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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目录
第一章 血流感染 2
第二章 医院获得性肺炎和呼吸机相关肺炎 6
第三章 泌尿道感染 9
第四章 手术部位感染 12
第五章 骨关节感染 16
第六章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19
第七章 心血管系统感染 22
第八章 眼耳鼻喉口感染 29
第九章 胃肠道感染 33
第十章 肺炎以外的下呼吸道感染 37
第十一章 生殖系统感染 38
第十二章 皮肤软组织感染 40
第十三章 泌尿系统感染 43
第一章 血流感染
一、分类:
(一)非中央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Non-central Line Associated Bloodstream Infection)
1.原发性血流感染(Primary bloodstream infection ,BSI)
2.继发性血流感染(Secondary BSI)
(二)中央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Central Line-Associated Bloodstream Infection)
二、定义及诊断标准:
(一)原发性血流感染(Primary bloodstream infection ,BSI)
1.定义:实验室证实的血流感染(laboratory-confirmed bloodstream infection, LCBI),并非继发于其他部位感染(特殊类型感染、泌尿道感染、手术部位感染、肺部感染)。
2.诊断标准:满足以下任何一项即可诊断,其中标准1和标准2适用于所有患者,标准3仅适用于年龄≦1岁的患儿。
1)1套或多套的血液标本中检测出确定的病原体(NHSN常见的定植菌除外),通过培养或非培养检测方法;且血中病原体与其他部位感染无关(参见继发性血流感染);
2)至少有以下一种症状或体征:发热(>38℃)、寒战、低血压(收缩压≤90mmHg);同时至少2套不同时段采集的血液标本中分离出NHSN常见的定植菌(通过培养或非培养检测方法),且病原体与其他部位感染无关;
3)对于年龄≦1岁的患儿:至少有以下一种症状或体征:发热(>38℃)、低体温(<36℃)、呼吸暂停、心动过缓;同时至少2套不同时段采集的血液标本中分离出NHSN常见的定植菌(通过培养或非培养检测方法),且病原体与其他部位感染无关。
说明:
1.诊断标准1中,不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即症状或体征,如发热等。
2.诊断标准2和3中,两次常见定植菌必须为同一种病原体,且以第一次标本采集的时间作为确定感染时间窗的标准。
3.诊断标准2和3中,常见的定植菌包括但不仅限于:类白喉杆菌(棒状杆菌属、非白喉棒状杆菌)、芽孢杆菌属(非炭疽芽孢杆菌)、丙酸杆菌属、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包括表皮葡萄球菌)、草绿色链球菌、气球菌属、微球菌属、红球菌属等。
4.诊断标准2和3中,至少2套不同时段采集的血液标本指:在同一天或连续2天内进行的至少2次独立的血标本采集,并且采血部位均进行了合理的消毒。有助于降低污染菌的检出。
(二)继发性血流感染(Secondary BSI):
1.定义:继发于其他特定部位感染的血流感染。
2.诊断标准:满足第1条及第2条中至少一项:
1)满足NHSN定义的特定部位感染诊断标准,或UTI、PNEU或SSI感染的诊断标准;
2)并满足至少以下一项:
a)特定部位感染分离到病原体,同时血标本中也分离到病原体,至少有一种血标本中的病原体与特定部位感染的病原体一致;且血标本的采集时间在特定部位感染后的14天内。如:骨感染、褥疮感染、椎间隙感染、耳/乳突感染、鼻窦炎、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子宫内膜炎、心内膜炎、胃肠炎/胃肠道感染、腹腔感染、颅内感染、脑膜炎/脑室炎、脊髓脓肿、关节/关节囊感染、人工关节感染、下呼吸道感染(非肺炎,如胸膜腔感染、肺脓肿等)、纵隔感染、口腔感染(口腔、牙龈、舌)、生殖道感染、脐部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咽炎、喉炎、会厌炎)、泌尿道感染、动脉或静脉感染、阴道感染、肺炎。
b)血标本中分离到病原体是特定部位感染的判定标准之一,且血标本在特定部位感染后14天内采集。如:骨感染、椎间盘感染、心内膜炎、胃肠道感染、胃肠炎、腹腔感染、关节/关节囊感染、脑膜炎/脑室炎、生殖道感染、肺炎、脊髓脓肿、脐炎。
说明:
病原体一致,是指:
1.若两种病原体均鉴别到属和种,则必须相同;
2.若两种病原体其中一种无法鉴定到种,则至少要坚定要属,并且与另一种病原体在属水平相同。
(三)中央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central line-associated BSI,CLABSI)
1.定义:与中央导管相关的血流感染。
2.诊断标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
1)满足实验室证实的血流感染(原发性血流感染)诊断标准;
2)在血流感染发病时或发病前一天存在中央导管,并且已留置至少48h。
说明:
1.需要监测的中央导管类型:
1)永久性中央导管,包括植入式输液港、隧道式导管;
2)临时性中央导管,非植入式、非隧道式
3)脐带导管(新生儿)
2.中央导管的定义:终止于心脏或大血管内的用于输注液体、抽取血液或检测血流动力学的导管。大血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主动脉、肺动脉、上腔静脉、下腔静脉、头臂静脉、颈内静脉、锁骨下静脉、髂总静脉、髂外静脉、股静脉、新生儿中脐动脉/脐静脉。
3.有时导管可能会发生漂移,不要求导管终端持续位于大血管内;
4.以下装置不属于中央导管:在中央血管内的起搏器导线或其他非导管装置不属于中央导管,因为没有液体被输注或抽出;动脉导管、动静脉瘘、动静脉移植、ECMO、血液透析导管(hemodialysis reliable outflow catheter)、主动脉内球囊反搏装置、非接入的中央导管(未接入或住院期间插入的)、外周注射、心室辅助装置。
备注:
主要缩写和定义
1.感染/事件(发生)日期 Date of Event (DOE) 、infection date、date of infection、event date::在7天感染窗口期内,第一次出现满足某特定部位感染诊断条件的日期即为感染日期。感染日期一定在7天感染窗口期内或手术部位感染的监测期内。
2.医疗相关感染healthcare-associated infection (HAI) :如果感染发生在入院第三天及之后(入院当天为第一天),这种感染称之为HAI。
3.7天感染窗口期 7-day Infection Window Period :是指某特定部位感染的所有诊断条件都需在7天内满足,即第一次诊断检测阳性或无诊断检测方法但第一次描述有阳性的症状和体征(如腹泻)那一天的前后三天。诊断检测仅指一下五种: 1标本采集和微生物培养;2影像学检查;3症状;4医生诊断;5开始治疗。
4.入院时存在的感染present on admission (POA) :如果感染发生在入院前两天或入院后两天内,这种感染称为POA。鉴于对重复感染期的考虑,如果感染发生在入院前两天的任何一天,它的感染日期都认为是入院第一天。
5.14天重复感染期Repeat Infection Timeframe (RIT) :从感染第一天起至之后的14天内不会有新的相同类型的感染重复出现,期间即使同一感染部位有不同病原体检出也不应认为是新的感染,而是应该属于同一次感染。RIT经常用于血流感染,尿路感染和肺部感染中。
6.继发性血流感染归因期Secondary Bloodstream Infection Attribution Period(SBAP):由原发部位感染继发的血流感染的血标本采集时间段,这个时间段是IWP和RIT的累加。根据感染发生日期的不同,继发性血流感染归因期从14天到17天不等。要考虑是继发性血流感染,那么血标本应该在继发性血流感染归因期内采集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血标本中检出的病原体至少有一个跟原发灶的致病菌一致。2. 血培养阳性必须是原发灶感染的判定标准之一。
