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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2.1.1 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
2.1.2 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2.1.3 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2.1.4 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2.1.5 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
2.1.6 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2.1.7 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2.1.8 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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