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兴凤
审稿:帅驭/张菊
2018年12月1日已成为过去,但这张图片却仍然留在我们的心底。不错,“主动检测,知艾防艾,共享健康”,这是我国去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活动主题。该主题明确检测是知晓艾滋病感染状况的唯一途径。倡导通过检测知晓感染状况,进而采取治疗和预防措施,有助于控制艾滋病,共享健康生活,为健康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随着检测人群的增加,就意味着今后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的发现率会有所提高,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检测阳性的人数会随之增加。艾滋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在谈“艾”色变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告知患者已感染了艾滋病是需要一定技巧的。
下面的场景你是否会在工作中遇到?
场景一:
某日,接到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实验阳性结果,患者,男,80岁,昏迷,陪护为其儿媳,该告知其儿媳吗?
场景二:
某日,接到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实验阳性结果,患者,女,17岁,该告知本人吗?
场景三:
某日,接到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实验阳性结果,患者,男,65岁,昏迷,五保户,无家属,陪护为养老院同伴,该告知其同伴吗?
场景四:
某日,接到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实验阳性结果,患者,男,45岁,有轻微精神障碍,陪护为其堂兄,该告知其堂兄吗?
作为院感办或预保科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这样的场景可能会经常遇到,那么,该如何告知呢?一方面要保护患者隐私,遵守保密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不得将感染者个人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另一方面,又有责任和义务告知患者检测结果,尤其是艾滋病这一特殊疾病。然而,上述场景中的患者儿媳、未成年人、养老院同伴以及患者堂兄,能告知他们吗?我们要如何告知才能做到合法合规合理呢?
首先,我们来普及一下法律法规知识吧!
那什么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监护人呢?
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监护人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怎么样?把这些法律概念弄明白后,也就明白该如何告知了吧?
上述场景中的患者儿媳、养老院同伴、患者的堂兄都不是法定监护人,是不能告知他们的;而17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告知其本人和其监护人。
同时,在告知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口说无凭,要签署告知书,被告知人要签全名,在告知书中要注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四)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同道,大家在此项工作中有什么沟通技巧或者注意事项,可以到SIFIC论坛或者APP中开贴讨论哦~
参考文献:
图文编辑:王小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