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9.1过氧乙酸 C.9.1.1适用范围 适用于耐腐蚀物品、环境、室内空气等的消毒。专用机械消毒设备适用于内镜的灭菌。 C.9.1.2使用方法 C.9.1.2.1消毒液配制 对二元包装的过氧乙酸,使用前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将A液、B液混合并放置所需时间。根据有效成份含量按容量稀释公式C1×V1= C2×V2,C1和V1为过氧乙酸原液的浓度和体积,C2和V2为配制过氧乙酸使用液的浓度和ml数,用蒸馏水将过氧乙酸稀释成所需浓度。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为: a)计算所需过氧乙酸原液的体积(V1):V1=( C2×V2)/ C1; b)计算所需蒸馏水的体积(V3):V3 = V2—V1; c)取过氧乙酸原液V1ml,加入蒸馏水V3 (ml ),混匀。 C.9.1.2.2消毒方法 C.9.1.2.2.1浸泡法 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过氧乙酸的容器中,加盖。对一般物体表面,用0.1%~0.2%(1000 mg/L~2000 mg/L)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对耐腐蚀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采用0.5%(5000mg/L)过氧 乙酸冲洗作用10min,用无菌方法取出后采用无菌水冲洗干净,无菌巾擦 干后使用。 C.9.1.2.2.2擦拭法 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使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 C.9.1.2.2.3喷洒法 用于环境消毒时,用0.2%~0.4%(2000 mg/L~4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喷洒,作用30 min~60min。 C.9.1.2.2.4喷雾法 采用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使用5000 mg/L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0ml/m³~30ml/m³的用量进行喷雾消毒,作用60min。 C.9.1.2.2.5熏蒸法 使用15%过氧乙酸(7mL/m3)加热蒸发,相对湿度60%~80%、室温熏蒸2h。 C.9.1.2.2.6使用以过氧乙酸为灭菌剂的专用机械消毒设备灭菌内镜时,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适用范围及操作方法。 C.9.1.3注意事项 C.9.1.3.1过氧乙酸不稳定,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远离可燃物质。用前应测定有效含量,原液浓度低于 12% 时不应使用。 C.9.1.3.2稀释液应现用现配,使用时限≤24h。 C.9.1.3.3过氧乙酸对多种金属和织物有很强的腐蚀和漂白作用,金属制品与织物经浸泡消毒后,及时用符合要求的水冲洗干净。 C.9.1.3.4接触过氧乙酸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慎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C.9.1.3.5空气熏蒸消毒时,室内不应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