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以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后的感染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先消毒后洗涤。消毒方法按附录A执行。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及洗涤、消毒、整理过程要求 A.1工作流程 在对使用后医用织物实施收集、分拣、洗涤消毒、整理、储存时应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应逆行;洗涤消毒工作流程按图1进行。 图1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流程 A.2洗涤、消毒过程 A.2.1洗涤周期与消毒过程的选择 A.2.1.1洗涤周期包括预洗、主洗、漂洗、中和等四个步骤。 A.2.1.2对需实施消毒处理的医用织物宜选择在预洗环节完成。在选择含氯消毒剂等腐蚀性较强的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时,为尽量减少对织物的损害,应预先确定最大可接受水平即适宜的有效浓度。 A.2.1.3对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应首选热洗涤消毒方法,并根据需要设定适宜的温度和时间。 A.2.1.4使用后医用织物的消毒处理可在预洗或主洗中的一个环节进行,不作重复处理。 A.2.2装载程度 医用织物洗涤时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洗涤设备最大洗涤量的90%,即每100kg洗涤设备的洗涤量不超过90kg织物。 A.2.3预洗 A.2.3.1用温度不超过40℃的水进行预洗;可根据冲洗污垢需要加入适量的洗涤剂。 A.2.3.2脏污织物的预洗:应采用低温、高水位方式,一般洗涤时间为3min-5min。 A.2.3.3感染性织物的预洗与消毒: a)对不耐热感染性织物宜选择在预洗环节同时作消毒处理。 b)对被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遵循先消毒后洗涤的原则。 c)应根据感染性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参照WS/T367规定,在密闭状态下选择 1)下列适宜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处理: 对于被细菌繁殖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100mg/L-25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消毒应不少于10min;也可选用煮沸消毒(100℃,时间≥15min)和蒸汽消毒(100℃,时间15min-30mm)等湿热消毒方法; 2)对已明确被气性坏疽、经血传播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分枝杆菌、细菌芽孢引起的传染病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000mg/L〜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mg/L-10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消毒应不少于30min; 3)对已明确被朊病毒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应按WS/T367规定的消毒方法进行处理; 4)需灭菌的应按WS/T367要求,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5)对外观有明显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渍的感染性织物,宜首选在该环节采用A.2.3.3c)1)、A.2.3.3c)2)规定的方法,并在密闭状态下进行洗涤消毒。 d)对采用机械洗涤的感染性布巾、地巾(包括可拆卸式地拖地巾或拖把头),宜选择先洗涤后消毒的方式。消毒方法参照WS/T367规定,可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25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浸泡。 A.2.4主洗 主洗可分为热洗涤和冷洗涤两种洗涤方法。根据被洗涤医用织物的污染情况可加入碱、清洁剂或乳化剂、消毒洗涤原料。洗涤、消毒方法和程序应按下列要求选择进行: a)热洗涤方法:应采用高温(70℃-90℃)、低水位方式。对耐热的医用织物首选热洗涤方法。消毒温度75℃,时间≥30min或消毒温度80℃,时间≥10mm或A0值≥600;洗涤时间可在确保消毒时间基础上,根据医用织物脏污程度的需要而延长。 b)冷洗涤方法:应采用中温(40℃-60℃)、低水位方式。对不耐热的医用织物如受热易变形的特殊织物(化纤、羊毛类织物),应选用水温≤60℃的冷洗涤方法处理。若在该环节选择对感染性织物实施消毒(灭菌)处理的,具体方法应按A.2.3.3执行。 A.2.5去污渍 A.2.5.1局部的污渍处理应遵循“先干后湿,先碱后酸”的原则。 A.2.5.2不能确定污渍种类时,其局部的污渍处理可采取下列程序: a)使用有机溶剂,如丙酮或酒精; b)使用洗涤剂; c)使用酸性溶液,如氟化氢钠、氟化氢氨;若为小块斑渍,可使用氢氯酸溶液; d)使用还原剂或脱色剂的温溶液(<40℃),如连二亚硫酸钠或亚硫酸氢钠; e)使用氧化剂,如次氯酸钠(液体漂白剂)或过氧化氢。 该洗涤程序应按顺序进行,每一步程序之间均应将被洗涤的织物充分过水。 A.2.6漂洗 通过用水稀释的方法进行,为主洗去污的补充步骤。漂洗方法:应采用低水位方式,一般温度为65℃-70℃,每次漂洗时间不应低于3min,每次漂洗间隔应进行一次脱水,漂洗次数应不低于3次。 A.2.7中和 对最后一次漂洗时的水应进行中和;此过程应投放适量的中和剂。中和方法:应采用中、低水位方式,一般温度为45℃-55℃,时间为5min;每次中和剂(包括中和酸剂、柔软剂等)的投放量应根据洗涤织物在脱水出机后用pH试剂测试水中的结果而定,pH偏高则加量,偏低则减量。中和后水中的pH应为5.8-6.5,以保证洗涤消毒后的清洁织物符合7.1.2规定。 A.3烘干与整理过程 A.3.1医用织物洗涤后宜按织物种类选择进行熨烫或烘干,烘干温度应不低于60℃。 A.3.2洗涤后医用织物整理主要包括熨烫、修补、折叠过程,其过程应严防洗涤后医用织物的二次污染。为避免织物损伤和过度缩水,清洁织物熨烫时的平烫机底面温度不宜超过180℃。 A.3.3烘干及其整理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如烘干前应目测检查洗涤后的医用织物是否干净,发现仍有污渍时需重新进行洗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