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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液态化学性废物,应当堵上管理漏洞!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6-26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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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川页 于 2018-6-26 10:50 编辑

前言:全国及各地市都对固态医疗废物管理非常重视、处置规范。但是大多数医疗废物处置公司不具备液态化学性废物的处置能力,只对各种固态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和处置因此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将医学实验室、病理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液态化学性医疗废物交由一些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回收处置,甚至自行处置、不知所踪,既存在管理漏洞,又有较大安全隐患,更是违法行为,这样是会被环保部门罚款的!
QQ截图20180626101649.png

一、什么是化学性医疗废物?
所谓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等五类。化学性医疗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主要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以及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化学性医疗废物既有固态的,也有液态的,如病理实验室废弃的甲醛溶液等。
医疗废物主要包括: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疫苗、血清、血液及血制品,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2)病理性废物(指人体切除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直接切除下来的人体组织、脏器、胚胎、残肢,医学动物实验的组织、尸体,病理室切片后用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3)损伤性废物(指能够扎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锐器),包括所有的针头、缝合针,各类刀、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4)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试剂、胶片冲洗液等。
QQ截图20180626102405.png
二、化学性医疗废物有哪些危害性?
腐蚀性:酸性废液、碱性废液
易燃性:醇类、醚类、甲醛溶液等有机溶剂
毒  性:含重金属废液、含砷、汞、氰化的废液
QQ截图20180626102510.png
三、国家对化学性医疗废物的管理有什么规定?
QQ截图20180626102819.png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 36 号)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1 号)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或委托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四、应当如何规范处置液态化学性医疗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检验科、病理科等废弃的化学试剂、甲醛溶液等废液,因具有腐蚀性、感染性、易燃性、毒性的危险特性,均属于化学性医疗废物,应当规范收集、集中处理。
QQ截图20180626103037.png
首先进行分类:如碱性废液、酸性废液、一般有机废液、含氯有机废液、含氰化物废液、含汞废液等。
其次收集到包装容器内:一般采用 25 L塑料桶;需要避光的应采用蓝色的塑料桶;少量剧毒实验室废液可采用 5 L塑料桶,以达到避光、避震、防水等效果。同时填写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QQ截图20180626103143.png
QQ截图20180626103234.png
最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与取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专门处置机构签订协议,将实验室废液等液态化学性医疗废物交由其集中处置。
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医学技术的发展,医疗机构内设医学实验室、病理实验室以及各类专业医学检验机构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液态化学性医疗废物也随之增多,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不容忽视。
作为医疗卫生机构,无论是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这五类中的哪一类,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范处置,加强安全管理,以防止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身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院长们,依法执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责任重大,绝不是说说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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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26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川页 于 2018-6-26 10:47 编辑

医疗废物处置的争议与建议(附:历年医疗废物相关规范)[color=rgba(0, 0, 0, 0.298039)]原创: [color=rgba(0, 0, 0, 0.298039)]静雨轩 [url=]SIFIC感染官微[/url]
[url=]
我相信最近全国范围内的院感科都有点忙,忙于医疗废物管理的检查与被检查,应该还会一直持续下去。(文末附有历年医疗废物相关规范)
根据医疗废物的定义,医疗废物之需要管控的核心点是具有危害源存在。控制危险废物的国际《巴塞尔公约》,中国也是缔约国之一。中国2003年出台了系列的医疗废物管理法规,对规范废物处置发挥了重要作用。
反观中国的医疗废物相关的法规,80%都是在2005年之前出台的,到目前已有10多年之久,除了输液器问题等给了明确的处理建议外,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有些困惑没有解决。下面简单扒一扒共性问题,比如:
1、化学性废物的处理仍未找到“专门机构”:
  • 在2003年《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了:“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 而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被列入化学性废物。在2005年《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可是如今十几年过去了,“专门机构”似乎与“有关部门”一样,非常神秘,仍没有出现!
这个问题不只是医疗行业的事情,还与环保部门有关,也希望各地市能否像建立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一样,建立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理厂或指明处理途径。
2、多少周算胎儿遗体,以20周为界限吗?
  • 2010年,山东省某医院丢弃婴儿遗体事件被原卫生部通报,其中要求: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 2013年,原卫计委也强调了“严禁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

