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必须使用带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的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及包装袋;回收人员根据各科产生量,确定回收次数,确保及时回收;总务科负责提供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包装袋、出科标识及束口带等医疗废物处置用品。产生人员(医护人员)负责分类、收集,超过容器3/4满时,由产生科室护士(病区)或医生(门诊)规范封扎,填写并粘贴出科标识,应放在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容器内密闭暂存(禁止堆放在地面上,必要时增配容器),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丁鸿运15978790211)负责及时回收,按医疗废物产生量增加回收次数;回收时医疗废物回收人员与科室护士或医生一起称重,并填写《医疗废物出科登记表》,双签字后运送至暂存处,焦作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中转站人员与回收人员称重填写“医疗废物处置联单”双签字装车送至集中处置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