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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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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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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老师消毒液盛装器(500ml玻璃瓶)医疗分类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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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生活垃圾玻璃类处理。
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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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4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小白天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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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可回收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执行中也有个别人员放入医疗废物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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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地方上级部门可以指定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因为医疗机构很难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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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地没有可以回收资质公司回收这类垃圾,与医疗垃圾一样处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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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5楼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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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放到医疗废物袋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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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属于生活垃圾,如果按照医疗废物处置,就增加了医疗废物的量,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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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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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污染的500ml玻璃瓶放入生活垃圾袋有回收机构处理,没人回收问问当地的卫监或环保部门比较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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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按可回收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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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属于可回收生活垃圾,交给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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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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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坏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坏的作为利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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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未污染的玻璃瓶有回收机构的交给有资质回收机构处理,如果没有专门回收的机构,那就按生活垃圾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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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5 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薰衣草6 发表于 2018-6-4 15:12
希望地方上级部门可以指定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因为医疗机构很难判定

我们是有专门的医废处理厂,生活垃圾也一并交由同一家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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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5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了,我们这也是没有回收公司,放在生活垃圾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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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5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按可回收玻璃瓶,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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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5楼的建议   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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