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吴怀英(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任,发热门诊收治一例发热患者,怎么办?”
“主任,我们科收治一例来自河北省的脑梗塞患者,怎么处理?”
“主任,我们科住院患者住院期间发热,怎么办?”
……
手机24小时不停的被临床医生询问,这时的感控人是不是有种被需要的存在感还有种被认知的价值感所围绕?
既然被临床信任还是努力解决临床问题吧。
要想整明白上述问题怎么解决,必须掌握了解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的诊疗方案和感染防控方案,下面和大家捋一捋与上述问题相关的国家相关要求。
“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
”
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一)疑似病例
1. 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 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2.临床表现
(1) 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 具有上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学特征;
(3) 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二)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同时具备以下病原学或血清学证据之一者
1. 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2. 病毒基因测序,与巳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3. 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lgM抗体和lgG抗体阳性;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lgG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恢复期较急性期4倍及以上升高。
(三)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普通病区应当立即将患者转移至应急隔离单人间隔离治疗,院内专家会诊或主诊医师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 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并根据属地管理要求转诊、或定点医疗机构采集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同时在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立即将疑似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患者,即便常见呼吸道病原检测阳性,也建议及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
“密切接触者
”
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
(一)密切接触者
密切接触者指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未采取有效防护与其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具体接触情形如下:
1.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到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或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填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登记表》;
(二)接触者管理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拒不执行者,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1.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密切接触者应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加强对居家观察对象的管理。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 天。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若检测阴性,仍需持续至观察期满。
3.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医学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4.对乘坐飞机、火车和轮船等同一交通工具及共同生活、学习、工作中密切接触者之外的一般接触者要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
(三)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发热、于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
疑似病例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医学观察。具体要求桉照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调查与管理指南执行。
“临床疑问释义
”
(一)发热门诊收治一例发热患者,怎么办?
1.监测体温发热,询问有无干咳、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有无外出旅居史、接触史等,有症状和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根据属地管理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定点医院就诊政策及时上报、转诊或联系定点医院接诊。
2.发热,没有干咳、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没有外出旅居史、接触史等,但对患者常规监测血常规、CRP、专用CT胸部检查,怀疑新冠肺炎根据属地管理及行政部门规定的定点医院就诊政策及时上报、转诊或联系定点医院接诊。
3.发热,没有干咳、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没有外出旅居史、接触史等,对患者常规监测血常规、CRP、专用CT胸部检查,没有新冠肺炎感染征象排除其他部位感染,疫情期间做好宣教回家隔离观察,嘱有异常及时就诊。
4.发热,没有干咳、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没有外出旅居史、接触史等,对患者常规监测血常规、CRP、专用CT胸部检查,没有新冠肺炎感染征象确诊其他部位感染,可收住院诊治,疫情期间建议单间救治。
(二)收治一例来自河北省的脑梗塞患者,怎么处理?
1.此患者非来自疫区,常规监测体温、询问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旅居史、接触史并登记。
2.确诊脑梗塞,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没有外出旅居史、接触史等,常规监测血常规、CRP、CT等检查没有感染征象,常规住院诊治,疫情期间建议单间救治。
(三)我们科住院患者住院期间发热,怎么办?
1.转入应急单间隔离病室观察治疗。
2.测体温、再次询问有无干咳、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有无外出旅居史、接触史等,无症状和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常规监测血常规、CRP、CT等检查没有新冠肺炎感染征象,继续治疗观察。
3.根据临床症状体证、接触史怀疑新冠病毒感染,上报并根据属地管理及卫生行政部门政策联系定点医院接诊,转诊后做好个人防护对病室进行终末消毒处置工作,并调查密切接触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于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进行预防控制管理。
新冠肺炎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
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新冠肺炎传播快,疫情严重,给基层医疗机构非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人员造成一些恐慌和疑问,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七版及防控方案第六版根据临床诊治防控情况已经进行了多版的更新,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必须按快进键加快学习和掌握,以便应对临床诊治防控工作中的问题,做到对新冠肺炎早发现、早上报、早隔离、早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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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