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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请各位战友讨论:怎样建立有效的职业防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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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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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防护是医院感染控制必须面对的问题,但因种种原因,我们很多医院总是刻意回避,这当然包括我们医院。但这关系我们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我们该怎样做?需要怎样来规范这方面的管理?请你发表你的看法!你的参与,我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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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职业暴露是工伤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因为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职业暴露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针刺伤屡有发生,为此在我们的呼吁下,医院已经将"职业暴露"列为工伤。具体采取什么防护措施我们医院感染管理科掌握,总的一条是不能让职工“流汗、流血、又流泪”,虽然我们制定了一个防护原则,但没有正式行文,因为考虑到很多因素,“有人钻法律空子,就有人钻制度的空子”,但执行是按照这个原则执行的。我们主要参考了两本书,一本“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主审:徐秀华;主编:黄勋,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另一本是“医院内感染的预防与控制(第4版),[美]Richard P.Wenzel 编著;李德淳 汤乃军 李云 主译”,因此我们对临床关于职业暴露是广泛宣传,不管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均必须到院感科登记,每年医院在这方面的投入还是不少的。另外建立职工的健康档案很重要,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努力。当然很多还需要完善,但对于职工的保护我认为我们还是尽可能做到了。仅供参考!</font>[em04][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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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9 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p>事实上在《职业病防治法》中,医院职业暴露可没有明确为职业病啊!也就是说:职业病名录中没有职业暴露的。只怕往这方面靠,不知是否能算数啊!当然建立制度是好事,只是其执行力值得怀疑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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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总得有第一次,有了第一步才有第二步,国家的规定是一方面,但规定是人制订的,做的人多了,呼声高了,就会引起注意了,不是也有国家将其定为职业病吗?不过我不记得是哪个国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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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9 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p>好一个制度是人制定的!但愿能真正立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美国是立法解决了的!人家是保护人权啊!我们也要考虑,经济发展啦,人权也要确保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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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1 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胡教授说的“沟通”问题了。管理精髓[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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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2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一枝梅 的帖子

医院感染管理科不仅要关心临床科室的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了,还要关心职工的职业安全问题和发生职业暴露时的合法权利问题。在这一点上面,您做了一些什么工作叫?大家来谈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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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2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一枝梅 的帖子

有的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和预防保健科是一体的,有的医院则是分别设置的,这样当职工发生职业安全问题和发生职业暴露时的处理就有些界定不清,比如说伤后的用药问题,追踪观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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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2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防护,目前我们医院正在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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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按要求配了防护用品,可是在实际工作中,规范使用的很少,职业暴露后责任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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