7.感染部门、病房Location of Attributed:在感染发生日期,患者所居住的部门或病房。
8.转运规则 Transfer rule:若在感染发生日期当天或前一天,患者发生转运或出院,属于转运前的部门或病房。
9.致病菌分布规则 Pathogen Assignment Guidance:这个规则告诉我们在RIT内或继发血流感染归因期内,标本培养获得相同或不同的病原体该如何处理。应注意以下几点:1 在RIT内即使发现新的致病菌也不应该认为是新的感染而是同一次感染。2原发感染应该先于继发性血流感染。3血标本中的病原体可能同时会有不止一个的来源。
第二章 医院获得性肺炎和呼吸机相关肺炎
一、医院获得性肺炎(Hospital acquired pneumonia, HAP):
定义:住院期间没有接受有创机械通气、未处于病原感染的潜伏期,而于入院48 h后新发生的肺炎。临床诊断需至少同时满足临床表现A 1项+B 2项+影像学1项。
1.临床表现
A项:
1)无其他原因发热(T>38.0℃)
2)外周血白细胞>10×109/L 或<4 X 109/L(伴或不伴核左移)
3)≥70岁的老人,无其他原因的突然神志改变
B项:
1)新出现的脓痰、痰性质改变、呼吸道分泌物增加或吸痰次数增多
2)新出现或加重的咳嗽、呼吸困难、气促
3)湿罗音或管状呼吸音
4)氧合指数下降(PaO2/FiO2),吸氧需求增加
2.影像学
1)新发或进展性肺部浸润影
2)新发或进展性实变
3)新发或进展性空洞形成
(需排除ARDS、肺水肿、基础疾病累及肺、肺栓塞等)
3.病原学诊断
在临床诊断的基础上,若同时满足以下任一项,可作为确定致病菌的依据。
1)血培养阳性(排除其他部位感染引起)
2)胸腔积液检出病原体
3)下呼吸道标本定量或半定量培养分离出有临床意义的病原体(例如痰、BAL、PSB等)
4)BAL直接镜检见吞噬细菌细胞数≥5%(如革兰染色)
5)肺组织定量或半定量培养分离出有意义的病原体
6)病理学:至少符合一项
a)脓肿或实变病灶有大量外周血多形核细胞聚集在细支气管和肺泡
b)肺实质被真菌菌丝或假菌丝入侵的证据。
7)其他检测
a)常规培养不能检测的病原体:呼吸道分泌物或组织病毒、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百日咳杆菌血清学依据
b)病原体血清IgM抗体由阴转阳或血清IgG滴度呈4倍升高(如流感病毒、衣原体)
c)嗜肺军团菌1型: IFA法测得军团菌血清1型滴度急性期较恢复期呈4倍升高或达到≥1:128,RIA或EIA查尿嗜肺军团菌1型抗原
婴幼儿或儿童的临床标准与成人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1岁婴儿的临床标准:氧合下降(如SpO2<94%,吸氧需求增加),且至少符合以下3项
1)体温不稳定
2)外周血白细胞>15×109/L 或<4 X 109/L,(伴核左移≥10%)
3)新出现脓痰、痰性状改变、呼吸道分泌物增多或吸痰次数增多
4)呼吸暂停、呼吸急促、胸壁回弹时鼻翼扇动、哭闹时鼻翼扇动
5)喘鸣、湿罗音、干啰音
6)咳嗽
7)心率<100次/分或>170次/分
2.1岁-12岁儿童的临床标准,至少符合以下3项
1)发热(T>38.0℃)或低体温(T<38.0℃)
2)外周血白细胞<4 X 109/L或>15×109/L
3)新出现的脓痰、痰性状改变、呼吸道分泌物增多或吸痰次数增多
4)新出现或加重的咳嗽、呼吸困难、呼吸暂停或心动过速
5)听诊湿罗音或支气管呼吸音
6)氧合下降(如SpO2<94%,吸氧需求增加)
二、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entilator associated pneumonia, VAP):指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患者接受机械通气48 h后发生的肺炎,机械通气撤机、拔管后48 h内出现的肺炎也属于VAP范畴,严重HAP患者治疗期间病情进展需要辅助通气,不符合VAP诊断。临床诊断需至少同时满足临床表现 1项+影像学1项,若同时满足以下任一项,可作为确定致病菌的依据。
1.临床表现:
1)呼吸道分泌物量增多、性状改变或吸痰次数增多
2)无其他原因发热
3)呼吸频率增加、潮气量减少、每分钟静息通气量增加或氧合指数下降
a)机械通气量需求增加
2.影像学:
1) 新发或进展性肺部浸润影
2) 新发或进展性实变
3) 新发或进展性空洞形成
(需排除ARDS、肺水肿、基础疾病累及肺、肺栓塞、吸入性肺炎)
3.病原学依据:
1)血培养阳性(排除其他部位感染源引起)
2)下呼吸道标本定量或半定量培养分离出有临床意义的病原体(例如痰、BAL、PSB等)
第三章 泌尿道感染
定义:泌尿道感染(Urinary Tract Infection,UTI)是指以泌尿道为原发部位而非继发于其他部位,且满足有症状的泌尿道感染(SUTI)或无症状菌尿(ABUTI)诊断标准的感染
分类:
一、有症状的泌尿道感染(Symptomatic Urinary Tract Infection,SUTI)
(一)、非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Non Catheter-associated Urinary Tract Infection,Non-CAUTI)
(二)、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Catheter-associated Urinary Tract Infection,CAUTI)
二、无症状菌尿(Asymptomatic Bacteremic UTI,ABUTI)
诊断标准:
一、有症状的泌尿道感染SUTI
(一)、非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
诊断标准:
必须满足下列第1、2、3条标准(婴儿除外):
1、患者有或曾留置导尿但导尿管不在位距感染日>2天或患者发生感染的当天及前一天体内无导尿管
2、至少有下列症状或体征之一:
1)≤65岁的患者出现的发热(>38℃)
2)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耻骨上肌触痛或压痛
3)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肋脊角痛或压痛
4)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尿频
5)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尿急
6)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排尿困难
3、尿培养阳性,病原体不超过2种,且至少一种菌的菌落数≥105cfu/ml
说明:发热是感染的非特异性症状,因此不能因其可用其他已知原因来解释而除外UTI
(二)、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
诊断标准:
必须满足下列第1、2、3条标准:
1、患者出现感染时已留置导尿或感染自然日有一段时间带管或感染日前48h内拔除导尿管
2、至少有下列症状或体征之一:
1)发热(>38℃)
2)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耻骨上肌触痛或压痛
3)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肋脊角痛或压痛
3、尿培养阳性,病原体不超过2种,且至少一种菌的菌落数≥105cfu/ml
说明:发热是感染的非特异性症状,因此不能因其可用其他已知原因来解释而除外UTI
婴儿的(≤1岁)的CAUTI或Non-CAUTI的诊断标准略有不同,必须满足下列第1、2、3条标准:
1、患者≤1岁(有或没有导尿管)
2、至少有下列症状或体征之一:
1)发热(>38.0℃)
2)低体温(<36.0℃)
3)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呼吸困难
4)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心动过速
5)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昏睡
6)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呕吐
