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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室可选用以下方法:
a)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b) 化学消毒;
c) 使用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净化设备,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8 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8.1 监测部门
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质量进行监测。
8.2 监测要求
8.2.1 监测频度
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8.2.2 监测方法及结果判定
8.2.2.1 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根据洁净房间总数,合理安排每次监测的房间数量,保证每个洁净房间能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其监测方法及结果的判定应符合GB 50333的要求。
8.2.2.2 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部门,其监测方法及结果的判定应符合GB 1598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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