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楼上的观点.记得在参加我省供应室三个规范的学习班时,我曾经就费用支出的问题提出过意见,可是遗憾的是,我们这组的讨论的组长没有将这个意见带到上面去.国家制定的相应要求规范都是必须的,但问题是,相应的支出到底由谁承担?我们都知道在美国看病贵,但它的就医环境与国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想想我们存在的某些共性问题:比如我国大部分医院消化内镜数与诊疗人数严重不符,再比如前段时间出现的血透事件,由于费用报销的问题,重复使用了一次性透析器和管路,虽然为病人省了钱,但出现问题只让医院承担相应责任,感觉有点冤枉。病人所认为的医疗费用的支出只是看到的很表浅的一点成本,却不知道后面必须支付的却是很高昂的预防成本。
这种现象短时间内也不会有太大的改观。我也只是说说个人的想法而已。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相信希望在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