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93|回复: 31

使用过的输液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8-24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明确规定,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
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不属于医疗废物。符合此类标准的输液瓶还要集中回收、称重交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处理?请问理解是否正确,老师们贵单位实际是怎么操作的,求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8-24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卫办医发2017-30号(四)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来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出台后,应按新规执行不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4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文件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一)明确分类类别。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三)明确分类处置要求。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4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回复,了解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4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回复,了解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4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的分享,请问老师,您们的玻璃药瓶是怎么回收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4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4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8-24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txyy_ygk 发表于 2022-8-24 13:38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指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5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符合此类标准的输液瓶还要集中回收、称重交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处理,我们是一同给医废处理厂家,他们有资质回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5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5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5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常管理按照医废管理标准统一执行,交给第三方有资质的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处理,需要有交接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5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5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归属于后勤总务科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5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了解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5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