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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复用医用织物清洗消毒。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宜为橘红色,有“感染性织物”标识;有条件的医院可使用专用水溶性包装袋。 感染性医用织物不宜手工洗涤;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首选热洗涤方法;有条件的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 应根据感染性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参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规定,在密闭状态下适宜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处理: 对已明确被气性坏疽、经血传播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分枝杆菌、细菌芽孢引起的传染病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 000mg/L〜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 或500 mg/L〜10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消毒应不少于30min。 对采用机械洗涤的感染性布巾、地巾(包括可拆卸式地拖地巾或拖把头),宜选择先洗涤后消毒的方式。消毒方法参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规定,可使用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250 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浸泡。 根据《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1.2-2016,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灭菌。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手工清洗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 只对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遵循《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规定先消毒后清洗。没有对乙肝等血源性病原体污染的器械做出特殊要求,应常规清洗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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