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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院内物表消毒相关规范摘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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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09: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河南濮阳
物表消毒相关的规范标准
[url=]伽玛卫生消毒专家[/url] [color=rgba(0, 0, 0, 0.298039)]2017-03-01
[color=rgba(0, 0, 0, 0.298039)]
如今,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明了院内物表消毒的重要意义
QQ截图20180813094126.png
A. 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4.1.1

环境类别

空气平均菌落数

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CFU/m2

CFU/皿

CFU/m3

I类环境

洁净手术室

符合GB50333要求

≦150

≦5.0

其他洁净场所

≦4.0(30min)

II类环境

≦4.0(15min)

/

≦5.0

III类环境

≦4.0(5min)

/

≦10.0

IV类环境

≦4.0(5min)

/

≦10.0

CFU/皿为平板暴露法,CFU/m3为空气采样器法

II类环境有:非洁净手术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ICU,新生儿室。

III类环境有: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普通住院病区。

IV类环境有:急诊室,门诊,感染性疾病门诊和病区。

4.3.3  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5.2.2  含氯消毒液、过氧化氢消毒液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现配现用;过氧乙酸、二氧化氯等二元、多元包装的消毒液活化后立即使用。

5.5.1  环境、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当受到肉眼可见污染时应及时清洁、消毒。

5.5.2  对治疗车、床栏、床台柜、门把手、灯开关、水龙头等频繁的物体表面应每天清洁、消毒。

5.5.3 被病人血液、呕吐物、排泄物或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中水平以上消毒方法。对于少量(<10mL)的溅污,可先清洁再消毒;对于大量(>10mL)血液或体液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污染,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5.5.4  人员流行频繁、拥挤的诊疗场所应每天在工作结束后进行清洁、消毒。感染性疾病科、重症监护病区、保护性隔离病区(如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耐药菌及多重耐药菌污染的诊疗场所应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5.5  拖布(头)和抹布宜清洗、消毒、干燥后备用。推荐使用脱卸式拖头。

B.《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
4.3 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 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4.5  医疗机构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应定期进行消毒。

6.2.2  治疗车、诊疗工作台、仪器设备台面、床头柜、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布巾或消毒布巾擦拭。擦拭不同患者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域使用,用后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6.3.5  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进行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洗和消毒。

6.3.6  用于清洁物体表面的布巾应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9.1.1  中度危险性物品如口腔护理用具等耐热、耐湿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的物品如体温计(肛表或口表)、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