7)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耻骨上肌触痛或压痛
3、尿培养阳性,病原体不超过2种,且至少一种菌的菌落数≥105cfu/ml
说明:发热及低体温是感染的非特异性症状,因此不能因其可用其他已知原因来解释而除外UTI
二、无症状菌尿ABUTI
诊断标准:
所有年龄层患者的导管相关或不相关ABUTI必须满足下列第1、2、3条标准:1)没有症状或体征(说明:>65岁的非导尿管相关ABUTI患者如伴发热仍归入ABUTI)
2)尿培养阳性,病原体不超过2种,且至少一种菌的菌落数≥105cfu/ml
3)血标本鉴定出的病原体至少有一种与尿培养一致且为尿常见致病病原体
第四章 手术部位感染
一、浅表切口感染
(一)浅表切口手术部位感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感染发生在手术后30日以内。
2、仅累及切口部位的皮肤和皮下组织。
3、患者至少出现以下一种情况:
(1)浅表切口处有脓液排出;
(2)经无菌操作从浅表切口处取得的分泌物或皮下组织中培养出致病菌,或基于临床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微生物鉴定阳性(非培养);
(3)至少有一项感染的症状或体征:疼痛或压痛、局部肿胀或红肿、发热,并且浅表切口被外科医生打开查看,病原体培养阳性或未做培养。
注意:这里有两种特殊类型的浅表切口感染
1、主要浅表切口感染——患者在手术中有1个或多个切口时,主要切口部位发生的浅表切口感染,如剖宫产的切口或冠状动脉旁路(搭桥)手术的胸部切口
2、次要浅表切口感染——患者在手术中有1个以上的切口,次要切口部位发生的浅表切口感染,如冠状动脉旁路(搭桥)手术的腿部取血管处
[报告说明]以下情况不符合浅表切口感染定义
1、诊断/治疗蜂窝组织炎(发热/发红/肿胀),且自身不符合浅表切口定义的。相反,切口处需引流或培养、鉴定出致病菌则不应被视为蜂窝组织炎。
2、针眼脓肿(缝线穿透部位的微小炎症和渗出,)
3、局部戳伤或针刺部位感染(应按照感染深度报告为皮肤或软组织感染,而不是手术部位感染)
注:腹腔镜穿刺套管针进行的操作不应视为戳伤
4、包皮环切术不视为手术操作,新生儿包皮环切术感染不是手术部位感染
5、烧伤创面的感染应报告为烧伤感染(BURN),而不适应报告为浅表切口感染。
二、深部切口感染
深部切口手术部位感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感染发生在表1手术的30天或90天内
2、感染累及深部软组织(如肌膜、肌肉层)。
3、患者至少有以下一种情况:
(1)深部切口处有脓性引流物,且引流物不是从手术部位的器官或腔隙流出;
(2)深部切口自行裂开或由外科医生蓄意将其打开并且培养阳性,或未进行培养但患者至有下列任一症状:发热(>38℃)、局部疼痛或压痛。但若切口的培养为阴性者则不需符合这项标准;
(3)再次手术检查或组织病理学、影像学检查,发现深部切口有脓肿或其他感染的证据。
注意:这里有两种特殊类型的深部切口感染
1、主要深部切口感染——患者在手术中有1个或多个切口时,主要切口部位发生的深部切口感染,如剖宫产的切口或冠状动脉旁路(搭桥)手术的胸部切口
2、次要深部切口感染——患者在手术中有1个以上的切口,次要切口部位发生的深部切口感染,如冠状动脉旁路(搭桥)手术的腿部取血管处
三、器官(腔隙)的手术部位感染
器官(腔隙)的手术部位感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感染发生在表1手术后的30天或90天内。
2、感染范围包括任何经由手术打开或者处理过的,比筋膜层及肌肉层更深的部位
3、患者至少有以下任一项时:
(1)置于器官(腔隙)的引流管引流出脓液(例如封闭式负压引流系统、开放式引流管、T型管,CT引导下的引流管);
(2)经无菌操作从该器官(腔隙)取得的体液或组织,经培养分离出致病菌或基于临床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微生物鉴定阳性(非培养);
(3)经由医生直接检查、再次手术或经病理组织学、放射影像学检查,发现有该器官(腔隙)脓肿或者其他感染的证据;
表格1深部、器官(腔隙)手术切口监测周期
术后30天监测
代码 手术部位 代码 手术部位
AAA 腹主动脉瘤修复术 LAM 椎板切除
AMP 截肢 LTP 肝移植
APPY 阑尾手术 NECK 颈部手术
AVSD 分流透析 NEPH 肾脏手术
BILI 肝脏、胆管或胰腺外科 OVRY 卵巢手术
CEA 颈动脉内膜切除术 PRST 前列腺手术
CHOL 胆囊手术 REC 直肠手术
COLO 结肠手术 SB 小肠手术
CSEC 剖宫产 SPLE 脾脏手术
GAST 胃手术 THOR 开胸手术
HTP 心脏移植 THYR 甲状腺和/或甲状旁腺手术
HYST 腹式全子宫切除术 VHYS 经阴道子宫切除术
KTP 肾移植 XLAP 剖腹探查术
术后90天内监测
代码 手术部位 代码 手术部位
BRST 乳腺外科手术 HER 疝修补术
CARD 心脏外科手术 HPRO 髋关节替换术
CBGB 胸壁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KPRO 膝关节替换术
CBGC 胸壁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PACE 心脏起搏器手术
CRAN 开颅手术 PVBY 外周血管搭桥术
FUSN 脊柱融合 VSHN 脑室分流术
FX 骨折切开复位术
注:1.所有浅表部位切口只需监测术后30天
2.次要手术部位感染只需监测30天,不需要考虑主要切口部位感染的监测周期。
特殊器官(腔隙)手术部位感染见表2.
表2 器官(腔隙)感染的特定部位(感染名称)
代码 部位(感染名称) 代码 部位(感染名称)
BONE 骨髓炎 IC 颅内感染,包括脑脓肿、硬脑膜下感染、硬脑膜外感染和脑炎
BRST 乳房脓肿或乳腺炎
CARD 心肌炎或心包膜炎 JNT 关节或黏液囊感染
DISC 椎间隙感染 LUNG 其他下呼吸道感染
EAR 耳、乳突感染 MED 纵隔炎
EMET 子宫内膜炎 MEN 脑膜炎或脑室炎
ENDO 心内膜炎 ORAL 口腔(口、舌或牙龈)感染
GIT 胃肠道感染 OREP 其他男性或女性生殖系感染
IAB 腹腔内感染,未特别注明部位者 SA 无脑膜炎的脊髓脓肿
SINU 鼻窦炎 VASC 动脉或静脉感染
UR 上呼吸道感染 VCUF 阴道穹感染
PJI 关节假体周围感染 USI 尿路系统感染
[报告说明]特殊部位感染类型
1、应描述具体的器官(腔隙)以明确感染的确切部位。表2列出了具体的器官(腔隙)感染,例如:阑尾切除术后继发膈下脓肿,应归到腹腔内的器官(腔隙)感染。
2、若感染部位涉及器官(腔隙),无论是否存在浅表或深部切口感染,均应报告为器官(腔隙)感染。
3、若手术过程中,多个感染切口发生感染,只需将感染部位最深的类型进行报告,报告为单一部位感染。
第五章 骨关节感染
一、骨:骨髓炎
骨髓炎诊断需至少符合以下1项诊断标准
1.从骨组织培养微生物,或通过为临床诊治目的进行的非培养微生物学手段检测到微生物。
2.患者骨组织大体解剖学或组织学检查提示骨髓炎。
3.患者具有至少2项以下症状或体征,包括:发热>38℃,局部肿胀*、疼痛、压痛*、局部发热*或流液*,并符合至少1项以下内容:
a)影像学检查(如X线片、CT、MRI及核扫描【镓、锝等】)提示感染者中,血培养分离得或通过为临床诊治目的进行的非培养微生物学方法检测到微生物。影像学结果不确定时,则以临床符合(如医师记录针对脊柱骨髓炎的抗感染治疗)作为支持依据。
b)影像学检查(如X线片、CT、MRI及核扫描【镓、锝等】)结果是否提示感染不确定时,则以临床符合(如医师记录针对脊柱骨髓炎的抗感染治疗)作为支持依据。
*除外其它原因引起
上报指导:
心脏外科手术后发生的伴发骨髓炎的纵隔感染按SSI-MED传报,而非SSI-BONE。
二、椎间盘:椎间盘间隙感染
脊柱椎间隙感染需至少符合1项以下诊断标准:
1.患者椎间盘组织培养分类得病原微生物,或通过为临床诊治目的进行的非培养微生物学方法检测到微生物。
2.大体解剖学或组织学检查提示椎间盘间隙感染依据。
3.患者存在至少1项以下症状:发热(T>38℃)、受累椎间隙疼痛*,及以下内容中至少1项:
a)影像学检查(如X线片、CT、MRI及核扫描【镓、锝等】)提示感染的患者中,血培养分类得病原微生物,或通过为临床诊治目的进行的非培养微生物学方法检测到微生物。影像学检查是否提示感染不确定时,以临床符合(如医师记录针对椎间盘间隙感染的抗感染治疗)作为支持依据。
