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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讯]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血液净化中心 (室)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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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9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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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血液净化中心 (室)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版)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血液净化治疗管理工 作,让终末期肾病患者能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血液净化治疗, 参考全国各肾脏病和血液净化学会及中关村肾病血液净化创新 联盟提出的新冠肺炎防控时期血液净化工作规范,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一、组织管理
血液净化中心(室)(含腹膜透析工作场所,以下同)应成 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组,负责血液净化工作区域的防控 工作。由肾内科或血液净化中心(室)科(室)主任担任组长, 成员至少应包括护士长和负责血(腹)透的医生、感控护士、工 程师,制订相应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包括在血液净化工作区域 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时的紧急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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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培训
应对血液净化中心(室)工作人员(含医生、护士、进修人 员、护工、卫生员、保安,以下同)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 知识的培训,培训方式可以采取视频、手机短信或 PPT 传阅或 自学等方式,不主张集中培训,以避免人员聚集发生交叉感染, 培训效果要采取手机答题或上岗前个别提问等方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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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行病学史管理
(一)工作人员。
应建立工作人员流行病学登记报告制度, 每位在血液净化区域工作的人员在每天上班前应通过手机短信 主动向护士长报告本人的流行病学史及个人健康状况,短信内容 包括 14 天内的以下情形:
1.有无湖北地区的人员接触史(含个人有湖北旅行史或者 旅居);
2.有无省内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接 触史;
3.有无与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肺部 CT 有改变的患 者或聚集性发热病例的接触史;
4.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
5.有无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二)患者及家属。
工作人员应对所有进行血液净化(含血 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以下同)治疗患者(含长期和临时)及与其 同居的家属采取网上或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填 写调查表记录在案。内容包括:是否有接触湖北疫区人员和新冠 肺炎患者等流行病学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有无 其它非呼吸系统症状:如乏力、精神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 胸闷、气促、结膜炎等和仅有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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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人员管理
(一)上岗前检查。
血液净化中心(室)工作人员在进入血 液净化区域门前须进行体温检查和个人身体状况确认,每日安排专人测量进入工作区域人员的体温并询问个人健康状况,记录在 册,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
(二)人员防护。
1.工作人员上班应规范着装(工作服、帽子、医用外科或 N95 口罩、手套、工作鞋),在实施操作时须佩戴护目镜(包括 行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的人员)。
2.血液净化中心(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正确的手卫生 规范,感应式洗水设施与工作人员的比例为 1:5,严格执行一 人一手套,一操作一手消。
3.实行工作人员集中管理。医护人员休息期间原则上应尽 量在医院安排的住处休息,因个人原因要回家休息的,也应以居 家为主,外出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禁止参与会议、宴会、旅行、 购物、观景等公共活动,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 工具。与人会面时不握手,并保持 1 至 1.5 米以上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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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患者及家属管理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防控知识宣传。医院应向患者及家 属推送新媒体或免费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新冠肺炎的防护知识、 应指导患者和家属正确使用口罩在内的防护物品,并说明居家隔 离的意义,提高患者和家属的依从性。
(二)要提醒患者及家属往返医院路途中应注意事项,包括 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 具要尽可能在人员较少的位置,并建议戴 N95 口罩),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来不及者可喷向自己肘关节部位的衣 服上,然后处理;衣物勤洗晒,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需放置在固定 的专用袋或容器中。
(三)血液净化治疗患者及固定陪护家属须走独立通道进入 血液净化中心(室),在进入前患者和陪护家属分别签署疫情防 控期间承诺书并存档。
(四)患者及固定陪护家属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如果 无特殊情况,患者家属严禁进入血液净化场所(含通道)。
(五)患者及家属应按照医院规定的通道进入医院并测量体 温,若体温异常(体温>37.3℃)者,再次用水银温度计复测体 温,若复测体温>37.3℃的,须至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感染筛 查:包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胸部 CT、血常规、CRP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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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透析方式选择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特殊情况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 指令,一律不得接受外地、外院患者临时性透析。
腹膜透析患者复查或换短管等治疗应在单独的房间,除医务 人员和患者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两例之间间隔消毒的时间至 1 个小时。
新确诊终末期肾病须接受的血液净化治疗的患者,建议尽量 选择腹膜透析,对有腹膜透析禁忌症必须血液透析的,除按照规 范要求常规做好血源传播性疾病的筛查外,还须做好对新冠病毒 感染的筛查,包括流行病学史的调查、相关症状的询问、体温的检测及监测,并将患者放入过渡区或分时段、分区透析治疗至少 两周,或进行独立空间或者单独排班的透析或 CRRT 治疗,2 周 后如无发热等其它不适,二次核酸检测(间隔至少一天以上)阴 性,可与普通患者一起排班进行透析。
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应在定点医院或隔离区域进行透析治疗。
连续血液透析患者先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根据筛查结果将患 者分类,即常规透析、普通隔离透析和强化隔离透析,强化隔离 透析实行专人专机,管理隔离透析(含普通和强化)的护理人员 不再参与常规透析护理工作。

