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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结核病消毒工作指引 肺结核是常见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易在聚集性群体中传播。八部委颁布的《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指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各地要提高医务工作者、学校、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认识,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学校晨午检及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监督检查。开展“遏制结核,健康校园”行动,增强学校发现、协助和处置聚集性疫情的能力,严密防范、有效控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要改善校园环境卫生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室内通风消毒,预防结核病疫情的发生。学校是师生高度集中的场所,师生间在学习、生活等活动中相互接触时间长,师生中一旦发生结核病,如果没有得到早期发现和控制,很容易在校园内传播流行。学校结核病疫情流行不仅给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而且对学校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的影响。 一、结核杆菌对理化因子的抵抗力 结核杆菌对理化因子的抵抗力较强,低效消毒剂不能有效地将其杀灭。由于结核杆菌细胞壁除了一般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的细胞膜和肽聚糖层以外,还富含疏水分枝菌酸、长链分枝羟基脂肪酸、特殊脂类和糖脂。大量脂类和糖脂使结核杆菌表面有很强的疏水性,故抵抗力较其它细菌强。结核杆菌能在阴湿处生存5个月以上,对低温抵抗力强。耐干燥,能在干燥的痰中存活6~8个月,漂浮在空气微滴核内8~10d仍有传染性。烈日暴晒10min可杀死痰薄涂片内的结核杆菌,痰块中的结核杆菌经2h暴晒亦能灭活。经结核杆菌污染的物品,干热180℃,2h仍可有部分活性。结核杆菌湿热抗力较弱,65℃30min或95℃1min可杀死细菌。75%乙醇1min、3%煤酚皂1min、4%甲醛均可有效的杀灭结核杆菌。结核杆菌抗酸,在3%盐酸或6%硫酸中半小时,活力不受影响,但痰内结核杆菌用5%石碳酸或2%来苏儿处理,需12h~24h才死亡。 二、原 则 1.学校日常卫生管理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2.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保证每天通风换气。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重“呼吸道卫生/咳嗽礼仪”。 4. 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按照GB 19193-2015《疫源地消毒总则》进行消毒。 5.消毒方法应首选物理消毒的方法,采用化学消毒的方法时,要注意选择合格的消毒剂。应充分考虑消毒因子对人体和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无病例学校的预防性消毒措施 1、加强学校人群集聚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工作。学校要落实人员负责人群集聚场所,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餐厅、寝室等的通风换气,保证每天开窗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min;并做好上述场所环境、地面和台面的清洁卫生。 2、倡议学生尽量避免前往人多拥挤场所,返回寝室前要洗手;保持寝室清洁卫生,尽量做到多开窗通风、勤晾晒被褥。 3、学校医务室要做好医疗用品的消毒。平时保持医务室的通风换气,下班前可考虑用紫外线灯消毒30min;并对有关台面、地面进行消毒。 4、不主张紫外线消毒灯每天进行消毒。也不主张采用化学消毒液喷洒环境或室内空间进行预防性消毒,尤其要注意防范使用过氧乙酸和高浓度含氯消毒剂对消毒物品的腐蚀和损害。 5、落实通风换气和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是保证室内空气卫生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 四、出现病例学校的消毒措施 一般情况下,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是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对发现结核病患者学生的教室、宿舍等在患者隔离治疗后,建议采用以下消毒措施: 1、学校应成立专门组织,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防控技术措施和要求,落实好各项消毒工作。 2.对病例可能污染过的寝室、餐厅、教室、医务室等场所,应采取以下措施: 2.1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方式,每日通风时间不小于70分钟。 2.2紫外线照射消毒。在无人条件下,对通风不良的教室、宿舍等可采取紫外线照射消毒;也可选用0.5%~1.0%过氧乙酸溶液熏蒸或过氧化氢复方空气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可采用熏蒸或超低容量喷雾的方法进行处理,原则上不建议每日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空气消毒。 2.3对地面、教室桌椅及其他物品进行消毒:对室内地面、墙壁、教室桌椅、门把手、楼梯及其扶手、场所内的各种物品表面,可采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 消毒结束后需用清水擦去或洗去残留液。 3.污染的用具消毒:对污染的餐饮具等耐热耐湿物品可煮沸15min;含有效氯1000mg/L~2000mg/L 消毒液浸泡消毒1h~2h。 4. 对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的痰液严格进行消毒(按1体积痰液加1/5体积漂白粉搅拌均匀,消毒2h)。 5、学校要加强医务室的消毒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发生。 6、一般情况下不必对学校室外环境开展大面积消毒,防止过度消毒现象的发生。 五、消毒注意事项 1、应选择卫生安全评价合格的消毒剂使用。 2、按需选择。消毒产品的种类很多,其用途、用法、杀菌能力以及对物品的损坏程度都不尽相同。应根据消毒物品选择消毒产品。 3、配置或使用时应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由于含氯消毒液有一定的刺激性,最好应佩戴口罩和手套进行操作。 4、消毒好的物品应以清水冲洗及抹干,以免对表面有腐蚀。 5、经配制的消毒液应当天用完。 6、消毒液应放在学生拿不到的地方。如不慎接触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如仍不适可求医。消毒期间不要随意用手揉擦眼睛,触摸鼻子或嘴,及时洗手。 7、有效期内使用。消毒剂标签上标注有效期,大多数消毒剂有效期为1年,少数消毒剂不稳定,有效期仅为数月,如有些含氯消毒液。有些消毒剂原液比较稳定,但稀释成使用液后便不稳定,如过氧乙酸消毒液,稀释后不能放置时间过长。 8、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手套等。 9、紫外线消毒、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消毒剂使用及常用消毒方法参考附件一、二、三、四。 附件一 紫外线消毒 附件二 含氯消毒剂 附件三 过氧乙酸 附件四 对结核分枝杆菌消毒的常用方法 参考文献 1、中国结核感染预防控制手册 2、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 3、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 4、GB 19193-2015疫源地消毒总则 5、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6、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 附件一 紫外线消毒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室内空气和物体表面的消毒。 