b)影像学是否提示感染不确定时,以临床符合(如医师记录针对椎间盘间隙感染的抗感染治疗)作为支持依据。
*除外其它原因引起
三、关节:关节或滑膜囊感染(不适用于髋关节置换或膝关节置换术后)
关节或滑膜囊感染需至少符合以下1项诊断标准:
1.患者关节液或滑膜囊培养分类得病原微生物,或通过为临床诊治目的进行的非培养微生物学手段检测到微生物。
2.大体解剖学或组织病理学检查提示有滑膜囊感染依据。
3.患者具有以下症状/体征中至少2项(排除其它原因所致),包括:关节肿胀、关节疼痛或压痛、局部发热、关节腔积液、活动受限,并且符合以下至少1项:
a)关节液白细胞计数升高(超过报告实验室参考值),或关节液白细胞酯酶试纸阳性
b)关节液革兰染色镜检见到白细胞及病原体。
c)患者血液培养分类得病原微生物,或通过为临床诊断治疗目的进行的非培养微生物学手段(如非主动监测培养ASC/检测AST)检测到微生物。
d)存在感染的影像学证据(如X线片、CT、MRI及核扫描【镓、锝等】),若影像学结果不确定,则以临床符合(如医师记录针对关节或滑膜囊感染的抗感染治疗)作为支持依据。
四、PJI:人工关节周围感染(仅限于髋关节置换术HPRO后和膝关节置换术KPRO后)
关节或滑膜囊感染需至少符合以下1项诊断标准:
1.两份人工关节周围组织标本(组织或液体)培养得微生物,或通过为临床诊治目的进行的非培养微生物学手段检测到微生物,其中至少检出1种“匹配的微生物”。
2.存在与关节相同的窦道。
3.存在以下次要诊断标准中的3条:
a)C反应蛋白升高(CRP> 100 mg/L)及血沉升高(ESR>30mm/hr)
b)滑液白细胞计数升高(WBC>10000/μL)或白细胞酯酶试验阳性(++或更高)
c)滑液中性粒细胞比例升高(PMN%>90%)
d)人工关节周围组织组织病理提示每高倍视野见到的中性粒细胞(PMNs)数大于5
e)单份人工关节周围组织(组织或液体)培养分类得病原微生物,或通过为临床诊治目的进行的非培养微生物学手段检测到微生物
评论:
“匹配的微生物”定义在第17页。从髋关节或膝盖假体分离的微生物可适用于第1条诊断标准。
窦道的定义:皮肤下的狭窄开口或通道,可向各方向延生、穿过软组织造成死腔及形成潜在脓肿。
NHSN的人工关节(PJI)定义改编自(MSIS)的定义(国际人工关节周围感染大会2013会议记录)。
由NHSN提供的3a-3d诊断标准的标准实验室参考值仅适用于髋关节置换术及膝关节置换术后手术部位感染监测目的。NHSN实验室参考值不适用于指导临床医生在急性或慢性人工关节周围感染的实际临床诊断及管理。临床医生应当参照肌肉骨骼感染协会(MSIS)的临床应用诊断共识。
第六章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一、颅内感染(脑脓肿、硬膜下/硬膜外感染、脑炎)
符合以下至少1项标准:
1、通过培养技术或致力于临床诊断和目标性治疗的非培养检测技术检测出脑组织/硬脑膜病原体
2、解剖学或组织病理学证实脓肿形成或其他颅内感染征象
3、具有以下至少2项症状或体征:头痛*、头晕*、发热(>38.0℃)、局灶神经系统体征*、意识水平改变*、意识障碍*
以及符合以下至少1项:
a)细针抽吸或侵袭性操作或尸检获取脑组织或脓肿组织标本,显微镜下查及病原体;
b)影像学表现提示感染(超声、CT、MRI、放射性核素脑扫描、动脉造影);或影像学表现不典型,临床医生开具治疗颅内感染的抗生素医嘱或认为存在感染。
c)特异性病原体IgM达诊断标准,或IgG呈4倍升高
*除外其他原因
说明:
1)脑膜炎和脑炎同时存在,归属为脑膜炎/脑室炎
2)术后脑膜炎和脑脓肿同时存在,归属为颅内感染
3)脑膜炎和脊髓脓肿同时存在,归属为脊髓脓肿
二、脑膜炎/脑室炎
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标准:
1、通过培养技术或致力于临床诊断和目标性治疗的非培养微生物检测技术检测出脑脊液病原体
2、符合以下至少2项:
1)发热(>38℃)或头痛
2)脑膜刺激征*
3)颅神经损害体征*
以及符合以下至少1项:
1)脑脊液白细胞数增加,蛋白升高,及糖含量降低(每次需报告实验室参考值范围)
2)脑脊液革兰染色查及病原体
3)通过培养技术或致力于临床诊断和目标性治疗的非培养微生物检测技术检测出血标本中的病原体
4)特异性病原体IgM达诊断标准,或IgG呈4倍升高。
*除外其他原因
说明:
脑脊液分流装置感染为手术部位感染(脑膜炎/脑室炎)为置入装置90天以内;若为90天之后或该项操作之后,考虑为脑膜炎/脑室炎而非手术部位感染
脑膜炎和脑炎同时存在,归属为脑膜炎/脑室炎
术后脑膜炎和脑脓肿同时存在,归属为颅内感染
脑膜炎和脊髓脓肿同时存在,归属为脊髓脓肿
三、脊柱脓肿
硬脊膜下或硬脊膜外脓肿,未累及脑脊液或临近骨组织,必须符合以下至少1项诊断标准:
1、通过培养技术或致力于临床诊断和目标性治疗的非培养微生物检测技术检测出硬膜下/硬膜外脓肿组织标本病原体
2、解剖学或组织病理学提示硬脊膜下或硬脊膜外脓肿形成
3、具备以下至少1项局部症状或体征:发热(>38℃)、背痛或压痛*、神经根炎*、下肢瘫痪*、截瘫*
以及符合以下至少1项:
a)通过培养技术或致力于临床诊断和目标性治疗的非培养微生物检测技术检测出血液标本中的病原体
以及影像学提示脊髓脓肿;或影像学表现不典型,临床医生开具治疗脊髓脓肿的抗生素医嘱或认为存在感染
b)影像学证实脊髓脓肿(比如:脊髓造影,超声,CT,MRI,其他扫描(镓,锝等);或影像学表现不典型,临床医生开具治疗脊髓脓肿的抗生素医嘱或认为存在感染
除外其他原因
说明:
手术后脑膜炎和脑脓肿并存,归属为颅内感染
脑膜炎和脊髓脓肿并存,归属为脊髓感染
小于1岁幼儿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一、颅内感染(脑脓肿、硬膜下/硬膜外感染、脑炎)
小于1岁的患者具有以下至少2项症状或体征:发热(>38.0℃)、低体温(<36.0℃)、呼吸暂停*、心动过缓*、局灶神经系统体征*、意识水平变化*(如烦躁、进食困难、昏睡)
以及符合以下至少1项
a)通过细针抽吸或侵袭性操作或尸检获取脑组织或脓肿组织标本,显微镜查及病原体
b)影像学表现提示感染(如:超声、CT、MRI、放射性核素脑扫描、动脉造影);或影像学表现不典型,医生开具治疗颅内感染的抗生素医嘱或认为存在感染。
c)特异性病原体IgM达诊断标准,或IgG呈4倍升高
*除外其他原因
小于1岁患者脑膜炎/脑室炎
符合以下至少2项:
1)发热(>38℃)、低体温(<36℃),呼吸暂停*、心动过缓*、烦躁*
2)脑膜刺激征*
3)颅神经损害体征*
以及符合以下至少1项:
a)脑脊液白细胞数增加,蛋白升高,糖含量降低(每次需报告实验室参考值范围)
b)脑脊液革兰染色查及病原体
c)通过培养技术或致力于临床诊断和目标性治疗的非培养微生物检测技术检测出血标本中的病原体
d)特异性病原体IgM达诊断标准,或IgG呈4倍升高
*除外其他原因
第七章 心血管系统感染
一、心肌炎和心包炎
心肌炎或心包炎诊断标准
心肌炎或心包炎的诊断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基于以临床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微生物培养或其他检测方法(例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或检测),患者的心包组织或积液被证实含有病原微生物。
2.A项标准:
1)发热(体温高于38摄氏度);
2)胸痛*;
3)奇脉*;
4)心界扩大*
B项标准:
1).有心肌炎/心包炎的特征性异常心电图表现;
2).心脏的组织学检查有心肌炎/心包炎的证据;
3).(疾病初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IgG抗体滴度有4倍或以上升高;
4).心动超声图、CT、MRI或血管造影证实有心包渗出。
须至少符合A项标准中的两项以及B项标准中的一项。
1周岁以下患者心肌炎或心包炎的诊断标准
1周岁以下患者心肌炎或心包炎的诊断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基于以临床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微生物培养或其他检测方法(例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或检测),患者的心包组织或积液被证实含有病原微生物。
2. A项标准:
1)发热(体温高于38摄氏度);
2)体温过低(低于36摄氏度);
3)窒息*;
4)心动过缓*;
5)奇脉*;
6)心界扩大*.
