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感控plus运营团队 兰乖平
编辑:高少卉
导读:参加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检查发现有些单位也在常规做环境卫生学监测。因不具备条件,都是外送做监测,有的委托上级医院,有的送至有资质的医学检验中心。不禁在想:基层医疗机构要常规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吗?
随着国家分级诊疗的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迅速发展,分布也越来越广泛。这里所说的基层医疗机构是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通常来说,基层医疗机构一般不设置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等,因此,不需要常规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如果设有感染高风险部门,可根据本单位的管理需要选择性地进行监测,但仍然不推荐常规进行。
究其原因:对环境卫生学常规监测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在预防医院感染方面并无太大价值。为什么这么说呢?
在检查的过程中,诊疗场所的环境卫生并不清洁,治疗室、处置室、针灸室等一些侵入性操作的室内环境表面布满灰尘,空调出风口污渍斑驳,窗帘、隔帘上的血迹、污迹随处可见,一次性床单重复使用极为普遍,而且一次性床单还有另外一个角色——床单/床垫的“遮丑布”,保洁工具黑黢黢的,且数量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一味的追求环境微生物监测的“正常结果”,意义何在?
众所周知:微生物与灰尘如同一对孪生兄妹,我们肉眼看不见的细菌、病毒、霉菌等致病微生物就包裹在灰尘和污渍当中,如不及时清理,灰尘就会带着数以亿计的细菌、病毒和虫卵到处飞扬,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当我们连最基础的环境卫生都做不好,每季度常规监测的一张结果正常的报告单,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对于环境卫生学监测,我们还是主张在以下2种情况下进行:
其一:遵循国家规范的要求开展监测
近几年国家陆续更新的规范中对环境监测的要求搜集整理如下:
一、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要求
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监测频度为每季度。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根据洁净房间总数,合理安排每次监测的房间数量,保证每个洁净房间能每年至少监测一次。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二、WS/T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手卫生效果的监测要求
医疗机构应每季度对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等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三、WS/T510—2016《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要求: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等污染有关时,应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等进行监测,并针对目标微生物进行检测。
四、WS 509-2016《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应每季度对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和空气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ICU新建或改建以及病室环境的消毒方法改变时,应随时进行监测,采样方法及判断标准应依照GB15982。
五、WS 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每季度应对医务人员手、诊疗室、清洗消毒室的环境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其二,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等污染有关时,应及时监测,并做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环境有关时,采样的方法与常规监测是有区别的。
2.开展相关研究时,建议遵循GB19582-2012的监测方法进行。
3.预测可能的环境有害状况时,建议随机采样。
4.评估感染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时,建议在控制措施标准流程执行后进行。
5.验证消毒设备及消毒方法的有效性时,建议前、后做对照监测。
在环境卫生学监测这件事情上,环境清洁消毒的过程控制,永远比常规监测的结果控制更值得我们去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