2.紫外线消毒灯要求 2.1紫外线消毒灯在电压为220V、相对湿度为60%、温度为20℃时,辐射的253.7nm紫外线强度(使用中的强度)应不低于70μW/ cm2。 2.2应定期监测消毒紫外线的辐射强度,当辐照强度低到要求值以下时,应及时更换。 2.3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μW/ cm2的时间(功率≥30W),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 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紫外线灯生产单位应提供实际使用寿命。 3.使用方法 3.1在室内无人状态下,采用紫外线灯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消毒。灯管吊装高度距离场面1.8m~2.2m。安装紫外线灯的数量为平均≥1.5W/ m3,照射时间≥30min。 3.2采用紫外线消毒器对空气及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其消毒方法及注意事项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3.3消毒时对环境的要求 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空气时,关闭门窗,保持消毒空间内环境清洁、干燥。消毒空气的适宜温度20℃~40℃,相对温度低于80%。 4.注意事项 4.1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等时,应随时擦拭。 4.2用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温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4.3采用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应使消毒物品表面充分暴露于紫外线。 4.4采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 4.5采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及空气中悬浮粒子多时,应加大照射剂量。 4.6不应使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到人。 4.7不应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 4.8紫外线强度计每年至少标定一次。 附件二 含氯消毒剂 1.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品、物体表面、分泌物、排泄物等的消毒。 2.使用方法 2.1 消毒液配制 根据新产品有效氯含量,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稀释成所需浓度。 2.2 消毒方法 2.2.1 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含氯消毒剂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1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氮2000mg/L~5000mg/L消毒液,浸泡>30min。 2.2.2 擦拭法大件物品或其他不能用浸泡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消毒,消毒所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 2.2.3 喷洒法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400 mg/L7~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10min~3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杆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60min。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 2.2.4干粉消毒法对分泌物、排泄物的消毒,用含氯消毒剂干粉加入分泌物、排泄物中,使有效氯含量达到10000mg/L,搅拌后作用>2h;对医院污水的消毒,用干粉按有效氯50mg/L用量加入污水中,并搅拌均匀,作用2h后排放。 3.注意事项 3 .1粉剂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水剂应于阴凉处避光、密闭保存。使用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h。 3.2 配置漂白粉等粉剂溶液时,应戴口罩、手套。 3.3 未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应做金属器械的消毒。加防绣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器械消毒后,应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使用。 3.4 对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不应做有色织物的消毒。 附件三 过氧乙酸 1.适用范围 适用于耐腐蚀物品、环境、室内空气等的消毒。 2.使用方法 2.1 消毒液配制 对二元包装的过氧乙酸,使用前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将A液、B液混合并放置所需时间。根据有效成分含量按容量稀释公式c1×V1= c2×V2,c1和V1为过氧乙酸原液的浓度和毫升数,c2和V2为配制过氧乙酸使用液的浓度和体积,用蒸馏水将过氧乙酸稀释成所需浓度。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为: 计算所需过氧乙酸原液的体积(V1):V1=(c2×V2)/ c1; 计算所需蒸馏水的体积(V3):V3=V2—V1; 取过氧乙酸原液V1(mL),加入蒸馏水V3(mL),混匀。 2.2 消毒方法 2.2.1 浸泡法 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过氧乙酸的容器中,加盖。对一般物体表面,用0.1~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浸泡30min;对耐腐蚀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采用0.5% (5000mg/L)过氧乙酸冲洗作用10min,用无菌方法取出后采用无菌水冲洗干净,无菌巾擦干后使用。 2.2.2 擦拭法 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使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 2.2.3 喷洒法 用于环境消毒时,用0.2%~0.4% (2000mg/L~4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喷洒,作用30min~60min。 2.2.4 喷雾法 采用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使用5000mg/L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0ml/m3~30 ml/m3的用量进行喷雾消毒,作用60min。 2.2.5 熏蒸法 使用15%氧乙酸(7ml/ m3)加热蒸发,相对湿度60%~80%、室温薰蒸2 h。 3.注意事项 3.1 过氧乙酸不稳定,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远离可燃物质。用前应测定有效含量,原液浓度低于 12% 时不应使用。 3.2 稀释液应现用现配,使用时限≤24h。 3.3 过氧乙酸对多种金属和织物有较强的腐蚀和漂白作用,金属制品与织物经浸泡消毒后,及时用符合要求的水冲洗干净。 3.4 接触过氧乙酸时,应应采取防护措施;不慎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3.5 空气熏蒸消毒时,室内不应有人。
附件四 对结核分枝杆菌消毒的常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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