B项标准:
1)有心肌炎/心包炎的特征性异常心电图表现;
2)心脏的组织学检查有心肌炎/心包炎的证据;
3)(疾病初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IgG抗体滴度有4倍或以上升高;
4)心动超声图、CT、MRI或血管造影证实有心包渗出。
须至少符合A项标准中的两项以及B项标准中的一项。
*除外其他已知病因。
注:绝大多数心脏外科手术后或心肌梗死后的心包炎是非感染性的。
二、心内膜炎
心内膜炎定义:
与其他特定部位感染标准一样,心内膜炎感染窗口期定义为21天,包括心内膜炎诊断标准要素中的第一个阳性的诊断试验回报之日的前10天和后10天。为了适应临床心内膜炎的诊断,我们将感染窗口期延长以容纳诊断时间的延长。
将心内膜炎的重复感染时间延长,包括患者本次入院的总时间。
符合心内膜炎定义时,继发性血流感染归因期包括21天感染窗口期和患者本次入院的所有后续时间
鉴于归因期较长,心内膜炎继发性血流感染血标本培养出的病原体需与心内膜炎病原体相同。
例:如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诊断是通过特定部位标本(例如心脏赘生物)或血标本分离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诊断的,同时如果在心内膜炎继发性血流感染归因期内采集的血标本同时分离到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则金黄色葡萄球菌可以归为心内膜炎相关血流感染病原体,而大肠杆菌不能。因为大肠杆菌不符合心内膜炎诊断时的病原体(金黄色葡萄球菌)。如果血液标本可以满足心内膜炎诊断标准,那么两种微生物均可归为继发性血流感染病原体。否则,大肠杆菌感染需视作其他特定部位感染继发的血流感染,或者原发性血流感染。
自然或人工心脏瓣膜的心内膜炎:必须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标准
1.由心脏赘生物或确定为心脏来源的其他部位赘生物栓塞(比如实体器官脓肿)中分离,以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ASC / AST)到微生物;
2.对心脏赘生物以及确定为心脏来源的其他部位赘生物栓塞(比如实体器官脓肿)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时发现微生物;在心脏赘生物或心内脓肿的组织病理学检查中可见心内膜炎的表现;
3.至少出现下列心内膜炎的超声心动图表现之一*†:
1)心脏瓣膜或支撑结构上的赘生物
2)心内脓肿
3)人工瓣膜新出现的部分裂开
4.以及至少下列情况之一:
1)一天之内单独抽取的≥2份血标本,以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ASC / AST)--分离出典型感染性心内膜炎病原体(如草绿色链球菌,牛链球菌,嗜血杆菌属,放线杆菌,心杆菌,艾肯氏菌,金氏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球菌属)
2)以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ASC / AST)--鉴定出贝纳特氏柯克斯体;或抗I型IgG抗体滴度> 1:800
5.满足下列情况中至少三项:
1)心内膜炎病史,人工瓣膜,未纠正的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病史,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或已知的静脉药物应用
2)发热(> 38.0°C)
3)血管征象:主要动脉栓塞(特别是栓塞性中风,肾梗塞,脾梗塞或脓肿,栓塞导致的手指缺血/坏疽),脓毒性肺梗塞,感染性动脉瘤(经影像学证实、手术或大体病理学标本证实),颅内出血,结膜出血或Janeway损害。
4)免疫学现象:肾小球肾炎(经证实的或有记录的,或尿液分析中可见白细胞或红细胞),Osler结节,Roth斑或类风湿因子阳性。
5)以及至少下列情况之一:
一天之内单独抽取的≥2份血标本,以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ASC / AST)--鉴定出典型感染性心内膜炎病原体(如草绿色链球菌,牛链球菌,嗜血杆菌属,放线杆菌,心杆菌,艾肯氏菌,金氏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球菌属)
以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ASC / AST)--鉴定出贝纳特氏柯克斯体;或抗I型IgG抗体滴度> 1:800
6.满足以下至少一项*†:
I. 经超声心动图可见的心脏瓣膜或支撑结构上的赘生物
II. 经超声心动图可见的心内脓肿
III. 经超声心动图可见的人工瓣膜新出现的部分裂开
以及至少下列情况其中三项:
a.心内膜炎病史,人工瓣膜,未纠正的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病史,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或已知的静脉药物应用
b.发热(> 38.0°C)
c.血管征象:主要动脉栓塞(特别是栓塞性中风,肾梗塞,脾梗塞或脓肿,栓塞导致的手指缺血/坏疽),脓毒性肺梗塞,感染性动脉瘤(经影像学证实,手术或大体病理证实),颅内出血,结膜出血或Janeway损害。
d.免疫学现象:肾小球肾炎(证实或记录的,或尿液分析中可见白细胞或红细胞),Osler结节,Roth斑或类风湿因子阳性。
e. 通过至少下列方法之一从血标本中鉴定出病原体
以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ASC / AST)--在血标本中鉴定出病原体
一天之内单独抽取的≥2份血标本,以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ASC / AST)--鉴定出相同的共生微生物
7.满足所有以下标准:
1)心内膜炎病史,人工瓣膜,未纠正的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病史,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或已知的静脉药物应用
2)发热(> 38.0°C)
3)血管征象:主要动脉栓塞(特别是栓塞性中风,肾梗塞,脾梗塞或脓肿,栓塞导致的手指缺血/坏疽),脓毒性肺梗塞,感染性动脉瘤(经影像学证实,手术或大体病理证实),颅内出血,结膜出血或Janeway损害。
4)免疫学现象:肾小球肾炎(证实或记录的,或尿液分析中可见白细胞或红细胞),Osler结节,Roth斑或类风湿因子阳性。
5)以以下至少一种方法从血标本中鉴定出病原体
以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ASC / AST)--在血标本中鉴定出病原体
一天之内单独抽取的≥2份血标本,以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ASC / AST)--鉴定出相同的共生微生物
*“心脏赘生物”包括心脏起搏器/除颤器导线或心室辅助装置(VAD)组件上的赘生物
†如果临床相关性支持不明确(特别是证据来自临床对心内膜炎的抗生素治疗记录)
三、纵膈炎
纵隔炎的诊断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基于以临床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微生物培养或其他检测方法(例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或检测),患者的纵隔组织或积液被证实含有病原微生物。
2.患者在大体解剖学或组织病理学上有纵隔炎的证据。
3.A项标准:
1)发热(体温高于38摄氏度);
2)胸痛*;
3)胸骨不稳固*。
B项标准:
1)纵隔区有脓性引流物;
2)影像学检查示纵隔增宽。
患者须至少符合A项标准中的一项以及B项标准中的一项。
1周岁以下患者纵隔炎的诊断标准: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基于以临床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微生物培养或其他检测方法(例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或检测),患者的纵隔组织或积液被证实含有病原微生物。
2.患者在大体解剖学或组织病理学上有纵隔炎的证据。
3. A项标准:
1)发热(体温高于38摄氏度);
2)体温过低(低于36摄氏度);
3)窒息*;
4)心动过缓*;
5)胸骨不稳固*。
B项标准:
1)纵隔区有脓性引流物;
2)影像学检查示纵隔增宽。
须至少符合A项标准中的一项以及B项标准中的一项。
*除外其他已知病因。
