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908|回复: 8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4-12 14: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山东青岛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査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试验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病原体检测及药敏试验工作。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病人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1)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尚药物剂最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上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道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下限)。
5.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病人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6.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1日多次给药。喹诺酮类、氨基苷类等给药1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7.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
8.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病原菌尚未査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可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最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別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9-4-12 14: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嘉兴
《2015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上都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4-12 14: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云南昭通
第7点,用药疗程时间有错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4-12 15: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玉林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4-12 15:17: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洛阳
路过学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利人利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4-15 13:04: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4-16 08:55: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临沂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26 15: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南怀化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8-24 05:24: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