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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渝环办〔2021〕173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采集点和新冠病毒
疫苗接种点等医疗废物处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精准安全做好我市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采集点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等医疗废物处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检测点和接种点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处置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最后一道防线,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以下统称“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要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指导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持续做好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衔接机制,及时掌握核酸检测采集点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位情况,建立核酸检测采集点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强化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各临时核酸检测采集点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产生的医疗废物,应规范收集包装后转运回其派出医疗卫生机构,大规模集中核酸检测采集点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可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直接收运处置。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要结合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各核酸检测采集点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医疗废物源头管理,督促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及时对接各核酸检测采集点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的派出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规范、安全做好相关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工作。
二、严格落实专人专责,强化监督检查和指导帮扶工作
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专人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要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指导帮扶,及时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
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要督促指导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落实专人对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快速对接点位,及时调整医疗废物收运车辆,优化收运路线,确保产生的医疗废物24小时内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要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处置单位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的医疗废物收运、暂存、处置全过程的专业消杀及相关工作人员个人防护,避免交叉感染,同时注意工作人员的防疫防暑,保障人员身体健康。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切实保障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能力
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要按日调度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健全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台账,做到底数清,数量准。要督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各项制度,强化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车辆通行和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状态有人有车。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所在地区县生态环境局要会同该单位服务区域的其它区县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指导,按日分析、预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并加强与相关区县卫生健康部门的协调配合及信息互通,一旦发现可能出现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能力不足等情况,要立即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便于全市统一调度,有序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新冠病毒感染的医疗废物100%及时、安全收运处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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