注:纵隔是指胸骨后、脊椎前的区域,含有心脏及其大血管、气管、食管、胸腺、淋巴结以及其他组织结构。纵隔被分为前、中、后、上四个部分。
传报说明:
心脏外科手术后伴随骨髓炎的纵隔炎症应被传报为手术部位纵隔炎而非手术部位骨炎症。
四、动脉或静脉感染
说明:如果患者符合具有血管内感染的表现并且符合血流感染的诊断标准,请按实验室确诊血流感染类别传报,而不是血管相关性感染
动脉或静脉感染: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标准其中一项
1.患者经动脉或静脉抽取的血液样本,经过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而非主动监测培养)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手段,分离得到微生物;
2.患者具有经过大体解剖或组织病理学证实的动脉或静脉感染的证据;
3.患者至少具有下列症状或表现之一:体温>38.0°C,穿刺血管部位的红、肿、热、痛,并且血管内导管尖端通过半定量培养方法可以得到超过15个菌落。
4.患者血管穿刺部位具有脓性分泌物
5.对于年龄在一岁以内的患者,至少具有下列症状或表现其中之一(排除其他可能因素后):体温>38.0°C或体温<36.0°C,呼吸困难,心动过缓,嗜睡,血管穿刺部位的红肿热痛;并且血管内导管尖端通过半定量培养方法可以得到超过15个菌落。
传报说明
没有血液微生物分离证据的动静脉植入物、动静脉分流、动静脉瘘或血管内插管相关感染请按照心血管系统—血管相关性感染传报。
如果是继发于手术部位感染后的血流感染,请按照手术部位感染中的器官腔隙血管相关性感染传报,而非实验室确诊的血流感染。
对于从血液当中分离得到微生物的并且符合实验室确诊血流感染诊断标准的血管相关性感染,请按照血流感染—实验室确诊血流感染传报。但是,如果血流感染满足中心静脉导管血流感染的诊断标准,并且在感染时间窗内同时出现下列表现的,请在中心静脉导管危险因素选项栏填写:无。
1)相关部位出现脓性分泌物
2)从下列部位之一采集到的样本,具有至少一种与血液样本分离得到的微生物相同:
动脉置管
动静脉瘘
动静脉植入物
心房内置管(又称作经胸心脏内置管,导管直接插入到左/右房的心房壁上)
血透相关的透析导管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设备
未取出的中心静脉导管(非住院期间插入或取出的)
外周静脉
第八章 眼耳鼻喉口感染
一、结膜炎
结膜炎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从眼结膜或邻近组织(如眼睑,角膜,睑板腺或泪腺)的结膜刮片或脓性分泌物中检出病原体或病毒。
2.患者眼结膜或眼睛周围疼痛或发红。
且同时具备下列至少一项:
a.分泌物的革兰染色可见白细胞或病原体。
b.有脓性分泌物。
c.结膜分泌物或结膜刮片镜检可见多核巨细胞。
d. IgM抗体效价达诊断水平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增加。
报告说明:
●眼部的其他感染需上报为眼部感染。
●硝酸银引起的化学性结膜炎不能作为医疗保健相关感染进行上报。
●不上报由其他病毒性疾病引起的单个结膜炎病例。
二、耳和乳突感染
耳和乳突感染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外耳炎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从外耳道脓性分泌物中检出病原体。
2.患者至少有下列一项症状或体征:发热(>38.0℃),疼痛,红斑,或外耳道脓性分泌物革兰染色可见病原体。
中耳炎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3.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通过有创操作(如鼓膜穿刺术)采集患者的中耳分泌物中检出病原体。
4.病人至少有下列两项症状或体征:发热(>38.0℃),疼痛,炎症,鼓膜内陷或活动度下降,或鼓室积液。
内耳炎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5.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从通过有创操作采集到的患者内耳液体中检出病原体。
6.医生诊断为内耳感染。
乳突炎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7.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从乳突积液或组织样本中检出病原体。
8.病人至少有下列两项症状或体征:发热(>38℃),疼痛或压痛,耳后肿胀,红斑,头痛或面瘫。
且同时具备下列至少一项:
a.乳突积液或组织的革兰氏染色检出病原体。
b.有感染的影像学证据(如CT),若影像学证据不足,结合临床相关证据(即医生治疗乳突炎的抗菌药物使用记录)。
*无其他明确原因可以解释
三、眼部感染(除结膜炎以外)
除结膜炎外的其他眼部感染,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从前房水、后房水或玻璃体液中检出病原体。
2.患者至少有下列两项症状或体征,且无其他明确原因可以解释:眼睛疼痛,视力障碍或前房积脓,且在发病或症状恶化的2天内使用抗生素治疗。
四、口腔感染(口腔,舌和牙龈)
口腔感染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从口腔内脓肿或脓性分泌物中检出病原体。
2.经有创性操作、手术或组织病理学检查有口腔脓肿或其他口腔感染的证据。
3.患者至少有下列一项症状或体征,且无其他明确原因可以解释:口腔溃疡,炎性粘膜白斑,或口腔粘膜斑。
且同时具备下列一项:
a.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从粘膜刮片或分泌物中检出病毒。
b.粘膜刮片或渗出液镜检可见多核巨细胞。
c.IgM抗体效价达诊断水平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增加。
d.粘膜刮片或渗出液镜检可见真菌成分(如革兰染色,KOH)。
e.发病或症状恶化2天内开始进行抗生素治疗。
报告说明
●原发性单纯口腔疱疹感染报告为医疗保健相关感染;复发性疱疹感染不属于医疗保健相关感染。
五、鼻窦炎
鼻窦炎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经有创操作从病人鼻腔采集的体液或组织中检出病原体。
2.患者至少有下列一项症状或体征:发热(>38℃),累及鼻窦区域的疼痛或压痛,头痛,有脓涕或鼻塞,且有鼻窦炎影像学证据(如:X线、CT)。
*无其他明确的原因可以解释
六、上呼吸道感染:咽炎,喉炎,会厌炎
上呼吸道感染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病人至少有以下两项症状或体征:发热(>38℃),咽部红肿,喉咙痛,咳嗽,声音嘶哑,或咽喉部有脓性分泌物。
且同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a.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从上呼吸道(即喉,咽和会厌)检出病原体。注:不包括痰液,因为痰液不是上呼吸道标本。
b.IgM抗体效价达诊断水平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增加。
c.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
2.经手术、组织学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发现有脓肿。
3.年龄≤1岁的婴儿,至少具备下列两项症状或体征:发热(>38℃),低体温(<36℃),呼吸暂停,心动过缓,流涕,或咽喉部有脓性分泌物。
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a.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从上呼吸道(即喉,咽和会厌)检出病原体。
b.IgM抗体效价达诊断水平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增加。
c.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
*无其他明确原因可以解释。
第九章 胃肠道感染
一、艰难梭菌感染
艰难梭菌感染诊断必须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不成形粪便标本(粪便形态与容器形态一致)中产毒素艰难梭菌检测阳性。
2.患者消化内镜检查或组织病理学检查提示伪膜性结肠炎。
注意:
当采用多项检测串联方式诊断艰难梭菌感染时,若符合上述第一条诊断标准,最后一种检测方法的结果将对诊断起决定性作用。
点评:
