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6)在收集、处理、操作、储藏和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血液或其它潜在传染性物质污染的标本应放在防泄漏的容器中。运输过程中按照三层包装的标准要求进行包装。①按照GBZ158要求,对储存、转运或运输的容器密封后进行警示标识或标色和中文警示说明。②如果容器外发生了污染,应在外部再放一个容器来阻止其泄漏,外部的容器同样应进行警示标识或标色和中文警示说明。③如果样品能把第一个容器戳穿,在其外部应再放一个耐戳破的容器。 (7)在维修或者运输可能被血液或其它潜在传染性物质污染的设备前应当检查,并进行必要的消毒,用人单位能够说明无法对设备进行消毒情况时除外。 (8)在被污染的设备上张贴生物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9)在处理、维修或者运输被血源性病原体污染的设备前,用人单位应告知相关劳动者、维修人员和/或制造商,以便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内部布局、被污染物体的类型、需要清洁的表面的类型及工作开展情况等,制定清洁工作时间表,以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卫生。 任何设备、环境或工作台面被血液或其它潜在传染物污染后应立即清洁和消毒。 (1)工作结束后,应使用适当的消毒剂消毒被污染的工作台面。当工作台面被血液、体液或其它潜在传染物明显污染后,或在上次清洁后工作台面又被污染,应立即消毒。 (2)当工作台面的保护性覆盖物(如塑料盖布、铝箔、防渗透的吸水纸等)被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3)应定期检查、清洁消毒箱、桶、罐或类似的重复使用容器;若容器被明显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4)禁止用手直接拿取被污染的破损玻璃物品,应使用刷子、垃圾铲和夹子等器械处理。 (5)禁止劳动者直接把手伸入容器中存放和处理被污染的重复性使用的锐器。 安全注射要求注射不伤及被注射的人,并且实施注射的人不受任何可以避免的风险的伤害,注射所产生的废物不对社会造成危害。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方能达到安全注射。
在外科和所有涉及外科操作的内科、接生和牙科,包括常规医疗操作,以及产科、妇科和应急救援中,均应采取措施降低手术职业接触的风险,具体措施详见附录E。
(1)锐器的废弃与存放。①被污染的锐器应尽快废弃至密闭、防刺破和防泄漏的容器中;②存放污染锐器的容器应尽可能放在靠近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上,以方便安全使用;使用时应竖放,定期更换,不容许存放过满;③存放污染锐器的容器移出使用区或更换时,应先盖好容器,防止在处理、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内容物的溢出和外露;移出前若有发生穿透或泄漏的可能,应将其放入第二层容器中,第二层容器的要求同上;④不能徒手打开、清空或清洗重复性使用的容器,避免操作时引起劳动者皮肤损伤。 (2)其他废物的管理。废物应放在密闭的容器中,容器应能分类容纳各类废物,且在处理、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能防止液体泄漏。容器移出使用区时,应先盖好容器,防止在处理、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内容物的溢出和外露;若容器外发生污染,应将其放入第二层容器中,第二层容器的要求同上。 (1)在处理被血源性病原体污染的衣物时应尽量少抖动。 (2)应在规定的区域将被污染的衣物装入规定的袋内或容器中,不应在工作区域对其进行分类或浸泡。 (3)装有被血源性病原体污染衣物的袋子或容器,应按规定进行生物警示标识后才能移交到洗衣房。 (4)应将被血源性病原体污染湿的衣物装入防渗漏的袋子或容器中。 (5)应为直接接触被血源性病原体污染衣物的清洗者配备防护手套或其他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 6.4.2
HBV、HCV和HIV研究实验室和制备场所的要求 本节适用于HBV、HCV和HIV的培养、制备、扩增、浓缩、实验或处理等研究实验室和病原制备场所;不适用于仅对血液、组织、器官进行检测或分析的临床诊断实验室。研究实验室和病原制备场所应符合下列防护要求。 6.4.2.1 制定微生物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Microbiological Practices,SMP)。 来自于这些场所的所有医疗废物都应进行焚烧或用高压灭菌消毒,在此基础上还应遵循以下要求: (1)进行HBV、HCV和HIV的实验操作时,其他人员不得入内;需要在工作区以外区域对污染物消毒时,应将其放入耐用、密闭和防泄漏的容器中,作好生物警示标识后,方可移出工作区;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工作区域。只有经过培训和符合进入要求且能遵守出入规定的人员方可进入工作区或动物室。培训内容包括血源性病原体潜在的生物危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进入的特殊要求和进出程序等;当工作区域或安全窗口存在潜在传染物或感染动物时,在所有入口应张贴生物警示标识。 (2)所有涉及HBV、HCV和HIV及其他潜在传染物的实验操作都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禁止在开放环境中做具有潜在传染性的生物实验;实验室工作服、围裙和其它防护服只能在工作区或动物室使用,禁止穿出工作区或动物室,清洗前应先消毒;处理感染动物和接触其他潜在感染物质时应戴手套。 (3)皮下注射针具和注射器只用于胃肠道外注射、实验动物或封口试剂瓶液体抽取。注射或抽取传染性强的物质只能用针具固定式注射器或一次性注射器。处理针具时应小心谨慎,禁止毁形、磨尖和双手回套针帽或更换。针具和注射器使用后应立即放入耐穿刺的容器中,重复使用或丢弃前应进行高压灭菌消毒。 (4)所有潜在传染性溅出物应由专业人员或其他经过培训的人员使用专用设备及时收集或清除;发生溅出或职业接触事故应及时按要求报告。 (5)定期检查、维修、更换负压过滤式排风管道,确保气体排出前达到净化要求;编写微生物操作安全手册,每年至少评价、修订一次。要求劳动者了解潜在危害,掌握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1)在从事可能导致飞沫、溅出、溢出和产生气溶胶等的潜在传染性物质职业接触工作中,应配备经过国家认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他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和机械防护设施,如防护服、护目镜、呼吸面罩、离心安全杯、密封离心转头和动物保护笼等。 (2)安装或移动生物安全柜时应得到批准,并至少每年检修一次。 6.4.2.3 HIV研究实验室还应在每个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手、洗眼设施和高压消毒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