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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8.3 消毒灭菌要求
刮痧类诊疗操作中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介质等应保持清洁,重复使用的刮痧器具应一人一用一清洁一消毒,宜专人专用。遇到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消毒。消毒方法和消毒剂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
8.4 重复使用的刮痧器具,使用以后应先用流动水刷洗,必要时使用清洁剂去除油渍等附着物,做到清洁。依据刮痧器具不同的材质,选择适宜的方式进行清洗消毒处理,达到高水平消毒。消毒方法和消毒剂选用要符合国家标准。可采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溶液浸泡,大于30min;也可用热力消毒,应符合A0值3000(温度90℃/5min,或93℃/2.5min)。砭石等圆钝用于按压操作的器具,达到中水平消毒即可,可使用75%的乙醇、碘类消毒剂、氯己定、季胺盐类等擦拭消毒。遇有污染应及时去除污染物,再清洁消毒。刮痧器具如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去除污染物,再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浸泡消毒大于30分钟,清水冲洗,干燥保存。有条件的机构可交由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
8.5 当日诊疗结束后,应将按照8.4清洁消毒后的刮痧器具,放于清洁容器内干燥保存,容器每周清洁消毒一次,遇有污染随时清洁消毒。
8.6 刮痧润滑油应专人专用,保持清洁干净,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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