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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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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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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对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队伍建设又有新的要求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苏卫医〔2009〕3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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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苏卫医〔2009〕3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增强医院防治重大传染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科学合理配置专职人员。感染管理科是赋予一定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专业知识和能力需要多年实践积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的规模、性质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做到专人专职,构成合理,队伍稳定。10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医院专职人员每250张床位配备1人,5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不得少于3人;300—500张床位的医院不得少于2人;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不少于1人。基层医疗机构(100张床位以下)必须指定专人兼职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专职人员中要包括有一定处理感染性疾病工作经验的临床医师和护师,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还要适当配备公共卫生医师、从事微生物学、细菌学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具有抗生素使用知识和经验的临床药学人员,感染管理科负责人须具备临床工作背景。
    二、规范专职人员培训考核。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的感染管理专职人员须经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岗位培训证书》方可上岗。各市卫生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定期组织辖区医疗机构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培训大纲和考试命题由省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制订,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上报我厅经审核合格后发证。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感染管理专业人员在职培训,尤其要针对手术室、供应室、ICU、产房、新生儿室、血液净化等医院感染管理重点部门强化感染预防控制措施的培训,内容要实用可操作。三级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取得上岗证后,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省级或省级以上专业培训,获继续教育Ⅰ类学分>10分;二级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取得上岗证后,每3年至少参加一次省级或省级以上专业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基层医疗机构兼职人员每年接受县级以上专业培训不少于4学时。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必须认清当前控制医院感染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以医院感染监、控、管为中心的继续教育,培养一支既有敬业、爱岗、奉献的精神,又有广博知识和精湛技术的队伍,保证医院感染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要建立青年专业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各级医疗机构要注重发现有潜力的青年院感专职人员,采取教育培训、压担子和安排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等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锻炼,为他们实践成长、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要严格管理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库。由各单位推荐纳入省、市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库的专职人员要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其中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予以优先使用,对不思进取、工作失职、成绩不突出的,及时调整出专家库。同时,业务突出的优秀人才也将及时吸纳进入专家库。
    三是要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学科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紧扣当前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注重学术研究,充分发挥医院感染管理学科特色与专业优势,加强对医院感染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探讨,加强多学科的交流与合作,增强研究和创新发展能力,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形成自己的学术特色。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抄送:省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无锡市医管中心、中大医院、江大附院、省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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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通知仅放在网站上,不知何时能见文件下发,否则领导不知.前不久我们接受检查,本人请检查专家在反馈时特地提出此通知中有关专职人员配备,可惜领导至今仍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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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我们工作起来更要方便多了,因为有文可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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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管理科是赋予一定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专业知识和能力需要多年实践积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的规模、性质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做到专人专职,构成合理,队伍稳定。
讲得有道理。临床医师要考资质,感染管理医师也应该设立进入门坎。有些领导,对我们的工作不了解,把没有专业能力的皇亲国戚往我们科里塞,极端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强烈呼吁:对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设立准入制度,为保障我国的医院感染管理事业健康发展!{:1_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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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6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5# 风雨同舟
坚决支持认同!: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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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5# 风雨同舟


有道理,支持!!!: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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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充分表明了江苏省卫生厅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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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1# 苏州

此项规定充分表明了江苏省卫生厅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高度重视!
请问苏州老师:下文后各级医疗机构有何反响?不按规定执行者如何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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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9# ayfy


好像动静不大,省厅发文是好的,但下面的医疗机构执行时可能会打些折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看来规范专业队伍的建设还是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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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6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1# 苏州

此项规定充分表明了江苏省卫生厅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高度重视!
请问苏州老师:下文后各级医疗机构有何反响?不按规定执行者如何处罚呢?
ayfy 发表于 2009-8-20 10:31

文是下了,各级医疗机构的反响,总还是有点触动的,像医院领导的重视程度、需要单独设医院感染管理科,不挂靠在其他职能部门,责任到人等等。
对如果不按规定执行者如何处罚呢?好像目前省内无相关文件,但本月省内召开的会议上(有院领导参加)省厅领导是再三强调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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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5# 风雨同舟


现在到卫生部医院感染培训基地培训,考核合格发岗位培训证书哦,我们安徽省也是要求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获得岗位培训证书方可上岗,分2种情况,一种是新上岗人员,培训1个月,半个月集中理论学习,半个月到临床实习(获得卫生厅批准的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实习基地,还是铜牌呢!),一种是从事医院感染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集中理论培训1周考试合格发岗位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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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09-8-26 14:45 编辑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美中不足就是,只强调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设立准入制度,没有提及如何稳定这支队伍,也就是大家近来讨论的职称晋升问题,没有涉及到。“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还要适当配备公共卫生医师、从事微生物学、细菌学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具有抗生素使用知识和经验的临床药学人员。但是这些人员的工作与原工作还是有所区别,晋升时与原工作岗位的同事一同考试,确有失公平。期望在不太久的将来这个问题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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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5# 风雨同舟


现在到卫生部医院感染培训基地培训,考核合格发岗位培训证书哦,我们安徽省也是要求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获得岗位培训证书方可上岗,分2种情况,一种是新上岗人员,培训1个月,半个月 ...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09-8-26 14:31

看来沧海老师所在安徽省的方法不错,确实应该进行正规的培训,而不只是简单培训一下拿个上岗证就行了。应该对新上岗人员和专业人员分别进行系统培训,这样才能提高整个院感队伍的专业水平,作为省厅相关领导应协调做好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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