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A.5物体表面的消毒效果监测 A.5.1采样时间 在消毒处理后或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采样。 A.5.2采样方法 用5cm×5cm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0.03mol/L磷酸盐缓冲液(PBS)或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4个规格板面积,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有10ml无菌检验用洗脱液的试管中送检。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表面采样。采样物体表面有消毒剂残留时,采样液应含相应中和剂。 A.5.3检测方法 充分振荡采样管后,取不同稀释倍数的洗脱液1.0ml接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ml~20ml,36℃±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A.5.4结果计算 A.5.4.1规则物体表面 物体表面菌落总数计算方法见式(A.2): A.5.4.2小型物体表面的结果计算,用 cfu/件表示。 A.5.5结果判定 A.5.5.1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5cfu/cm2。 A.5.5.2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