(一)普通隔离透析。
患者情形:
1.无流行病学史,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两次核酸检测阴 性(至少间隔一天),肺部 CT 无肺炎表现。
2.有流行病学史,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两次核酸检测阴 性(至少间隔一天),肺部 CT 无肺炎表现。
选择方式:
1.安排单独透析间提供透析治疗;
2.晚班单独透析区域透析;
3.在当天透析结束后(最后一班)另开一班在相对独立空 间或透析室一角透析。人员防护:按二级防护要求,医务人员穿工作服、戴帽子和 佩戴 N95 口罩。透析前再次对患者测量体温,并询问自觉症状 并记录;透析时监测体温,患者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两例间做 好终末消毒。
(二)强化隔离透析。
患者情形:
1.无流行病学史,肺部 CT 正常的疑似患者,且在 4 小时 内能获得核酸检测结果。
2.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至少间隔一天),肺部 CT 有肺炎表 现。
3.曾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痊愈出院,出院时间少于 14 天。
选择方式:
1.在隔离病房行床旁 CRRT 治疗;
2.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医院隔离单间行床旁 透析。
3.在当天透析结束后(最后一班)另开一班在相对独立的 区域进行透析。人员防护:按二级防护要求,医务人员穿工作服、戴帽子、 佩戴 N95 口罩、戴护目镜。透析前再次对患者测量体温,并询 问自觉症状并记录;透析时监测体温,患者全程戴 N95 口罩;透析结束立即进行终末消毒。
(三)常规透析。
患者情形:
1.无流行病学史,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核酸检测阴性, 肺部 CT 无肺炎表现。
2.曾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痊愈出院,出院时间超过 14 天,透析前再次核酸检测阴性,肺部 CT 无异常。
选择方式:
1.安排相对独立、固定的区域提供透析治疗;
2.安排在最后一班进行透析。
人员防护:按二级防护要求,医务人员穿工作服、戴帽子和 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透析前再次对患者测量体温,并询问自觉症 状并记录;透析时监测体温,患者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做好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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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境管理
(一)环境空气消毒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加强 诊疗环境的通风和空气消毒。应比平时增加通风频率和时长,在 两个班次之间应安排通风时间至少 30 分钟。
(二)环境表面消毒
透析室设备、物体表面、环境的消毒以及污染物品的规范处 理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和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16) 要求进行管理,并加强监督落实。推荐的清洁与消毒方法为:
1.护士站、预诊台:使用可达高水平消毒水平的湿巾消毒擦拭物体表面两次/天,或选择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剂 作用时间>10min。
2.血液透析机器、治疗车等物表无血迹污染时,上机后、 透析结束后均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3.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物污染的医疗器械、 物体、血透机表面等,可使用2000-50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擦 拭,消毒剂作用时间>30min后擦拭干净。被污染的地面,用 2000-5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作用时间>30min后清洁干 净。
4.患者及家属等候区、更衣区的物品表面、环境的消毒, 可参照血液净化中心(室)内部处理的管理规范,每天增加消毒 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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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废物管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患者在血液净化中心(室) 所产生的所有医疗和生活废物,全部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处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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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患者批量转移
(一)患者转出
1.血液净化中心(室)所在医疗机构被征用,当地政府统 一安排将患者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的血液净化中心(室)接受治 疗。
2.血液净化中心(室)内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个体。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统一要求,就地隔离与疑似或确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个体有密切接触的同班次接受血液净化患者 和工作人员,以及在等候室的陪同家属及其密切接触者;同时对 其他班次未与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个体有过接触 患者,按照 普通隔离透析 的要求,由政府部统一安排其他血液 净化中心(室)进行治疗。
(二)患者转入
1.患者来自被征用医疗机构:将转入患者安排在每日的最 后一班,并安排在相对集中的区域,有条件时,可为新入患者新 增加一个班次。及时进行终末消毒。
2.患者来自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血液净化中心 (室),且与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个体非同一班次, 未有过接触:为转入患者新增加一个班次,并与上一班次间隔时 间至少在 2 小时以上,安排在相对集中的区域。及时进行终末消 毒。
3.来自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血液净化中心(室), 且与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个体同一班次,有过接触 患者按照政府部门统一安排先行隔离,隔离期间行床旁 CRRT 治 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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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9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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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0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行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医护人员休息期间原则上应尽 量在医院安排的住处休息,因个人原因要回家休息的,也应以居 家为主,外出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禁止参与会议、宴会、旅行、 购物、观景等公共活动,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 工具。与人会面时不握手,并保持 1 至 1.5 米以上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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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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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7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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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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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9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下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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