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怀英(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责编:王玉兰(佛山复星禅诚医院)
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自 2021 年 12 月 26 日 18 时开始,在西安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消杀。
随即消杀开始,空旷城市烟雾缭绕,出现下面图示的情景。作为一名资深感控者,不仅产生许多疑问,对照国家颁布的文件标准,这种消毒方式合规吗?
这种消毒方式真的有效吗?还是针对疫情众志成城的仪式感需要?且看如下分析。
国家文件及标准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消毒剂使用指南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147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预防性消毒技术要求》T/BPMA 0001—2020 ,其中要求不要过度消毒,要求五加强七不宜。
五加强:
七不宜:
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
雨雪天气不开展外环境消毒;
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
不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全身进行喷洒消毒;
不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
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
消毒的目的是什么?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就是消毒的目的。
新冠病毒传播途径是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也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由于在粪便、尿液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其对环境污染造成接触传播或气溶胶传播。
针对室外空气、环境大规模消杀目的是什么?室外空旷环境和空气不是新冠病毒感染的主要传播途径。
为什么不宜对室外空气和环境进行大规模消杀?
因为:
化学消毒剂受浓度、时间、污染物等很多因素影响,室外环境既不能保证充分清洁,再者化学消毒剂喷洒也不太可能充分覆盖到环境表面,喷洒后还可能存在消毒剂蒸发,没有充分的接触时间及保持有效的消毒剂浓度,影响病原体的杀灭效果。
大面积消杀,消毒剂会对人员呼吸道、眼部粘膜造成伤害,导致呼吸道抵抗力下降,容易发生感染;
室外大面积的消杀,会污染环境,对动植物产生伤害,并造成资源浪费;
消毒剂使用要考虑有效性;对环境、人员的安全性,以及消毒浓度、消毒时间等等。
所以说,室外空气环境大面积消杀没有实际意义,可能是众志成城的一种仪式感,但是也不要以牺牲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作为代价。
两年来大量事例证明新冠有效的防控是做到“四早”。尽早发现识别传染源、隔离传染源,尽早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
以下才是实际和可靠的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的有效措施
社会人群和医疗机构仍应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针对新冠病毒变异株引起的疫情,国家卫健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介绍,目前我们的防控措施仍然有效。这个结论基于两个基本的认识:
第一,科学界对这个病毒的认识。它仍然是个冠状病毒,它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已经基本清楚。
第二,基于我们国家目前防控工作的实践。因为我们现在的防控措施处置广东疫情、辽宁疫情、云南疫情等等,将近30多起疫情,用这些措施处置这些疫情,效果是显著的,所以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社会人群: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卫生、常通风、少聚集、一米安全距离、常清洁卫生、公筷公勺、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疫情期间减少外出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应检尽检尽早识别感染者、强化门急诊、病区管理,落实风险患者闭环管理、加强陪护探视人员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上报、早隔离、早治疗。
辞旧迎新,2021年即将过去,我们将迎来崭新的2022年!
尽管我们与新冠病毒斗争了两年,看西安的疫情还要做好继续斗争的准备;德尔塔没有离去,又来了个奥密克戎新变种,传染性越来越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无论怎么变,新冠病毒特性没有根本改变,需要秉持科学的防控理念。
不论社会人群,还是医疗机构,落实最基础的常态化防控措施,让病毒无机可趁。
图文:王小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