1.以第一条诊断标准进行判断的事件日期是不成形粪便的采集日期,而非患者出现不成形粪便的日期。
2.产毒素艰难梭菌检测阳性和不成形粪便是两个单独的元素,第一条诊断标准需要这两者均成立。
传报说明:
1.若检出其他肠道病原体且符合胃肠炎或胃肠道感染诊断标准,胃肠炎或胃肠道感染需同艰难梭菌感染一起传报。
2.根据院内感染的重复感染时间窗规定传报每一次新发的胃肠艰难梭菌感染。
3.艰难梭菌感染的实验室结果分类(例如:复发的艰难梭菌感染,偶发的艰难梭菌感染,院内发作,社区发作,院内获得社区发作)不适用于院内感染,包括艰难梭菌相关的胃肠感染。
二、胃肠炎(除外艰难梭菌感染)
胃肠炎诊断必须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急性腹泻(水样便超过12h),且除外非感染原因(如诊断性检查、非抗生素制剂治疗、慢性疾病急性加重或心理压力)。
2.除外其他已知原因,出现以下2项及以上的症状或体征:恶心*、呕吐*、腹痛*、发热(>38°C)或头痛*。
此外还须足以下标准之一:
a)粪便或直肠拭子培养出,或者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查方法(如 Not Active Surveillance Culture/Testing,ASC/AST)检测到肠道致病菌。
b)显微镜观察粪便标本发现肠道致病菌。
c)单份血清检测显示IgM抗体滴度达到诊断水平,或双份血清的病原体IgG抗体呈4倍升高。
*无其它明确原因可以解释。
点评:
此处的“肠道病原体”非肠道正常菌群,而是指经化验、培养的其他肠道致病菌,包括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耶尔森氏菌、弧菌、肠道致病性或肠道出血性大肠埃希菌或贾第鞭毛虫。
传报说明:
若病人既有胃肠炎、又有胃肠道感染时,发病时间以胃肠道感染发病的时间为准。
三、胃肠道感染(包括食道、胃、小肠、大肠和直肠的感染,不包括胃肠炎、阑尾炎和艰难梭菌感染)
胃肠道感染,除外胃肠炎、阑尾炎,必须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患者有下列表现之一:
a) 解剖结构或组织病理学检查发现脓肿或其他感染证据。
b) 解剖结构或组织病理学检查发现脓肿或其他感染证据
并且
在血液中通过培养或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查方法发现病原体,血液的病原体中必须至少包括一个黏膜屏障损伤(MBI)相关病原体(参见血流感染部分Appendix A)。
2.患者出现以下2项及以上与感染器官或组织相符的症状或体征:发热(>38℃)、恶心*、呕吐*、腹痛*、压痛*、吞咽疼痛*或吞咽困难*。
此外还须足以下标准之一:
a) 在引流物或有创操作获得的组织中,通过培养或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查方法检测到病原体。
b) 在引流物或有创操作获得的组织中,通过革兰染色发现病原体或通过氢氧化钾染色发现真菌物质或通过显微镜检查发现多核巨细胞。
c)在血液中通过培养或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查方法发现病原体。血液的病原体中必须至少包括一个黏膜屏障损伤(MBI)相关病原体(参见血流感染部分Appendix A)。并且影像学检查提示胃肠道感染(如消化内镜检查、MRI或CT检查),若影像学不明确,则有相关临床资料支持(如胃肠道感染抗生素治疗的有关医疗文书)。
d)影像学检查提示胃肠道感染(如消化内镜检查、MRI或CT检查),若影像学不明确,则有相关临床资料支持(如胃肠道感染抗生素治疗的有关医疗文书)。
*无其它明确原因可以解释。
传报说明:
若病人既有胃肠炎、又有胃肠道感染时,发病时间以胃肠道感染发病的时间为准。
四、腹腔感染
至少满足下列中一项:
1、腹腔脓肿或脓性组织标本,培养或非培养微生物检测方法鉴定出阳性病原体(不包括ASC/ACT)。
2、满足下列中至少1项:
a 基于解剖或病理诊断的脓肿或其他腹腔感染证据,。
b 基于解剖或病理诊断的脓肿或其他腹腔感染证据,以及血标本的培养或非培养微生物检测方法鉴定出阳性病原体,且病原体包括至少1种MBI病原体(具体见血流感染章节)。
3、1)满足下列至少2项:
a体温>38℃
b恶心
c呕吐
d腹痛或肌紧张
e黄疸
f低血压
2)同时满足以下至少1项:
a来自体液、组织或无菌引流区域(比如闭式引流装置、开放引流、T管引流、CT引导下置管引流)的标本,培养或非培养微生物检测方法鉴定出阳性病原体。
b血标本的培养或非培养微生物检测方法鉴定出阳性病原体,且病原体包含至少1种MBI病原体,同时影像学检查(比如超声、CT、MRI、ERCP、放射性扫描)提示感染,且临床抗生素疗效支持腹腔感染。
说明:
1.所有检查是以诊断为目的和前提的,不包括ASC/ACT等
2.不包括胰腺炎,除非是感染相关诱发因素。
3.胆道扩张可以认为是胆管炎的表现。
附
院内获得性腹腔感染补充标准:
1.原发病灶控制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
2.本次或90天内住院时间大于48小时
3.30天内入住长期护理机构
4.家庭注射治疗,家庭创伤护理,30天内透析
5.90天内使用广谱抗菌药物超过5天
五、坏死性小肠结肠炎
婴儿(不足1岁)的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必须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婴儿至少有一项以下临床和影像学表现:
至少以下一项临床表现:
a) 抽吸出胆汁(除外从放置于幽门下的胃管中抽出胆汁的情况)
b) 呕吐
c)腹腔积气
d)大便隐血或肉眼血便(无直肠裂隙)
和至少以下一项影像学表现,若影像学不明确,则有相关临床资料支持(如坏死性小肠结肠炎抗生素治疗的有关医疗文书):
a) 肠壁囊样积气
b) 门静脉积气(肝胆积气)
c)气腹
2.需要外科手术的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婴儿至少有一项以下表现:
a) 广泛肠坏死(累及2cm以上肠管)
b) 肠壁囊样积气,伴或不伴有肠穿孔
传报说明:
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的诊断标准既不包括特定部位的标本,也不包括血标本中检出的微生物,然而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继发的血流感染例外。若患者满足坏死性小肠结肠炎两条诊断标准中的任意一条,其发生的血流感染被认为是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继发。并且符合继发血流感染期间血标本中检出的微生物是实验室证实的血流感染病原体,或同一天或连续几天不同情况下采集的两份或多份血标本中检出同一种常见共生菌。
第十章 肺炎以外的下呼吸道感染
LRI(LOWER RESPIRATORY INFECTION)--除肺部感染外的下呼吸道感染
LUNG--下呼吸道的其他感染
下呼吸道的其他感染 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至少一项:
1.患者在肺组织或胸腔积液革兰染色时,或对肺组织或胸腔积液(胸腔积液为胸腔穿刺中,或初次放置胸管而非留置胸管中获得)进行培养,或是以非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所进行的基于非培养基的微生物学检测方法(例如非主动监测培养/检测(ASC / AST)),可见到病原体。
2.患者有活检或组织病理学检查发现的肺脓肿或其他感染证据(例如脓胸)。
3.当肺部感染临床证据不明确,而医生进行抗感染治疗时,患者有脓肿或感染的影像学证据(不包括肺炎的影像学证据)。
报告指南:
如果患者既有下呼吸道的其他感染,又有肺部感染,则报告为肺部感染。如果下呼吸道的其他感染是手术部位感染,则同时报告肺部感染和手术部位的呼吸道的其他感染。
第十一章 生殖系统感染
在2018年CDC中将生殖道感染归为特殊类型感染
1.子宫内膜炎
至少符合以下1项标准:
1)通过使用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的培养或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从患者的子宫内膜的分泌物或组织中鉴定到病原体。
2)至少存在以下2个体征或症状:发热(>38℃),(子宫或腹部)疼痛或压痛,或有脓液从子宫内流出。
报告说明
医疗相关的绒毛膜羊膜炎不属于子宫内膜炎范畴(属于其他生殖道感染)
如果该患者在入院时患有绒毛膜羊膜炎,在经阴道生产后出现子宫内膜炎时不应归为医疗相关感染。
如果本身患有绒毛膜羊膜炎的患者接受了C切除手术,随后发生子宫内膜炎,应将该类患者归为手术部位相关子宫内膜炎。
2.外阴切口感染
至少符合以下1项标准:
1)经阴道生产的患者阴道切口有脓性分泌物渗出;
2)经阴道生产的患者阴道切口化脓。
建议:在NHSH中阴道切口术不属于手术操作。
