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思飞阁扫地僧
责编:唐和平/张菊
8月8日,北京日报一篇名为《戴口罩防甲醛有损政府形象?形式主义思维又闹笑话》的原创文章一经刊出,立即引起广大网友的激烈讨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原来,新装修的办事大厅气味刺鼻,工作人员纷纷戴上口罩以图“心安”,可此举却让领导不高兴,直言“影响整体形象”,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把口罩都摘了……
现实中,这样的形象观并不鲜见。笔者也经历了一次类似的事件,故事是这样的:
作为一家民营综合性三甲医疗机构,除了要加强提升专业技术能力,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也必须常抓不懈。我院门诊楼大厅门口有一个导诊台,每层楼的电梯口也都有一个咨询台。
近期,新上任的一名院领导,工作特别认真细致,尤其喜欢微服私巡,体察“民情”,了解医院各个科室的实际情况。某日,该领导来到门诊二楼的咨询台,和导诊护士“聊天”,以便了解门诊人流量情况。该领导是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入的,导诊护士并不认识,整个过程的礼仪和对答都没有问题,作为直接面对患者的她们,服务礼仪方面的培训是常态化的。然而导诊护士全程戴着口罩回答问题这一点,给院领导的感觉不是很好,于是他把整个门诊楼都转了一圈,发现所有的导诊护士都是戴着口罩上岗的。
为此,该领导在行政部门会议上强调,导诊护士戴着口罩说话,只露一双眼睛在外,无法看到面部表情,患者也不能确定是和谁在说话,会有不被尊重的感觉,影响很不好,下达了导诊护士立即取消佩戴口罩的命令。
后续,在院感科和护理部的共同努力下,仅一楼大厅发热预诊台和发热门诊的导诊护士可以戴口罩上班,其他地方的导诊护士,在无特殊的情况下,不允许戴口罩上班。
实际上,这种看似荒谬的事情,常常真实的存在于你我的生活和工作中。
文首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图的是“心安”;而我们的导诊护士,图的并不是“心安”,而是规范和健康!
门诊导诊护士可谓是患者就诊前接触的第一个医务人员,在门诊我们并不能判断患者是否有传染性疾病,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做好个人防护,不仅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也能保护自身的健康。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医务人员的分级防护要求:普通门(急)诊、普通病房医务人员,发热门诊与感染疾病科医务人员应佩戴外科口罩。
此外,2018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也明确规定:预检分诊点要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手套、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隔离衣和防护服等),从事预检分诊的工作人员接诊患者时,应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
导诊护士一般都是形象气质俱佳的美女,不戴口罩,貌似更能代表医院的形象,显得更有礼貌。而实际情况是戴口罩才符合标准预防的要求,才能预防疾病,保障健康。因此,在医院这个特殊的工作环境中,不能一味地为了形象工程、面子问题,而不考虑规范、标准,以及员工的职业安全。
图文编辑: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