10.2  患者生活卫生用品如毛巾、面盆、痰盂(杯)、便器、餐饮具等,保持清洁,个人专用,定期消毒;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消毒;便器可使用冲洗消毒器进行清洗消毒。
10.3.1  医疗机构应保持床单元的清洁。
10.3.2  医疗机构应对床单元(含床栏、床头柜等)的表面进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采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如复合季铵盐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或采用合法、有效的床单元消毒器进行清洗和(或)消毒,消毒剂或消毒器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13.1.2  室内用品如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13.1.3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与消毒,地面消毒采用400 mg/L~700 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 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000 mg/L~2000 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
C.《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卫办医政发[2011]5号
多重耐药菌(Multidrug-Resistant Organism,MDRO),主要是指对临床使用的三类或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常见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如产Ⅰ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NDM-1]或产碳青霉烯酶[KPC]的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CR-AB)、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和多重耐药结核分枝杆菌等。
与患者直接接触的相关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如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输液架等要专人专用,并及时消毒处理。轮椅、担架、床旁心电图机等不能专人专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要在每次使用后擦拭消毒。
加强清洁和消毒工作。医疗机构要加强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特别要做好ICU 、新生儿室、血液科病房、呼吸科病房、神经科病房、烧伤病房等重点部门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要使用专用的抹布等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对医务人员和患者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如心电监护仪、微量输液泵、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的面板或旋钮表面、听诊器、计算机键盘和鼠标、电话机、患者床栏杆和床头桌、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等),采用适宜的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当立即消毒。出现多重耐药菌感染暴发或者疑似暴发时,应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在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D.《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卫医发[2005]73号
第七条
三、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四、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五、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第十七条
口腔诊疗区域内应当保证环境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或者进行空气净化;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E.《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国卫办医发〔2013〕40号
a) 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
b) 手术室:独立设置、分区明确、流程规范、标识清楚、清洁卫生。连台手术之间、当天手术全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c) 麻醉用具定期清洁、消毒。可复用喉镜、螺纹管、面罩、口咽通道、简易呼吸器等须“一人一用一消毒”,清洁、干燥、密闭保存。
d) 接触产妇所有诊疗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产床上的所有织物均应“一人一换”。
e) 进入患者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根据诊疗需要和消毒灭菌原则,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在进行可能造成粘膜破损的操作时,所用器械必须灭菌。
f) 口腔综合治疗椅、操作台面及所使用仪器、物体表面至少每天清洁和消毒,有血液、体液污染应立即清洁消毒。
g) 针灸针具(毫针、耳针、头针、长圆针、梅花针、三棱针、小针刀等)做到“一人一针一用一灭菌”,火罐“一人一用一消毒”。
h) 进行拔罐、刮痧、中药足浴等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必要时进行操作部位的皮肤消毒;相关器具和物品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一人一用一灭菌”。
i) 普通病房:床单元应定期清洁,遇污染时及时清洁与消毒。直接接触皮肤的床上用品一人一换,遇污染及时更换。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应对床单元及其相邻区域进行清洁和终末消毒。
j) 超声探头(经皮肤,黏膜或经食管、阴道、直肠等体腔进行超声检查)须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隔离膜等。每班次检查结束后,须对超声探头等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处理,干燥保存。
F.《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GB 27952
4.3.3 杀灭微生物的要求
采用悬液定量杀灭试验或载体浸泡定量杀灭试验,在作用时间≦30min对微生物杀灭效果应附合表1要求。
表1杀灭微生物效果要求
项目
杀灭对数值
大肠杆菌杀灭试验
≧5.0(悬液法)
≧3.0(载体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试验
≧5.0(悬液法)
≧3.0(载体法)
现场或摸拟现场试验
≧1.0(现场试验)
≧3.0(摸拟现场试验)

