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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保证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我院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中的决策作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作为我院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决策机构,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并及时修订我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2.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我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3.研究并确定我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4.研究并确定我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5.研究并制定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6.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7.根据我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8.研究和解决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问题,正确给予指导,增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针对各部门反馈的信息,协调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到紧急问题和突发事件随时召开会议,讨论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四、会议应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常务副主任委员主持,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少于委员会总人数的3/4。
五、每位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签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请假。
六、会议召开前,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主任委员或常务副主任委员的要求,对本次会议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充分征求有关科室或部门的意见,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或方案,会议召开时供委员会成员参考。
七、委员会办公室应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编发会议纪要,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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