3.深部盆腔组织感染或男性女性生殖道其他感染(附睾、睾丸、前列腺、阴道、卵巢、绒毛膜羊膜炎,除外阴道炎、子宫内膜炎和阴道穹隆感染)
至少符合以下1项标准:
1)通过使用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的培养或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如非主动监测培养)从感染部位组织或体液中分离出微生物(尿液和阴道拭子除外)。
2)通过解剖或组织学检测发现脓肿或有其他感染证据时,
需符合以下任意2种症状或体征:发热(>38℃),恶心,呕吐,疼痛或有压痛或排尿困难。
并符合以下至少1项标准:
a 血培养阳性或用于临床诊断或治疗的其他血液微生物检测方法提示病原体。
b 患者在出现感染症状或症状恶化的前两天内进行抗菌治疗。
并排除其他原因引起
报告说明
子宫内膜炎归类于子宫内膜感染。
阴道穹隆部感染归类于阴道穹隆感染
当患者存在附睾炎、前列腺炎或睾丸炎并满足生殖道其他部位感染诊断标准,同时满足泌尿道感染标准,应视为尿道感染;当生殖道其他部位感染是手术部位的脏器或空腔感染时应仅视为生殖道其他部位感染。
4.阴道穹隆部感染
至少满足以下1个标准:
1)解剖时发现子宫切除术后有脓液从阴道穹隆处流出。
2)解剖时发现子宫切除后的阴道穹隆部有脓肿或其他感染证据。
3)通过使用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的培养或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方法从子宫切除术后的阴道穹隆部的组织或体液中分离出微生物
报告说明:
阴道穹隆部感染均属于阴道穹隆手术部位感染。
第十二章 皮肤软组织感染
1.乳腺脓肿或乳腺炎
诊断乳腺脓肿或乳腺炎至少需要满足下列标准其中之一:
1.从患者感染乳腺组织或引流液中通过侵入性检查方法,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手段(而非主动监测培养)分离得到微生物;
2.经大体解剖或者组织病理学证实的乳腺脓肿或其他感染性表现;
3.患者体温超过38.0°C并且乳腺有局部炎症表现,并且临床医生在发病或者症状恶化2天内开始抗微生物治疗
传报说明
对于乳腺相关的手术部位感染,如果感染局限于粘膜下组织,按浅表手术部位感染传报;如果感染累及肌肉/筋膜层,按照深部手术部位感染传报。
上述诊断标准的第三项不可以用于手术部位感染的诊断。
2.烧伤感染
烧伤感染必须满足:
患者烧伤部位表面形态特征发生变化:如快速焦痂分离、焦痂颜色发生改变(深棕色、黑色或紫罗兰色),并且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手段(而非主动监测培养)从血液中分离得到微生物;
3.新生儿包皮环切术后感染
新生儿(30天内)包皮环切术后感染必须满足下列标准其中之一:
1患儿包皮环切部位具有脓性分泌物;
2患儿包皮环切部位至少具有下列症状或表现之一:红、肿或者局部压痛,并且从患儿手术部位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手段(而非主动监测培养)分离得到微生物;
3患儿手术部位至少具有下列症状之一:红、肿或局部压痛,并且从患儿手术部位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手段(而非主动监测培养)分离得到常见的定植菌;并且临床医生在发病或症状加重2天内开始抗微生物治疗;
4.褥疮感染(又称压伤感染),包括浅表及深部感染
褥疮感染必须满足:
患者至少具有下列两种以上症状或表现:红、肿、局部压痛或褥疮伤口边缘肿胀(排除其他因素),并且对于脓液经细针穿刺抽吸或褥疮边缘组织活检得到的标本,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手段(而非主动监测培养)分离得到微生物;
5.皮肤或皮下组织感染(除褥疮感染及烧伤感染外)
皮肤感染必须满足下列标准至少其中之一
1患者具有至少下列表现之一:脓性分泌物、皮肤脓疱、水泡、疥(除外痤疮)
2患者具有至少下列表现其中两项:局部压痛、红肿或皮温升高,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从感染部位分泌物中,通过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手段(而非主动监测培养)分离得到微生物。如果分离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常见定植微生物,则不能作为判定结果。常见定植微生物包括但不限于:白喉杆菌(棒状杆菌属,非白喉棒状杆菌),芽孢杆菌属(非炭疽芽孢杆菌),丙酸杆菌属,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包括表皮葡萄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属,气球菌属,微球菌属,红球菌属。常见定植微生物详细列表请参见NHSN微生物列表。
(2)感染组织微生物镜检可见多核巨细胞;
(3)特异性病原体血清IgM抗体效价达到诊断水平,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升高;
传报说明
不要将痤疮按皮肤软组织感染进行传报。
对于(除皮肤以外的)特定部位感染请按下列方式传报:
新生儿脐炎请按脐炎(UMB)传报。
新生儿包皮环切术后感染请按包皮环切术后感染(CIRC)传报。
对于褥疮请按褥疮(DECU)进行传报
对于烧伤后感染按烧伤(BURN)传报
对于乳腺脓肿或乳腺炎按乳腺感染(BRST)传报。
对于血管穿刺部位的局部感染请按照血管相关感染(VASC)传报,除非从血液中分离得到微生物符合实验室确诊血流感染诊断标准的情况,请按照实验室确诊的血流感染(LCBI)传报。
6.软组织感染(肌肉或筋膜感染[坏死性筋膜炎、感染性坏疽、坏死性蜂窝织炎、感染性肌炎、淋巴腺炎、淋巴管炎或腮腺炎] ,除外褥疮感染及烧伤感染)
软组织感染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其中至少一项:
1患者感染部位组织或分泌物中,通过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手段(而非主动监测培养)分离得到微生物;
2患者感染部位具有脓性分泌物;
3患者具有经大体解剖货组织病理学检查证实的脓肿形成或其他感染表现
传报说明:
下列特定部位(除软组织外)传报说明
感染性褥疮请按褥疮(DECU)传报。
烧伤后感染请按烧伤(BURN)传报。
深部盆腔组织感染请按男性/女性其他生殖道感染(OREP)传报
对于血管穿刺部位的局部感染请按照血管相关感染(VASC)传报,除非从血液中分离得到微生物符合实验室确诊血流感染诊断标准的情况,请按照实验室确诊的血流感染(LCBI)传报。
7.脐炎
新生儿(小于30天)脐炎应当满足至少下列标准之一:
1患儿脐部有红肿或分泌物,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细针穿刺或分泌物样本,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手段(而非主动监测培养)分离得到微生物
(2)血液样本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的培养/非培养的微生物检测手段(而非主动监测培养)分离得到微生物;
2患者脐部具有红肿并且具有脓性分泌物;
传报说明
对于未分离得到微生物证据的脐部导管相关的脐动静脉感染请按照血管相关感染(VASC)传报,
3.如果患者符合实验室确诊的血流感染诊断标准,请按血流感染(LCBI)进行传报。
第十三章 泌尿系统感染
泌尿系统感染必须具有下列标准之一或以上者:
1.以临床诊治为目的进行微生物培养或检测,从患者感染部位的体液(尿液除外)或组织中鉴定出病原体
2.经侵入性操作行解剖学或组织病理学检查发现脓肿或其他感染证据
3.患者具有以下临床表现之一:
·发热(>38.0°C)
·局部疼痛或压痛*
并且至少具备下列一项:
a.感染部位引流出脓液
b.以临床诊治为目的进行微生物培养或检测,从血液中鉴定出病原体。通过影像学检查(如超声、CT、MRI、放射性核素扫描)发现感染的证据,若影像学证据不足,可结合临床相关证据作为支持(如泌尿系统感染抗菌药物治疗的医师文书)
4.年龄≤1岁的婴儿至少有以下症状或体征之一:
·发热(>38.0°C)
·低体温(<36.0°C)
·呼吸暂停*
·心动过缓*
·嗜睡*
·呕吐*
并且至少具备下列一项:
a.感染部位引流出脓液
b.以临床诊治为目的进行微生物培养或检测,从血液中鉴定出病原体。通过影像学检查(如超声、CT、MRI、放射性核素扫描)发现感染的证据,若影像学证据不足,可结合临床相关证据作为支持(如泌尿系统感染抗菌药物治疗的医师文书)
*无其他明确原因可以解释
报告说明
·新生儿包皮环切的术后感染报告为皮肤软组织感染
·若患者同时满足泌尿系统感染和尿路感染标准,只报告为尿路感染。但泌尿系统感染属于手术部位器官/腔隙感染时,只报告为泌尿系统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