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原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用不同颜色双层塑料袋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黑色收集生活垃圾,黄色收集医疗废物,蓝色收集可回收废物,红色收集放射性医疗废物;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的3/4时,将塑料袋双层双封并装在加盖的塑料桶中运送至医疗垃圾暂存处,进行称重交接登记。 二、加强安全防护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医院从事医疗废物消毒、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等工作的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收集运送人员在接触医疗废物工作时,必须穿工作衣、戴工作帽、鞋、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防护用品有破损时,应当及时更换。 防止被锐器物品刺伤,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被HBV阳性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的检查,阴性者注射乙肝疫苗预防。 三、每年对上述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预防接种,防止其身体受到损害。凡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处理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体检项目为: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传染病九项、心电图、胸片等。最少检查次数为入岗前和离岗时。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每年复检一次,且上岗前进行乙型肝炎免疫接种,间隔五年加强注射一次。目的:一是重视工作人员健康,二是防止医院感染,三是减少医疗纠纷。 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六十四条 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章 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三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十项核心制度)》九、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