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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标准预防还是不完善,各位老师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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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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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预防: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我认为标准预防应取消病人这个限定词,因为医院人员负责,不光有病人,还有陪护的家属、医务人员、保洁员等相关人员,本人认为标准预防应摒弃狭隘的医疗环境,大到整个社会体系。将普遍预防和体内物质隔离的许多特点进行综合,认定只要发生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都应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根据传播途径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空气隔离,是预防感染成功而有效的措施。
       在医院内做好标准预防对于院感的防控具有非常实用有效的价值。
       各位老师认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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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雪莲W + 5 赞一个!善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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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不管是医疗机构,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人群,都应该做好标准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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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6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猴子波波 发表于 2017-11-6 16:16
非常赞同,不管是医疗机构,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人群,都应该做好标准预防

是的,院感人应和疾控人员一道做好我国防控工作不懈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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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6: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职业接触导则,也有一个标准预防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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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理念很好,但在整个社会推行可能难度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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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老师的分享,不管是医疗机构,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人群,都应该做好标准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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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念是很好,但是,很超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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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老师观点,做好标准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但实施起来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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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不是太赞成,做任何事情很多时候都是要考虑其影响的大小或者说后果的严重程度,某种程度上这也是我们开展目标性监测的一个重要依据,好比你接触埃博拉病人就需要全副武装,而你接诊感冒患者就只要简单防护即可的原因吧,如果咱们把标准预防的概念扩大的太宽泛的话,其实有时候是不利于彼此关系的和谐的,特别还是在目前这种人情的社会,好比我们不可能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带着N95口罩,我们不可能二十四小时都自带碗筷吃饭是一个道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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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3. 16 标准预防  Standard precaution
    根据普遍预防原则,医疗卫生机构所采取的一整套预防控制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的程序和措施。
卫生部关于发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通 告
卫通〔20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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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但是社会推行一定阻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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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雏鹰 发表于 2017-11-6 17:26
我个人不是太赞成,做任何事情很多时候都是要考虑其影响的大小或者说后果的严重程度,某种程度上这也是我们 ...

赞同老师的观点,不然会造成社会的不和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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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想法是好的,但是在整个社会推行未必适合,凡事有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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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月芙蓉 发表于 2017-11-6 18:04
有想法是好的,但是在整个社会推行未必适合,凡事有个度。

是的,任何时候都有个度,就好像手卫生,你如果真的较真的按照两前三后去临床督查,我想结果肯定是适得其反的,临床肯定会觉得你不考虑实际情况而对院感更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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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人群,都应该做好标准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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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理念是很好,但是很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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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人群,都做标准预防,这太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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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老师的说法,范围或许是可以更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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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老师的分享,不管是医疗机构,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人群,都应该做好标准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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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能在医院都做到标准预防已经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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