G.《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中国专家共识》
3.3  环境和设备清洁消毒的落实
3.3.1 环境和设备清洁消毒原则 医疗机构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加强MDRO感染/定植患者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尤其是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遵循先清洁,再消毒原则;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应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感染/定植MDRO患者使用的低度危险医疗器械尽量专用,并及时消毒处理。轮椅、车床、担架、床旁心电图机等不能专人专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须在每次使用后擦拭消毒。擦拭布巾、拖把、地巾宜集中处理;不能集中处置的,也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干燥保存。MDRO感染/定植患者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患者出院或转往其他科室后,应执行终末消毒。环境表面检出MDRO时,应增加清洁和消毒频率。
当MDRO感染暴发且采取常规措施仍难以控制时,可以考虑暂时关闭病房(区 )。只有将病房(区 )彻底关闭后才能对仪器、设备彻底消毒;同时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对 所有可能有MDRO污染的设备进行全面清洗、维护。发生MDRO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时,按《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理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准确报告。
H.《中国嗜麦芽窄食单胞菌感染诊治和防控专家共识》
加强环境清洁与消毒:医院环境如透析装置、氧气湿化罐、血压计、人工呼吸装置、通气管道、血气分析机、体温计、医务人员皮肤、瓶塞、蒸馏水、水龙头、制冰机、消毒液、皂液等处等都能分离到该菌。因此,有效的环境与设备清清/消毒有助于减少多重耐药嗜麦芽窄食单胞菌的传播风险。强化培训保沽员、采用合格的消毒/灭菌剂、采取有效的消毒方案和(或)核查表是环境管理的关键环节。
I.《中国鲍曼不动杆菌感染诊治与防控专家共识》
加强环境清洁与消毒:有效的环境与设备清洁/消毒有助于减少多重耐药鲍曼不动杆菌(MDRAB)的传播风险。正规培训保洁员、采用合格的消毒/灭菌剂、采取有效的消毒方案和(或)核查表是管理的关键环节。环境清洁应当每日一次或更多,尤其是患者密切接触的区域。环境清洁监测:使用标准化的环境清洁、消毒核查表,将确保这些操作的正确性和恒定性。监测表明某间病房或整个医疗机构的清洁不充分时,应改进并执行新的核查表,以提高清洁效果。
J.《铜绿假单胞菌下呼吸道感染诊治专家共识》
临床容易忽视的是预防,要控制PA肺炎最重要的措施是防止PA在医疗机构中暴发流行。例如防止湿化器、 吸引器和家具、血压袖带的污染,注意医疗工作人员手部清洁,
对易感染病人行床边隔离消毒,口腔清洁,医疗侵袭性操作时注意清洁等。
K.《中国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肠杆菌科细菌感染应对策略专家共识》
加强环境清洁与消毒:根据国家卫生部2012年4月发布的《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有效的环境与设备清洁、消毒有助于减少多重耐药菌的传播风险。
L.《广泛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抗菌治疗专家共识》
环境表面消毒:对医院环境尤其医患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定期、充分消毒,并以荧光标记或ATP生物荧光监测等方法监测消毒效果,阻断耐药菌传播;
去定植:对XDR-GNB定植患者采取全身洗必泰擦浴,有助于减少导管相关血流感染
注:XDR-GNB即广泛耐药革兰阴性杆菌
M.《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蓝光箱和暖箱应当每日清洁并更换湿化液,一人用后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和蓝光箱时,应当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
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
患儿使用后的奶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或微波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温或高压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洁消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要定期清洁与消毒。
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建立消毒清洁制度,并按照制度对地面和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或消毒。
N.《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09〕90号
手术部(室)的工作区域,应当每24小时清洁消毒一次。连台手术之间、当天手术全部完毕后,应当对手术间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实施感染手术的手术间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O.《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23号
重症医学科的仪器和设备必须保持随时启用状态,定期进行质量控制,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消毒,抢救物品有固定的存放地点。
P.《广泛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抗菌治疗专家共识》
环境表面消毒 对医院环境尤其医患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定期、充分消毒,并以荧光标记或ATP生物荧光监测等方法监测消毒效果,阻断耐药菌传播;
Q.《世界卫生组织采血指南:静脉采血的最佳操作》
避免使用污染采血装置
压脉带是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的潜在污染源,高达25%压脉带污染是由于部分采血医护人员缺乏手部卫生清洁工作或重复使用污染的压脉带而造成的。此外,有文章指出重复使用血液污染的手指采血设备或出于关怀而提供的相关实验室检测设施(如血糖仪与乙型肝炎的爆发有关。为了避免污染,应该肉眼观察所有常用设备如血糖仪,在每位患者使用之前都应该是清洁的。一次性物品禁止重复使用。
采血场所必须保持足够的大小以便进行有效操作,有独立的清洁区、污染区,有干净的管道水源、可消毒的工作台面和其它表面。
I.《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16
4.3 医务人员应负责使用中诊疗设备与仪器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应指导环境清洁人员对诊疗设备与仪器等进行清洁与消毒。

5.5 无明显污染时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清洁与消毒。

5.12 在诊疗过程中发生患者体液、血液等污染时,应随时进行污点清洁与消毒。
7.1 下列情况应强化清洁与消毒:
a)发生感染暴发时,如不动杆菌属、艰难梭菌、诺如病毒等感染暴发;
b)环境表面检出多重耐药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产超广谱|3-内酰胺酶 (ESBLs)细菌以及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细菌(CRE)等耐药菌。
J.《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510-2016

