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088|回复: 7

[求助] 北京儿童甲型流感就诊是普通儿科门诊还是儿科发热门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28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根据新闻报道,北京的儿童甲型流感由儿科医生接诊。是在普通的儿科门诊?还是儿科单独设发热门诊?
儿科门诊的甲型流感防控是重点和难点,根据症状区分普通感冒、季节性流感、甲型流感是不可能的!
今天报道,甲型流感已经占到50%,儿科门诊将是甲型流感爆发、传播的重要场所!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09-10-28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要求医院儿科开设24小时急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
针对儿童感冒发热患者连日激增的现状,市卫生局昨晚连夜部署,全市103家设有儿科的医院要根据患者需求开设24小时急诊,延长门诊开放时间,不能推诿儿童感冒发热患者。昨晚,市卫生局同时公布了这些设有儿科的医院名单,鼓励家长就近治疗。此外,卫生局今早将向各医院下发甲流重症患者辨识、抢救程序。

  今天一早,全市设有儿科的医院名称、地址,以及各医院的儿科门诊接诊时间,接诊能力,均将在市卫生局官方网站(www.bjhb.gov.cn)上公布,方便患儿家长选择就诊时间和就诊医院。今日起,全市各医院儿科及发热门诊也将同时实施分时段就诊,在院内实时明示挂号量和患者能够得到诊疗的时间段,引导患者特别是患儿家长带患儿回家候诊,避免长时间拥挤候诊,减少在院内感染流感或甲流风险

  北京市明确重症患儿要及时转诊至北京地坛、佑安两家医院救治,对需留观的患儿应积极创造条件予以收治。收治医院如遇重症患儿,要请区级专家组会诊确认,市卫生局今天将下发重症患儿如何转诊、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相关程序。北京儿童医院和首儿所要各建两支医疗救治小分队,每支小分队由呼吸、重症、感染等专业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的专家组成,做好随时支援地坛和佑安危重患儿救治的准备。北京急救中心负责全市重症发热患者的转运工作。昨夜,北京市紧急开展全市呼吸机、ICU病房等重症患者抢救资源调查。从本周开始,全市将开展重症患者的识别和救治培训。

  来自北京流感哨点网络的监测数据显示,10月26日,全市流感样就诊病例已突破6000人次,而仅在一周前的10月17日,因发热感冒前往医院就诊者的数字,还仅仅是2000人次。更值得警惕的是,在目前每天迅速增加的发热患者中,多数是儿童患者,特别是6岁以上的中小学生患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形势非常严峻。目前近50%的发热患儿是甲型流感,那么,其他40%的患儿就很有可能的就诊过程中因为医院交叉感染而获得甲流。从电视画面上可以看出,医院内已经人山人海了。真令人担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9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现在全国各地医院的情况大致相同,门诊病人量大,全挤在一起候诊,发热门诊又没有配备儿科医生,那么患甲流的患儿仍在儿科就诊,成为院内感染源,~~应尽快设儿科发热门诊是当务之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31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儿科就诊的几乎都发热,单独建立儿科发热门诊可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31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该将发热并有流感样症状的患儿于其他患儿分开诊治,否则未患甲流的患儿非常危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3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预检分诊吗?可能实际工作中病人一多后流于形式或无法控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儿科患者与成人患者不一样,大多数是因发热来就诊,预检分诊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专业人员也不是看一眼或问一下就能排除是否是H1N1感染。最关键的是加强管理(如分时段就诊、分多个诊室就诊、一室内一医一患一陪侍、每接触一患者必须进行手的消毒等);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意识,防护不只是感染性疾病科的事,儿科也应该进行防护,只有做好防护,才能保护好自己、家人和患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