理消毒(紫外照射30分钟以上)方式处理,确认彻底消毒灭活后方可排入实验室水处理系统,经统一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污水消毒处理效果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相关规定进行评价。 2固体废物的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应当分类收集。固体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当具有不易破裂、防渗漏、耐湿耐热、可密封等特性。实验室内的潜在感染性废物不允许堆积存放,应当及时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废物处置之前,应当存放在实验室内指定的安全位置。小型固体废物如检测耗材、个人防护装备等均需使用双层防渗漏专用包装袋打包密封后经过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再沿医疗废物通道转运出实验室。体积较大的固体废物如HEPA过滤器,应当由专业人士进行原位消毒后,装入安全容器内进行消毒灭菌。不能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物品如电子设备可采用环氧乙烷熏蒸消毒处理。经消毒灭菌处理后移出实验室的固体废物需集中交由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 | 备注: 一、防护要求: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帽子、乳胶手套或(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隔离衣/防护服、防护面屏/护目镜),规范进行手卫生。 二、基本要求 1.配置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收集容器(以下简称专用容器)。 2.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桶应为脚踏式并带盖,废物及时投放到专用收集容器,应当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专用容器达3/4满时应有效封口,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 3.分类收集使用后的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等物品时,严禁挤压。 4.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对包装袋外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清洁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常规的医疗废物处置。 5.专用收集容器应当系有或粘贴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部门、产生日期、类别,特别说明中标注“新冠”。 6.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应及时、安全的将医疗废物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 7.严格执行手卫生。 三、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封口方法 1.有系带专用容器的封口方法:两手轻提垃圾袋上方,由下而上顺时针扭转袋口,牢固扭转后对折,一手紧握已扭转部位,另一手取扎带套在医疗废物袋反折下方,拉紧封扎带,形成有效密封。第二层封装方法同第一层。手背按压,取适量速干手消毒液按七步洗手法洗手。 2.没有系带专用容器的封口方法:两手提起平角垃圾袋,由上而下折叠袋口至内容物处,两外对角并拢自下而上顺时针扭转袋口,牢固扭转后对折,一手紧握已扭转部位,另一手取扎带套在医疗废物袋反折下方,拉紧封扎带,形成有效密封。第二层封装方法同第一层。手背按压,取适量速干手消毒液按七步洗手法洗手。 四、医疗废物转运 1.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当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每1-2天交由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地面进行消毒,每天两次。 2.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应及时将封装好的医疗废物沿指定路线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转运过程中应确保医疗废物不落地、不丢弃、不遗漏。 3.运送结束后,对清运环境采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应注意喷洒均匀、透湿、不流水为宜。 4.对转运工具采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布巾或一次性消毒湿巾擦拭消毒。当环境或转运工具遇污染时随时消毒。 5.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特别注明“新冠”,登记资料保存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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