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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衰患者输血感染乙肝 医院赔10万以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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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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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张某在医院看病期间,输血不慎感染乙肝。为此,张某把山西某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对该事进行赔偿。7月26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医院一次性支付张某医疗补偿费10万元,张某今后治疗及各项费用自行负担,与医院无关。
     2006年8月,患者张某以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进入山西某医院肾移植血液净化科进行治疗。2008年9月16日,张某经化验被告知感染乙型肝炎。其后,张某多次找医院要求进行赔偿,但一直没有结果。后诉至法院请求该医院赔偿其人身损害10万元。法庭上,医院对此事实无异议,并表示同意调解。最终经法官悉心调解,双方达成了上述协议。

http://health.sohu.com/20090728/n2655354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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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输血感染要有一定的证据,在献血员窗口期所造成的感染也要医院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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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为了息事宁人、进行赔偿,真能解决后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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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9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赔偿越多,对我们的工作是有利还是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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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9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医院并不是为了息事宁人、进行赔偿,而是由于举证的原因,因为是举证责任倒置,有些是医院无法举证的.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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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9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赔偿多了,就对医院的感染管理工作开展来讲.我认为还是利大于弊,至少院领导要比此前更加重视院感管理工作了,因为经济是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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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9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新闻不明不白。
1、标题是“患者输血感染乙肝”,内容是“以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进入山西某医院肾移植血液净化科进行治疗”并没有说治疗期间输血。肾衰入血液净化科最多见的治疗手段是血透。
2、输血法实施这么多年了,我还是不明白该地区医院如果要给病人输血,来源在哪?不是血液中心吗?而且都还是无偿献血了,难不成该地区的医院还在自己输血科喊人来卖/献血?如果是血液中心的提供的血液,病人感染这类经血传播疾病医院有何责任?输血前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了没?上面没写关于“窗口期”感染的风险吗?如果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医院更是脱得干净得很。
3、因此事情没那么简单。。。局外人的评论不要被牵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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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窗口期的感染,能有什么办法避免呢?之前跟检验科探讨过这个问题,说有检测可以将窗口期缩短,也不能完全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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