胎儿遗体的周数的划分,决定着是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还是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
按照妇产科教科书提到,自妊娠9周起称之为胎儿,而“死胎”是妊娠20周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其中在分娩过程中的死亡,也是死胎的一种。死胎也属于胎儿遗体。
胎儿遗体的问题,牵涉到民政局,如果本地区民政局和卫计局能够沟通好,明确界限,也是很容易处理的,但是如果没有明确,那各家医疗机构的判定标准就不统一了,那如何进一步的进行监督和管理呢?
3、社会办医条件的放开,给医疗废物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中,主要部署了10项工作,其中第9项就是“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
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9.3万个,与2017年3月底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6715个,其中:医院增加195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954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4654个(CDC减少27个,卫生监督所(中心)增加14个)。
随着社会办医机构的增加,医疗废物的处置成了困难。
按照规范,医疗废物在暂存处放置不得超过48小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社会办医机构的增加,增加了处置机构收集的难度,也同时加大了医疗废物监管的难度,办医是卫生部门的事情,但收集往往是环保部门的事情,希望这些部门能够多了解基层的困难。
其实,可回收资源同样存在这个问题,甚至有些医疗机构直接将这部分废物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理,造成可回收资源的浪费,也无法追溯。
4、一次性耗材是鼓励多用,还是鼓励少用?
一次性高值耗材的问题这里就不多说了,大家都心知肚明,说说普通的一次性耗材。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来看,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一次性耗材的使用能够减少院内交叉感染的风险,2017年初浙江艾滋病事件,就是重复使用一次性耗材造成的医疗事故。
一次性耗材的使用势必会造成医疗废物的增加,如果减少使用,也会影响患者安全。这里如何平衡,需要上层来设计,别出现类似“合理减少”这些模糊的字眼,让基层医疗机构去猜测执行,最好能有判断的原则和标准,否则,要么医疗机构不执行,要么医疗机构乱执行。
5、医疗废物处置费能否收取?
不知道其他省市的医疗废物是否向患者可以收费,笔者所在的医疗机构是没有办法收费,每年医疗机构几百万的医疗废物处理费,都是由医疗机构自己来承担,医疗废物的处理是有利于民生的大事,最好由政府来帮助处理,或者由政府、医疗机构、患者共同分摊。
以上就是笔者在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也许有些问题部分省市已经明确了处理意见。
近几年,各地市出台的医疗废物管理法规越来越多,越来越具体,对医疗废物的处理具体很好的指导作用,但是大部分的省市仍是直接沿用国家规范,这么多年过去了,问题还是问题,希望能够得到上级的重视,真正的解决。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需要每个人各司其职,真正发挥自己的职责,解决需要解决的事情,完成需要完成的工作,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对于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蓝天保卫战的号角已经吹响,你还有其他待解决的问题要反馈吗?请在文末留言。
各地市的医疗废物相关的法规
序号
省/市
1
【2018】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医疗废物处置规划的通知(石政办发〔2018〕17号)
2
【2018】关于印发池州市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池政办〔2018〕15号)
3
【2017】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暂行规定
4
【2017】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七政办规〔2017〕8号)
5
【2017】关于印发濮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濮政〔2017〕44号)
6
【2017】关于印发内蒙古包头(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141号)
7
【2017】关于印发乐山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函[2017]36号)
8
【2017】关于印发《眉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府办发[2017]50号)
9
【2017】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细则
10
【2016】河南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指南》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流程及指标的通知》
11
【2016】关于印发来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来政发〔2016〕3号)
12
【2015】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13
【20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4〕38号)
14
【2015】关于印发阳江市医疗废物处理办法的通知(阳府〔2015〕30号)
15
【20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废物
和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4〕38号)
16
【2014】上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17
【2014】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100问
18
【2014】广州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令2014年第110号)
19
【2014】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吐地行办〔2014〕95号)
20
【2014】关于印发地区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的通知(吐地行办〔2014〕71号)
21
【2014】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行办发〔2014〕69号)
22
【201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通知
23
【2013】张家界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4
【2013】粤环〔2013〕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
25
【2013】上海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
26
【2013】钦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13〕155号)
27
【2013】黔西南州 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发〔2013〕1号)
28
【2013】广州市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与处置方法指引
29
【2013】关于印发九江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30
【2013】北京市地方标准 医疗废物一次性包装箱
31
【2013】《广东省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处置方法(征求意见稿)》
32
【2012】印发临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33
【2012】关于钦州市医疗废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2〕68号)
34
【201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令2012年第78号)
35
【2012】关于转发贵港市医疗废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12〕179号)
36
【2012】关于印发盐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12〕6号)
37
【2012】关于印发朔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2〕47号)
38
【2012】关于印发定西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39
【2012】关于印发滁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40
【2012】关于印发安庆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41
【2012】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发[2012]53号)
42
【2012】关于印发《广元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发〔2012〕18号)
43
【2012】关于安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94号)
44
【2012】关于阿勒泰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45
【2012】《衡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12〕39号)
46
【2011】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工具、处置场所及包装物 危险废物标志标识设置指引(广东)
47
【2011】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试行)
48
【2011】关于修订绥化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通知
49
【2011】蚌埠市 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
备注:仅收集2011年之后发布的各地区的规范,可能有部分缺失,请勿怪!如需下载,请进入SIFIC感染网(www.sific.com.cn)或点击本文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
国家级医疗废物相关的法规
QQ截图20180626104437.png
QQ截图20180626104452.png

图文编辑:小小牧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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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化学性医疗废物的管理会出问题的,漏洞确实不小。回收公司的资质?回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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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总结的太到位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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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市医疗废物急诊处理中心没有处理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的能力,这是下一步需要加强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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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总结得太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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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多部门合作,沟通解决,靠医院自己解决不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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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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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总结的太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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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污染环境的废物,应该设有专门的机构来处置,需要专门的资金,否则都是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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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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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老师总结的太全面了,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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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危险废物,难道又要院感来干预吗?很奇怪,院感人责任感真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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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总结内容很全面,省去了查找资料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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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不光涉及到医院,就是一些其他的实验室、医学院校,同样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寻寻觅觅的找寻,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有资质的地方,也不知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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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检验科的血常规、生化、免疫都是流水线作业了,这些仪器产生的废液属于化学性废物吗?量有点大。还是说检验科实验室内只有”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液”才属于化学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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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化学性废物的处理费用贵的惊人,买二甲苯30元一公斤,回收要150元,一般的医院真是负担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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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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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总结很详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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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新手,学习了各位老师分享的知识,联系自己现在的工作,心中五味杂陈,需要做的还很多,困难也很多,我们的工作,被很多人所不理解,还有很多就像今天的主题,凭我们自己的力量简直就是无解。希望和呼吁更多的人关注院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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