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医院感染定义 医院感染(Nosocomial Infection, Hospital Infection 或 Hospital acquired Infection)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说明: 一、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 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下呼吸道感染 临床诊断 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患者出现咳嗽、痰粘稠,肺部出现湿罗音,并有下列情况之一: ⑴发热。 ⑵白细胞总数和(或)嗜中性粒细胞比例增高。 ⑶X线显示肺部有炎性浸润性病变。 2.慢性气道疾患患者稳定期(慢性支气管炎伴或不伴阻塞性肺气肿、哮喘、支气管扩张症)继发急性感染,并有病原学改变或X线胸片显示与入院时比较有明显改变或新病变。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六条之一即可诊断。 1.经筛选的痰液,连续两次分离到相同病原体。 2.痰细菌定量培养分离病原菌数≥106cfu/ml。 3.血培养或并发胸腔积液者的胸液分离到病原体。 4.经纤维支气管镜或人工气道吸引采集的下呼吸道分泌物病原菌数≥ 105cfu/ml;经支气管肺泡灌洗(BAL)分离到病原菌数≥104cfu/ml;或经防污染标本刷(PSB)、防污染支气管肺泡灌洗(PBAL)采集的下呼吸道分泌物分离到病原菌,而原有慢性阻塞性肺病包括支气管扩张者病原菌数必须≥103cfu/ml。 5.痰或下呼吸道采样标本中分离到通常非呼吸道定植的细菌或其它特殊病原体。 6.免疫血清学、组织病理学的病原学诊断证据。 说明: 1.痰液筛选的标准为痰液涂片镜检鳞状上皮细胞<10个/低倍视野和白细胞>25个/ 低倍视野或鳞状上皮细胞:白细胞≤1:2.5;免疫抑制和粒细胞缺乏患者见到柱状上皮细胞或锥状上皮细胞与白细胞同时存在,白细胞数量可以不严格限定。 2.应排除非感染性原因如肺栓塞、心力衰竭、肺水肿、肺癌等所致的下呼吸道的胸片的改变。 3.病变局限于气道者为医院感染气管-支气管炎;出现肺实质炎症(X线显示)者为医院感染肺炎(包括肺脓肿),报告时需分别标明。
我的理解是:如果是慢支在医院内急性发作不是医院感染 但慢支在医院内继发感染属于医院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