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ynosmile

[国际资讯] 一文读懂丨消毒剂开启后可以用多久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6-25 17: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仔细阅读了,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5 17: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5 18: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的真好。这上面说的含氯皮肤消毒剂配制后使用不超过24H,那平时用来消毒物表配置的含氯消毒液呢?我们平时都是现用现配,不过急用时现配就有点麻烦,可以一次配制后一天使用吗?带盖容器盛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5 18: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使用中消毒液的染菌量如何监测?例如内镜的消毒液,我们平时只能做浓度监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5 20: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版主的分享,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5 22: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6 08: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快速回复# 谢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6 08: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圆 发表于 2019-6-25 14:22
请问 前面说到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规定:使用中皮肤消毒液的染菌量要求是≤10CFU/ml,后 ...

首先是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
说明了皮肤消毒剂都需要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
其次
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頻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
第一点是按照厂家要求,如果厂家说可以用5天,那么你不能按照7天执行,否则是违规的,第二是厂家没写,那么根据情况符合微生物的要求的情况下,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6 08: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圆 发表于 2019-6-25 14:22
请问 前面说到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规定:使用中皮肤消毒液的染菌量要求是≤10CFU/ml,后 ...

针对开瓶后反复棉签蘸取使用的消毒剂。老师参考这句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6 08: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6 08: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使用中手消毒剂
易挥发性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天;
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天。
对于使用中皮肤消毒剂
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
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针对开瓶后反复棉签蘸取使用的消毒剂。】
非蘸取型的消毒液并没有规定时间,各机构可根据说明书或实际情况制定
对于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皮肤消毒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
谢谢分享,继续学习,学以致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6 10: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很实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6 11: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6 14: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6 17: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6 19: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点赞!感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7 00: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7 10: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7 10: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7 10: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很好的资料,感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