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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B 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591《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洁净室更换高效过滤器(HEPA)属于关键部件的更换,不仅需要施工方提供竣工报告,还需要第三方机构的验收报告。 依据GB 50591标准第17章节--验收的规定,洁净室验收应按工程验收和使用验收两方面进行。施工方应自行做好质量检查评定和竣工验收,并出具与招标技术参数相符的验收报告。使用验收则是通过对洁净室综合性能全面评定,包括性能验收和性能确认。在开展综合性能全面评定检验之前,应对更换HEPA的洁净室环境和送风管路系统再次全面彻底清洁,系统应连续运行12h。综合性能检验应由施工方(注:必要时需要经使用方的认可)委托有工程质检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同时,GB 50591标准规定了,检验项目参照16.2.1中的必须项目和选择的非必须项目。检验所用的仪表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最后提交的检验报告应符合本规范第16.1.5条的规定。 由于更换HEPA系洁净室更换关键部件项目,故推荐检验项目包括:1、Ⅰ级洁净区和局部5级区的地面以上1.2m的工作面的截面风速和速度不均匀度;2、Ⅱ~Ⅳ洁净区和洁净辅助用房的换气次数以及Ⅱ、Ⅲ级洁净室风口下无速度盲区;3、末级过滤器检漏;4、空气洁净度级别;5、细菌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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