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川页 于 2018-11-27 10:03 编辑
一、感染性疾病:凡由致病微生物(包括朊毒体、病毒、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细菌、螺旋体、真菌、寄生虫)通过不同方式引起人体发生感染并出现临床症状者,即为感染病,或称感染性疾病。 感染:感染由微生物入侵繁殖或机体自身菌群的异位,比例失调对机体所造成的损害而发生的一种炎症反应叫做感染。 感染发生中的微生物因素:病原体侵入人体后能否致病取决于病原体的数量、致病力、入侵门户等。致病力是指病原体能引起疾病的能力,这种能力时病原体粘附于宿主体表、侵袭组织、产生毒性物质和抗拒、逃避宿主防御的各种能力总和。 二、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病原体中大部分是微生物,小部分为寄生虫,寄生虫引起者又称寄生虫病。有些传染病,疾控部门必须及时掌握其发病情况,及时采取对策,因此发现后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称为法定传染病。中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39种。 传染病是一种可以从一个人或其他物种,经过各种途径传染给另一个人或物种的感染病。通常这种疾病可借由直接接触已感染之个体、感染者之体液及排泄物、感染者所污染到的物体,可以通过空气传播、水源传播、食物传播、接触传播、土壤传播、垂直传播(母婴传播)等。
三、区别:
关于感染性疾病和传染病的联系和区别问题,曾在我国医学界引起了争论,目前已基本达成共识:即传染病是感染性疾病的一种特殊类型,应归类于感染性疾病。因为传染病(Communicable diseases 或Contagious Diseases)的流行三个环节(传染源携带病原体通过传播途径感染易感者)的最终结果都是造成机体的感染。感染性疾病不仅包含了我国的法定传染病,而且涵盖了那些平时不能找出明确传染源的条件致病菌和免疫低下人群所引起的感染。因此感染病学包括了任何一种病原体所发生的感染,涉及到医院临床各个科室。
感染性疾病(Infectious Disease)是由病原体侵入机体引起的疾病,不仅属于内、儿科范围,也涉及其他临床科室。如外伤患者常见的厌氧菌感染,妇产科常见的链球菌感染以及各科室住院患者常常发生的医院内感染等,都与感染病有关。以往我国将感染性疾病统称为传染性疾病即传统的“传染病”,传染病是由传染源携带的病原体,通过一定的传播途径进行播散的疾病。而感染病不仅包括了传统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而且还包括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人并无危害的条件致病菌的感染,如医院内感染和免疫力低下或免疫相容患者遭受的各种感染,同时还包括以往不由传染病科收治的有明确病原体感染的疾病,如除猩红热以外的其他链球菌感染、多种条件性致病菌感染、住院病人中在住院期间引起的各种感染等。感染病比传染病包括的范围更广,涉及的病种更多。西方国家的感染病科不仅收治有关感染性疾病,还统管全院感染性疾病的会诊,指导各科室对抗生素的应用,以及参与全院的医院内感染的管理和防治。因此,现代的感染病概念已与既往不同,必须从思想观念上予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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