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080|回复: 13

说说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送检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2-1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送检率按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送检率=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例数   
                                                                                          同期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总例数                        ×100%
在这我想请教各位老师这个率按人次算还是按例次算的问题,一个住院病人可以在N个区住过,都有送检,当然有电脑软件的可以不用去费这个时间去看是否使用前送的检,我靠人工去判断的非常吃力。我个人认为是要按人次计算才合理的,一个住院号不管它送几个标本送多少次都按1人次计算,但这里又会出现科室的问题,一个病人在A区也送检了,B区也送检了,就只算A区的送检率?再者,如果这个病人治疗过程中又换了另外一个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那么这个送检率又该如何算呢?希望各位老师帮忙指导一下,谢谢!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8-2-1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同一个患者,使用了两种特殊抗菌药,两种药前均送检,应该算为2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1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猴子波波 发表于 2018-2-1 13:23
个人觉得,同一个患者,使用了两种特殊抗菌药,两种药前均送检,应该算为2例的。

应该是要受到住院周期的限制的,如果是在两个住院周期(周转患者因为病案号换了也这么执行)的话计算两次是没问题的,但如果是一个住院周期的话,那系统默认的就只是第一次抗菌药物使用前的送检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1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老师想的那么复杂,就是按照一个住院周期内,抗菌药物使用前的一个送检情况,不管住多久,一个病人在A病区如果使用前送检了毫无疑问是算在内的,而转到B病区,如果说只是单纯的转科,那系统同样只会默认第一次在A的送检情况,考核的时候并不会出现在B病区,但如果说转科到B病区的时候病案号等已经更换,类似于出院又住院的(周转)那就另当别论,系统会将在B病区首次抗菌药物使用前的送检率进行抓取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猴子波波 发表于 2018-2-1 13:23
个人觉得,同一个患者,使用了两种特殊抗菌药,两种药前均送检,应该算为2例的。

谢谢老师,我也觉得应该这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雏鹰 发表于 2018-2-1 14:07
没有老师想的那么复杂,就是按照一个住院周期内,抗菌药物使用前的一个送检情况,不管住多久,一个病人在A ...

感谢老师的指点,我们2018年才开始统计这个率,比较困惑,遇到的问题比较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抗菌药物管理软件应该有,我们有药学科进行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2-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ynosmile 发表于 2018-2-1 15:34
抗菌药物管理软件应该有,我们有药学科进行管理!

惭愧,我们纯手工操作,都不好意思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1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执行的是同一个病区一个住院号无论送多少次都只算1例,不同病区给同一个患者送的估计就是2例了,是电脑程序自动统计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1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二楼三楼老师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8-2-1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2-2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AYYGZK 发表于 2018-2-1 16:25
我们执行的是同一个病区一个住院号无论送多少次都只算1例,不同病区给同一个患者送的估计就是2例了,是电脑 ...

同一住院周期不同病区给同一个患者送的应该也只是算一次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2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分享指导,以前挺模糊的,通过学习了后终于明白了,非常感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29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才开始这项工作,路过学习了,收货不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