7.3.3.1 重复使用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如弯盘、治疗碗等,应遵循WS310.1&#12316;310.3的规定进行清洗、消 毒或灭菌;接触完整皮肤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如听诊器、监护仪导联、血压计袖带等应保持清洁,被污染时应及时清洁与消毒。

7.3.3.3 治疗车上物品应摆放有序,上层放置清洁与无菌物品,下层放置使用后物品;治疗车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每天进行清洁与消毒,遇污染随时进行清洁与消毒。

7.3.4.1 生活卫生用品如毛巾、面盆、痰盂(杯)、便器、餐饮具等,应保持清洁,个人专用,定期消毒;患者 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对其使用过的生活卫生用品应进行终末消毒。

7.3.5.1 应进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

7.3.6.1 物体表面(包括监护仪器、设备等的表面)应每天湿式清洁,保持清洁、干燥;遇污染时应及时清 洁与消毒。

7.3.6.2 擦拭物体表面的布巾,不同患者之间和洁污区域之间应更换,擦拭地面的地巾不同病房及区域之间应更换,用后集中清洗、消毒,干燥保存。

K.《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511-2016
6.5  转运过程中若使用转运车辆,应通风良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负压转运车。转运完成后,应及时对转运车辆进行终末消毒,终末消毒应遵循WS/T 367的要求。
L.《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5.4  低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中或低水平消毒。
低度危险性器械见此规范表B.1: 调刀:模型雕刻刀、钢调刀、蜡刀等, 其他器械:橡皮调拌碗、橡皮障架、打孔器、牙锤、聚醚枪、卡尺、拋光布轮、技工钳等
6.1.3  回收容器应于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M.《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
6.6.3 每日诊疗及清洗消毒工作结朿后,应对内镜诊疗中心(室)的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5.2 每季度应对诊疗室、清洗消毒室的环境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应遵循WS/T 367的规定。
O.《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
5.3.3  使用后医用织物每次移交后,应对其接收区(间)环境表面、地面进行清洁,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物表、空气消毒。

5.3.4  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环境受到污染时应进行清洁、消毒。

6.2.2.1  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污染区的地面与台面采用有效消毒剂进行拖洗/擦拭,消毒方法参照 WS/T 367执行;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墙面应每天保洁。
6.2.2.3  工作区域的物体表面和地面有明显血液、体液或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 367执行。

6.2.25 每半年对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进行1次卫生学抽检,符合GB 15982 1类环境规定。

P.《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508-2016
7.4  应每季度对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和空气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ICU新建或改 建以及病室环境的消毒方法改变时,应随时进行监测,采样方法及判断标准应依照GB15982。
11.1  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方法如下:
a) 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时,应随时清洁并消毒;
b) 医疗区域的物体表面应每天清洁消毒1&#12316;2次,达到中水平消毒;
c) 计算机键盘宜使用键盘保护膜覆盖,表面每天清洁消毒1&#12316;2次;
d) —般性诊疗器械如卩听诊器、叩诊锤、手电筒、软尺等)宜专床专用;
e) 一般性诊疗器械如卩听诊器、叩诊锤、手电筒、软尺等)如交叉使用应一用一消毒;
f) 普通患者持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如卩监护仪、输液泵、氧气流量表等)表面,应每天清洁消毒1&#12316; 2次;
g) 普通患者交叉使用的医疗设备如卩超声诊断仪、除颤仪、心电图机等)表面,直接接触患者的部分应每位患者使用后立即清洁消毒,不直接接触患者的部分应每周清洁消毒1&#12316;2次;
h) 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应专人专用,或一用一消毒。
11.2  地面应每天清洁消毒1&#12316;2次。
11.4  呼吸机及附属物品的消毒如下:
a) 呼吸机外壳及面板应每天清洁消毒1&#12316;2次;
12.1  床栏、床旁桌、床头柜等应每天清洁消毒1&#12316;2次,达到中水平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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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0: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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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0: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黑龙江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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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0: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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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0: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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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0: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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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0: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北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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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1: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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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1: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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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1: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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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1: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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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1: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亚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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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1: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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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2: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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