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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渗水和透析液细菌计数:每月监测,<100cfu/ml 为合格, 当结果>50cfu/ml 时,应该干预。 2.反渗水和透析液内毒素:每季度监测,反渗水<0.25EU/ml 为合格,当结果>0.125EU/ml 应干预;透析液<0.5EU/ml 为合格, 当结果>0.25EU/ml 应干预。 3.置换液细菌计数:每月监测,<1×10-6cfu/ml 为合格。 4.置换液内毒素:每季度监测,<0.03EU/ml 为合格。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 血透中心(室)感染防控指引的通知》
两个地区的针对透析液的细菌总数的要求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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