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处理知情同意书 同志: 为及时处理职业暴露事件,尽量减少因职业暴露所导致的身体健康及其他方面的影响,现对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根据评估,您的情况为: □达不到评定暴露级别的条件,不需要预防性用药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是否使用由当事人根据利害关系确定。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以上暴露推荐使用预防性治疗。 □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关于预防性治疗: u 对于感染可能性很小的意外事故,建议不使用药物预防,因大部分的职业暴露并不导致HIV感染 u 预防性治疗不能预防所有的感染 u 在由针刺和划伤造成的HIV暴露后,使用药物可以使HIV感染的危险性降低 u 预防感染用药产生严重毒副作用的机会远远大于由于这类暴露导致感染的机会 u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预防性用药应按要求规则治疗和监测。 预防性治疗药物的一些毒副作用: u 资料反映,抗病毒药物常见副作用有头痛、不适、乏力,恶心,腹泻,呕吐,上腹痛,发热及皮疹;有的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贫血,肝、肾功能损害,有的毒副作用是严重的。具体情况应参见药品使用说明。 u 抗病毒药物有禁忌症,如双汰芝①禁用于对其任何成分在临床上过敏的患者;②禁用于中性粒细胞<0.75×109/L或血红蛋白<75g/L的病人。 u 如果服用抗病毒药物进行预防性治疗,应当在开始治疗前和治疗后每两周进行药物毒性检查,包括血细胞计数、肝肾功能检查,检查应在正规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专业医师。发生不良反应,应由专家来决定是否继续治疗。 u 如果因争取治疗时间未在服药前作上述检查,那么本人至少掌握近期身体状况良好,或无已知的血液系统、肝脏、肾脏等系统的疾病,服用首剂药后必须尽早进行化验检查。 随访期间应作的医学监测: u 暴露之后应采集血清标本作HIV抗体检测,然后要做至少6个月的定期检测(第4周、8周、12周和6个月时),HIV抗体检测应在当地疾控中心(或皮防中心)进行。请按时进行筛查,如不按时筛查一切后果自负! u 在随访期间,还应接受随访咨询和医学评价 在随访期间,应遵循以下建议,以防止可能的继发性传播: u 禁止捐献血液、**或器官 u 停止性生活。如要进行性生活,应坚持并正确使用避孕套以降低HIV传播的危险性 u 育龄妇女暂缓怀孕; u 孕妇要根据危险性评估的结果权衡利弊,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u 在随访期间,妇女不应用母乳喂养婴儿,以防止母婴传播 在随访期如果有任何问题,应与以下单位或有经验的医生联系 一般的日常接触不会传播艾滋病。涉及到个人的与艾滋病相关的资料均属于个人隐私,应予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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