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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一个院外手切伤,入院后发生感染的病人,各医生护士都很纠结这是不是院内感染,我当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回来后查了下资料,对这种院外创口感染有了一点见解:
1. 事件经过:精神科病人,入院前一天手被割伤,5号入院,入院时手部创口有渗液,会诊后,给与了双氧水等消毒,纱布包扎的措施。9号患者开始发热了,37.8℃左右,手上开始化脓了,白蛋白也升高了。10号,患者体温达到38℃。
2. 判断:概念:院内感染,没有明确潜伏期的,患者入院超过48h,所发生的感染,归为院内感染。
1)患者手部外伤无污物,但伤口持续开放时间已经超过6h了,属于Ⅲ类切口,患者入院时只是渗液,没有任何感染的症状或迹象。也就是在这时候患者感染的可能性无限上升,即50%左右的感染几率(我忘了3类切口感染率了),但并为100%的发生感染。(至少在统计学上不能将次创口算作感染)。
2)入院>48h ,后患者明显出现感染症状——这种感染的诱因可能是:清创不彻底、无菌操作不到位,患者自身原因等。但因为患者只是做了消毒灯处理措施,没做彻底的清创——所以仍然为污染创口,不能算作清创切口(剪去坏死皮缘,彻底消毒清创等措施,将不清洁创口,转为清洁的创口或切口——这一点不好直接说切口或创口,但一般在手术室中经过彻底清创的创口若发生感染则归类为——切口感染)——归类为皮肤软组织感染。
综上:此患者应归为院内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简单解释:就像一枝被剪下来的绿萝,索然它已经腌了,但还有生机,不能说它死了,此时医生做的是给它浇水,补营养,防冻,它活下来的机会是大大的,但要是它最后一点生机都没了,那你不能说人家一开始就死了,得要记录在案,做做分析,增大下次救活的几率。——这才是报院感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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